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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有能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8-07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11-034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2 年 8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8 名监事以传真或专人送达的形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孙学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河南大

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和下半年初步打算》;

     二、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河南大

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

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半年度

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

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审核

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反映

出公司 2012 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2 年半年

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