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红豆股份:红豆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7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2021 年,我们作为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
制度》等公司规定的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促进公司决策的公平合理性及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朱秀林、徐而迅、成荣光。
    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朱秀林,男,1955 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苏州大学化学
化工系副系主任、校长助理、副校长、校长,苏州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博士点
学科带头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研究所所长,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第十届理事会
副理事长、高分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理事长,苏州市化
学化工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获教育部自然科学
奖二等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四次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三等奖、江苏省科学技
术进步奖二等奖、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及“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
人才、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第六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江苏高
校先进科技工作者、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院长。
    徐而迅,女,1965 年出生,本科,二级律师,无锡市第一层次领军律师。
曾任中共无锡县委党校教员、锡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局科员、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获司法部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律师、
江苏省优秀公益律师、无锡市三八红旗手、无锡市优秀律师等称号。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江苏迅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江苏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无锡市
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常委,第五届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无锡市律师协会第六
届理事会理事,无锡市纪委监委特约监察员。
              成荣光,男,1962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无锡县塑料制品厂主办
          会计、锡山市经济委员会副科长、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江苏中证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经自查,我们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任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任
                          本年度应       亲自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亲自出
  姓名      期内召开                                                                 次未亲自出 期内召开
                          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次数

 朱秀林          14           14            14           13         0          0           否              5            5

 徐而迅          14           14            14           14         0          0           否              5            3

 成荣光          14           14            14           14         0          0           否              5            4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
          求,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缺席情况发生。对每一个提交审议的议案,均提
          前仔细阅读议案的具体内容和相关文件材料,做好调查和研究,为决策做好充分
          准备。在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讨论,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
          票。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      本年度任               本年度任               本年度任                    本年度任
                                   亲自出                  亲自出                   亲自出                     亲自出
          事姓名      期内召开               期内召开               期内召开                    期内召开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朱秀林         1           1             2          2          3            3             -            -

          徐而迅         -           -             -          -          3            3             8            8
成荣光     -       -       2        2      3        3        8      8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我们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会上充分利
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现场考察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为我们履职提供
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我们能够通过审阅资料、会议沟通、利用参加会议
等各种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等情况,持
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态及财务、内控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
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预计额度
调整、与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
订《金融服务协议》、转让深圳红豆穿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等关联交易,
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客观、定价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
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选举戴敏君女士为公司董事长、选举闵杰先生和任朗宁先
生为公司董事、聘任杨其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相关提名、审议、表决、聘任
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董事和
高管勤勉尽责,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持自身稳健发展的同时,继续通过多种形式推进投资者
回报工作。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红利已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发放。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
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58,965,615 股,使用资金总额
18,555.30 万元。我们认为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8
年度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了
相应变更。我们认为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九)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
队个人利益有效结合,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人员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公司及相关方严格履行承诺,所有到期承诺均已履行
完毕,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和违反承诺的情形。我们将持续做好相关监督工作,
积极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违规信息披露的事项发生。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督促公司落实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
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文档,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
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根据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
并分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均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议事规则履行职责,运作规范;
各委员能够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履行忠实、诚信、勤勉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
建设性的建议,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审慎、客
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作用,持续提
升公司内控建设及治理水平,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公
司发展建言献策,不断增强自己的履职能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和高效,有
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
作用。




                                   独立董事:朱秀林    徐而迅     成荣光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