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7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作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成功换届,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郝
秀琴女士、曹胜根先生、王兆丰先生、焦勇先生获得连任,担任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郝秀琴女士、曹胜根先生、王兆丰先生、焦
勇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体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 10 次、审计委员
会 3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 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郝秀琴 10 10 9 0 0 否
曹胜根 10 10 9 0 0 否
王兆丰 10 9 9 1 0 否
焦勇 10 10 9 0 0 否
报告期内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郝秀琴 2 2 0 0 否
曹胜根 2 2 0 0 否
王兆丰 2 1 1 0 否
焦勇 2 2 0 0 否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战略 应参加审计 应参加提名委 应参加薪酬与考
合计
姓名 委员会次数 委员会次数 员会次数 核委员会次数
郝秀琴 3 3
曹胜根 3 3
王兆丰
焦勇 3 3 6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表决结果,请
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时,
我们均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对全部议案
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在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公司
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文件
规定,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
必要时组织独立董事实地考察,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所必需的
工作条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
露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
审核,并发表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所审
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
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底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义煤集团”)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441,651.46 万元。2020
年 12 月,义煤集团累计偿还 184,477.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257,174.46 万元,应计资金占用利息
18,503.04 万元,非经营性应收合计 275,677.50 万元。截至 2020 年
年度报告披露日,义煤集团已清偿全部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
275,677.5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河南能源”)提供反担保金额合计 3.92 亿元,公司为间接控股
股东河南能源提供反担保是基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
提供担保的基础上发生的,是对双方承担风险的平衡,属于公平公正
的商业行为。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经核查,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为及时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发布了《河南大有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对公司 2019 年经营业
绩进行了预告。我们认为,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有利于市场及时了解公
司经营情况,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
(六)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希格玛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格、项目人员配置、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等,我们发表了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0 年 4 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2019
年度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390,812,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7 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 2319.09
万元,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30.17%。该方案于 2020
年 6 月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8 月实施
完毕。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能源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
告 4 份,临时公告 51 份。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其配套指引的规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由审计机构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会议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等符合相关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
态度,依法依规、恪尽职守、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义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谨慎、认真、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知识
及独立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
董事会决策质量和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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