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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2-18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0-047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有能

源”)拟以持有的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峻

义海”)100%股权与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义煤集团”)持有的新疆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屯南煤业”)50%股权进行置换,置换差额部分由大有能源以现金

方式向义煤集团予以支付(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不含本次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

过去 12 个月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

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
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持有的天峻义海 100%股权与义煤集团

持有的屯南煤业 50%股权进行置换,置换差额部分由公司以现金方式

向义煤集团予以支付。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义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不含本次交易),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

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目前,义煤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海能源”)合计持有公司 86.48%的股

份,其中义煤集团持有公司 63.04%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义煤集团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河南省义马市千秋路6号

    法定代表人:冯修民

    注册资本:342671.7419 万元

    经营范围:对采选业、化工业、铝工业的投资;铁路专用线煤炭
运输;发电;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种植业;养

殖业;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凡需前置审批或国家有相关

规定的,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经营)

    2.股权结构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6.55%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

    义煤集团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20 年 1-9 月

   营业收入(亿元)                 306.79                  251.17

   净利润(亿元)                    -9.30                   -4.25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亿元)                   557.14                  527.01

   净资产(亿元)                    28.32                   24.76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屯南煤业 50%股权和天峻义海 100%股权。

    (一)屯南煤业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查斯托洛盖光明西区 20

号

      法定代表人:贾卫

      注册资本:17278.5702 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机电设备的修

理;房屋及机器设备租赁;住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屯南煤业股权的权属状况

      屯南煤业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义煤集团与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

师国资公司”)各持有屯南煤业 50%股权。义煤集团持有的屯南煤业

5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3.屯南煤业主要财务数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屯南煤业 2019

年度、2020 年 1-10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亚会 A 审字

(2020)2138 号审计报告。屯南煤业 2019 年度、2020 年 1-10 月份

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20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亿元)                      2.57                1.17
   净利润(亿元)                       0.40                  0.17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

   总资产(亿元)                       5.48                  5.68

   净资产(亿元)                       2.98                  3.27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4.放弃优先购买权情况

    标的公司屯南煤业为义煤集团与十师国资公司合资,根据《公司

法》的规定,十师国资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十师国资公司已出具放

弃股权受让优先权的函,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天峻义海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天峻义海煤炭能源经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青海省天峻县新源新天木路

    法定代表人:段新伟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洗选、加工、销售;工程机械修理;机械、

房屋租赁;工业与民用建筑与安装;煤炭器材、建筑材料销售。

    2.天峻义海股权的权属状况

    天峻义海系大有能源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大有能源持有的

天峻义海 10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

转移的其他情况。

    3.天峻义海主要财务数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峻义海 2019

年度、2020 年 1-10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亚会 A 审字

(2020)2140 号审计报告。天峻义海 2019 年度、2020 年 1-10 月份

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财务指标                      2019 年             2020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亿元)                        10.04                  10.48

 净利润(亿元)                          4.02                  -4.38

    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

 总资产(亿元)                         71.06                   9.04

 净资产(亿元)                         67.23                  0.067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天峻义海 10 月底净资产较年初减少 67.22 亿元的主要原因:一

是天峻义海分别于 2020 年 5 月及 8 月向大有能源两次分红共计 62.90

亿元;二是天峻义海停产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51 亿元,计提矿山

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确认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 5.41 亿元,共计

减少净资产 8.92 亿元;三是天峻义海 1-10 月份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净

利润 4.53 亿元,增加净资产 4.53 亿元。(误差系因数据四舍五入造

成的尾差)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屯南煤业和天峻义

海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并经备案的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11100 号、中天华资评

报字[2020]11099 号),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标的公司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增减值(万元)

屯南煤业          32,727.74          57,904.06        25,176.32

天峻义海                66.59          7,675.06        7,608.47

    根据上表中各标的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大有能源与义煤集团经

协商一致同意,屯南煤业 50%股权作价 28,952 万元,天峻义海 100%

股权作价 7,675 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义煤集团与大有能源。

    (二)交易方式

    按照大有能源与义煤集团协商确定的标的股权价值,大有能源以

持有的天峻义海 100%股权与义煤集团持有的屯南煤业 50%股权进行

置换,置换差价 21,277 万元由大有能源以现金方式向义煤集团支付。

    (三)交易价款支付

    全部标的股权工商变更完成后 5 日内,大有能源以现金方式一次

性向义煤集团支付置换差价 21,277 万元。

    (四)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或违反其在协议中的承诺和

保证的,或不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的,均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责任与义务,

如违约方未在守约方要求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不能继续履行责任

与义务,应当赔偿守约方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在内的全部损失。

    (五)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因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

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同意经任何一方要求,可在有管辖权的

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六)协议生效、变更、解除及其他

    1.协议经双方签署及必要的审议程序通过后生效。在生效期内,

双方应履行完毕协议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

    2.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均应由提出变更方以书面形式提前 10 日

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变更的内容签署补充协议。

    3.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协议时,协议方可以书面形式解除。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增加大有能源产能,提高大有能源经营业绩

    近年来因执行国家去产能政策,大有能源核定产能从 2040 万吨

减至 1480 万吨,下降幅度 27.45%,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通过本次置换,将义煤集团持有的屯南煤业股权置入大有能源,有利

于扩大大有能源生产能力,提高大有能源经营业绩。

    (二)进一步解决义煤集团与大有能源同业竞争
    义煤集团在向大有能源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的《关于同业

竞争承诺的变更方案》中承诺:“如果所属煤矿具备有关条件,在有

利于大有能源及投资者权益的前提下,义煤集团可选择将其注入大有

能源”。屯南煤业经营业绩比较稳定并正在着手进行 290 万吨技改,

屯南煤业股权已基本具备置入大有能源的条件,义煤集团及时履行承

诺,有利于进一步解决义煤集团与大有能源在煤炭业务上的同业竞

争。

    (三)消除天峻义海停产给大有能源造成的影响

    由于媒体报道某民营企业在青海省木里矿区长期非法开采,引起

社会巨大反响,青海省委、省政府决定停止木里矿区一切开采活动,

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为响应青海省委、省政府号召,天峻义海目

前已全面停产并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同时还面临因以往存在越界

开采而需要退缴非法收入的情况,具体金额尚未确定,因此给大有能

源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带来较大影响。控股股东义煤集团以其持

有的屯南煤业股权置换大有能源持有的天峻义海股权,将天峻义海置

出大有能源,有利于消除天峻义海停产给大有能源造成的影响,维护

大有能源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天峻义海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天峻义海提供担保、

委托其理财以及天峻义海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4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

    《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

该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

煤炭产能,减少公司与义煤集团在煤炭业务上的同业竞争,同时有利

于消除天峻义海因青海木里矿区环保事件而停产给大有能源造成的

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该交易事项。

    八、公告附件

    (一)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

    (二)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由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