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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有能源: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5-08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13-010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12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

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义马市榕花建国宾馆二楼东会

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行

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田富军先生

       (六)股权登记日:2013 年 5 月 3 日(星期五)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1
东大会规则》以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共 37 名,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10,618,910 股,占公司 2013 年 5 月 3 日股权

登记日总股本的 59.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3 名(共

代表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 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06,310,563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 59.09%;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4 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308,347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

0.36%。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57136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44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4979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2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1181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5629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531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5602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558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5629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531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5921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100.00%;

    反对 11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149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5916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244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义煤集团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

股份为 706,191,563 股。

    表决结果:同意 436869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弃权 558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

进行追认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义煤集团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

股份为 706,191,563 股。


                                4
    表决结果:同意 436869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弃权 558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5602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558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5602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558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5602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558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5602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99.99%;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558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5602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558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理财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5602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558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056025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反对 285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 5580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6
会的全过程,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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