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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大有能源                     编号:临 2021-026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

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

(财会〔2017〕22 号)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

则衔接相关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

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收账款              202,334,319.86                                 -202,334,319.86
合同负债                                       179,056,920.23         179,056,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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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其他流动负债                                  23,277,399.63     23,277,399.63

     续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收账款             198,057,077.08                            -198,057,077.08
合同负债                                     175,271,749.63    175,271,749.63
其他流动负债                                  22,785,327.45     22,785,327.45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上述会计政策变

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

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


                                       2
了《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

说明》。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3、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4、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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