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股份:红豆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2023-02-25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 2023-01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完善法人治
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
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3 年 2 月 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公司出具了《关于
对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
[2023]0020 号)(以下简称“《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受让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持有的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投)7.5 亿股股份,作价 89,250 万元,占中民投总股本的 1.5%。
公司将其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19 年
至 2021 年,该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公允价值分别为 3.25 亿元、1.42 亿元、
627.98 万元,同比分别减少 5.68 亿元、1.83 亿元、1.35 亿元,分别占前一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14.26%、4.60%、3.77%。
公司关联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上述关联投资在短期内出
现连续大幅亏损,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
影响。公司应当根据规则要求,在遭受重大损失后,及时披露相关损失情况以及
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揭示风险。但公司仅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
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化数额,未充分披露损失原因并提示风险,相关信息披露不完
整,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 条、第 2.7 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谭
晓霞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孟晓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
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
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第 3.1.4 条、第 3.2.2 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公司在 2019 年至 2021 年定期报告中已披露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化数
额,市场对此有一定预期,可酌情予以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谭晓霞、时任董事会秘书孟晓
平予以监管警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