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11-20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13-039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三)9 时 30 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义马市榕花建国宾馆二楼东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由董事共同推举杜毅敏先生主持;
(六)股权登记日:201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河
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共 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412,383,126 股,占公司 2013 年 11 月 14 日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的 59.08%。
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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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
1-5 和议案 6-7 分别采用累积投票):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选举王文良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1,412,383,126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选举李中超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1,412,383,126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选举张清鹏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1,412,383,126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选举李书民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1,412,383,126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选举吴同性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1,412,383,126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票;
2
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选举李宗庆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1,412,383,126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选举胡平均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1,412,383,126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1,412,383,126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表
决结果为:
同意 1,412,383,126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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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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