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5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宽投天王星 26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宽投天王星 26 号”)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24,422,546 股,占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1.06%;周鸣江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7,541,721 股,占公 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33%;龚新度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3,515,604 股,占公司 目前股份总数的 0.1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其中宽投天王星 26 号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4,000,000 股, 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61%;周鸣江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541,721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33%;龚新度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 87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04%。减持计划 自本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 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 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宽投天王星 26 号 其他股东:控 大 宗 交 易 取 得 : 私募证券投资基 股股东的一 24,422,546 1.06% 24,422,546 股 金 致行动人 非公开发行取得: 其他股东:控 3,109,786 股 周鸣江 股股东的一 7,541,721 0.33%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致行动人 4,431,935 股 非公开发行取得: 其他股东:控 3,109,786 股 龚新度 股股东的一 3,515,604 0.15%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致行动人 405,818 股 注: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周鸣江、龚新度持有不同来源的股份数量均包含后期通过公 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1,522,508,418 66.11% 控股股东 宽投天王星 26 号私募 24,422,546 1.06% 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证券投资基金 周鸣江 7,541,721 0.33% 持有控股股东 30%以上 股权自然人的亲属 龚新度 3,515,604 0.15% 在控股股东任职的董事 合计 1,557,988,289 67.65% — 注: 1、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及周耀庭合计持有宽投 天王星 26 号 100%份额,宽投天王星 26 号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与周海燕、顾萃、刘连红及 周耀庭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相关规定, 宽投天王星 26 号与红豆集团互为一致行动人。 2、周鸣江为持有红豆集团 30%以上股权的自然人周海江之弟、周耀庭之子,构成红豆 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2 3、龚新度为在红豆集团任职的董事,构成红豆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红豆集团有限公 44,217,000 1.92% 2022/6/28~ 4.22-5.25 不适用 司 2022/8/29 注:红豆集团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至 2022 年 8 月 2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 44,217,000 股,根据相关规定,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无 需披露减持计划。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原因 量(股) 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来源 宽 投 天 王 星 26 不超过: 不超过: 2022/9/21 ~ 按市场价 大宗交易取 份额所有人 竞价交易减 号私募证券投资 14,000,000 0.61% 2023/3/20 格 得的股份 资金需求 持,不超过: 基金 股 14,000,000 股 周鸣江 不超过: 不超过: 2022/9/21 ~ 按市场价 非公开发行 自身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 7,541,721 0.33% 2023/3/20 格 取得的股份 求 持,不超过: 股 7,541,721 股 龚新度 不超过: 不超过: 2022/9/21 ~ 按市场价 非公开发行 自身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 870,000 股 0.04% 2023/3/20 格 取得的股份 求 持,不超过: 870,000 股 注: 1、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 2、龚新度作为公司监事,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3 (二)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于 2015 年 7 月 6 日作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 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6 年 2 月 1 日作出承诺: “1、自红豆股份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2015 年 11 月 23 日前六个 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红豆股份之股票的情况。2、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所 持红豆股份之股票的计划。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减持红豆股份之股票所得 收益均归红豆股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于 2017 年 6 月 1 日、2017 年 9 月 4 日、2018 年 1 月 9 日作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于 2019 年 8 月 5 日作出承诺:“1、控股股东的 一致行动人农银无锡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控股股东的其他一致行动 人未来 6 个月及回购期间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作出承诺:“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4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宽投天王星 26 号、周鸣江、龚新度将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股份的 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 其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亦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