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有能源 股票代码:600403 信息披露义务人: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一致行动人: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海省德令哈市格尔木西路8号 通讯地址:青海省德令哈市长江路33号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 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合规性确认意见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1-1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5 附 表............................................................. 17 2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义煤集团 指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义海能源 指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大有能源、上市公司、公司 指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书》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义煤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义海能源与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重庆信飞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汇 祥田源(天津)投资合伙企业、华夏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大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等七家机构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分别签 署的八份《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转让协议 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义煤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义海能源受让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 限公司、重庆信飞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汇祥田源(天津)投资合伙企业、华夏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 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汇添富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等七家机构合计持有的大有能源 627,543,188 股股票导致义煤集团及义海能 源合计持有大有能源股票比例由 59.08%上 升至 85.32% 本报告书 指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3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河南省政府国资委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4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 乔国厚 注册资本: 3,351,230,047 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410000100019337(1—1)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 对采选业、化工业、铝工业的投资;铁路专用线煤炭运输; 发电;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种植业; 养殖业;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凡需前置审批或 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经营期限: 1997 年 12 月 2 日至—— 税务登记证号码: 411281706779589 主要股东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5.79%,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8.25%,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6.67%,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6.25%,河南 丰利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04% 通讯地址: 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 6 号 联系电话: 03985887735 联系传真: 03985897007 5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德令哈市格尔木西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马书生 注册资本: 210,000,000 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630000100019956(1—1)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煤炭销售(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3 年 10 月 14 日);煤炭器材、 建筑材料、农副产品(不含粮油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产品) 销售;种养殖业(国家有专项规定和禁止的除外)。以下项 目仅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生产;普通 货物运输。 经营期限: 2003 年 6 月 16 日至 2053 年 6 月 16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 632802710541223 主要股东 义煤集团持股 100%。 通讯地址: 青海省德令哈市长江路 33 号 联系电话: 09778309111 联系传真: 09778221486 6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义煤集团董事、董事长 乔国厚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党委书记 义煤集团董事、总经理 王文良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党委副书记 翟二安 义煤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义煤集团董事、副总经 李中超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理、安监局长、党委常委 李书民 义煤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吴同性 义煤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贺治强 义煤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义煤集团董事、证券事务 王东民 男 中国 否 河南.平顶山 部部长 义煤集团董事、 李宣林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纪委副书记 义煤集团董事、信达公司 陈义斌 男 中国 否 北京 总经理助理 义煤集团董事、信达公司 薛志鹏 男 中国 否 河南.郑州 部门经理 义煤集团董事、信达公司 徐 宁 男 新西兰 是 北京 部门经理 义煤集团董事、华融公司 袁树实 河南分公司资产管理部 男 中国 否 河南.郑州 高级经理 7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义海能源董事、董事长、 马书生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党委书记 李凌杰 义海能源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义海能源董事、董事会秘 张堂斌 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记、工会主席 义海能源董事、大煤沟矿 侯留月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大煤沟矿副矿长 郝津山 义海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义海公司董事、义煤集团 慕洪才 男 中国 否 河南.义马 副总工程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和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39,926,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32%。持股情况见下图: 8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华融资产管 中国信达资产管 河南能源化工集 河南铁路投资有 河南丰利能源控 理股份有限公司 理股份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股集团有限公司 6.25% 18.25% 65.79% 6.67% 3.04%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63.04% 22.28%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义海能源是义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义煤集团所持义海能源的股份比例 为 100%,形成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情形,其二者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9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大有能源控股股东,对大有能源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因 此希望通过本次增持能够继续支持大有能源的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作出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10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及权益变动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义煤集团及义 海能源合计持有大有能源股份 1,412,383,1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8%。其中: 义煤集团持有大有能源股份 1,412,383,1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8%;义海能 源未持有大有能源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本次增持完成后,义煤集团及 义海能源合计持有大有能源 2,039,926,3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32%。其中: 义煤集团持有大有能源股份 1,507,183,5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04%;义海能 源持有大有能源股份 532,742,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8%。 二、《股份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义煤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义海能源与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 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信飞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汇祥田源(天津)投资合伙企 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七家机构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分别签署的八份《关于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转让人: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信飞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 业、汇祥田源(天津)投资合伙企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人: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 2、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定价依据、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本次协议转让中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信飞投资管理有限 合伙企业、汇祥田源(天津)投资合伙企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 11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管理有限公司、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转让其持 有的大有能源流通股股票 627,543,188 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248%。 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签署之日,即 2013 年 11 月 7 日前 20 个交 易日大有能源股票交易均价上浮 10%确定(股票交易均价=本协议签署日前 20 个交易日大有能源股票交易总额/本协议签署日前 20 个交易日大有能源股票交易 总量),即每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10.45 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6,557,826,314.60 元(大写:陆拾伍亿伍仟柒佰捌拾贰万陆仟叁佰壹拾肆圆陆角 零分)。 义煤集团受让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大有能源股票 94,800,44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965%,支付转让价款为 990,664,598.00 元; 义海能源受让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的大有能源股票 95,8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1%,支付转让价款为 1,001,110,000.00 元; 义海能源受让重庆信飞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大有能源股票 114,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7%,支付转让价款为 1,191,300,000.00 元; 义海能源受让汇祥田源(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持有的大有能源股票 70,663,1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6%,支付转让价款为 738,430,314.60 元; 义海能源受让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大有能源股票 115,160,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2%%,支付转让价款为 1,203,422,000.00 元; 义海能源受让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大有能源股票 40,000,0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67%,支付转让价款为 418,000,000.00 元; 义海能源受让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大有能源股票 1,159,56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85%,支付转让价款为 12,117,402.00 元; 义海能源受让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大有能源股票 95,960,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1%,支付转让价款为 1,002,782,000.00 元。 此次协议转让中,义煤集团合计受让大有能源股票 94,800,440 股,合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965%,支付转让价款为 990,664,598.00 元;义海能源合计受让大 有能源股票 532,742,748 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283%,合计支付转让价 12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款为 5,567,161,717.00 元。依照协议约定,本处股份转让事宜获得上海证券交易 所审核确认后 1 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支付至转让方账户。 3、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条件、特别条款 协议签订时间:2013 年 11 月 7 日 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受让的大有能源股票锁定期为六个月, 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本次受让的股票变更登记至信息披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 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不存在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 在其他安排。 三、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批文(豫国资规 划[2013]98 号),尚需取得上交所出具合规性确认意见。 13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大有能源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14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国厚 签署日期: 2013 年 11 月 7 日 15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 证明文件; 3、《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转让协议书》 4、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文(豫国资规划[2013]98 号) 5、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大有能源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 16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 6 号 股票简称 大有能源 股票代码 600403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 6 号 人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412,383,126 股,持股比例:59.08%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增加 627,543,188 股 变动比例:增长 44.43%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17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 准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国厚 签署日期: 2013 年 11 月 7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