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关于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公告2013-04-11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13-004 号
关于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内容为:公司拟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义煤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义马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暂定名,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 10 亿元,其中本公
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5 亿元,持股比例为 45%;义煤集团出资 5.5 亿
元,持股比例为 55%。
义煤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根据有关规定,本
次交易金额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义马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设立须报经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公司尚未与控股股东签署正式的出
资协议。义马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具体设立时间
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2013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义煤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金 10 亿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5 亿元,持股比例为 45%;
义煤集团出资 5.5 亿元,持股比例为 55%;同时委托义煤集团安排具
体人员负责办理有关申报、审批、核准、验资、工商登记开业等全部
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义煤集团系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武予鲁
先生、田富军先生、宋建华先生、李永久先生、杜毅敏先生、慕洪才
先生对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
决。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 4.5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4.36%,至本次交易结束的前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与关联人义
煤集团的关联交易未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交易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但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的 5%。因此,
属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
二、关联方介绍
1、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义煤集团成立于 1997 年 12 月 2 日,注册资本 3,321,100,910 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 6 号;法定代表人:武予鲁;经营范
2
围:对采选业、化工业、铝工业的投资;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国内
贸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种植业;养殖业;技术服务、
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凡需前置审批或国家有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
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义煤集团资产总额 445.24
亿元,营业收入 253.87 亿元,利润总额 7.39 亿元。
(2)关联关系 义煤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59.07%的股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义马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 10 亿元人民币,拟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金额
序号 出资人名称 比例(%)
(人民币万元)
1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000 55
2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5000 45
合 计 100000 100
上述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待财务公司正式获批后,双方最终协商
确定,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3、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
范围为准)
3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支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
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
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经批准
的保险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
4、法人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4 名,公司委派
2 名;独立董事 1 名。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义马煤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委派 1 名、公司委派 2 名,职工监事 2 名。经营管理层设
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
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由于财务公司从事金融业务的特性,其业务涉及的融资渠道不断
创新,从基本的吸存、放贷、结算业务扩展到票据、银团贷款、信贷
资产转让、消费信贷、融资租赁、发债担保等各项金融业务,可为股
东经营业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融通支持。
4
2、通过优化配置,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财务公司成立后,能加快成员企业之间资金结算的速度,加快公
司资金周转速度,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3、提高融资效率,及时获取低成本贷款
财务公司可以办理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等业务,不仅
能够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更能够给予成员单位基准利率
或者下浮利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4、降低投资风险,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
目前,我国的财务公司已经成为中国银监会监管金融机构中资产
质量最优良的金融机构。由于国家各种监督机制的不断强化,财务公
司具有风险低的特点。另外,财务公司具有较高的行业收益,可以为
股东带来稳定的投资回报。
5、推进产融结合,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借助财务公司的金融平台,一方面可以积极探索推进产业资
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的模式,提供经验借鉴。另一方面通过财务公司
把各成员企业进一步紧密地联结起来,形成一种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共同发展的局面,借助集团的整体优势实现本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增
强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与义煤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拟签署的《出资协议》条款属于正常的商业条款,
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内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5
东利益的条款;设立财务公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业务
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节约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推进企业产
融结合,拓宽公司盈利渠道,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股东
的整体利益。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义煤集团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2013 年 3 月 17 日,义煤集团与本公司就转让三门峡中意招标公
司股权事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义煤集团将其持有的三门峡中意
招标公司 7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交易金额为 70 万元。该关联交易
股东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办理完毕。
其它与义煤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公告。
八、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议决议;
2、本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监事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