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1-021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
的监事 7 名,实际出席的监事 7 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传真或专人送
达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 6、7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仅职工监事表决):
1、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1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
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
如下的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
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0 年度报告
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2020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拟定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5、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
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 474,250 万
元,实际发生额 425,491 万元。预计 2021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475,97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1-022 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关于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协议有效期限三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
2021-024 号)。
3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有关规定对去产能关闭矿
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临 2021-025 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21-026 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
上市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
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
出了如下的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
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1 年第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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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以上第 1-8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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