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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有: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0-23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ST 大有        编号:临 2021-057 号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保障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以下简称“常村煤矿”)

生产接替需要,满足矿井安全生产投入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河南

能源化工集团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装公司”)采购相关

设备。

     重装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装

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开封市魏都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卫广炎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矿山机械、矿用安全保障设备、环保设备、输配电及

    控制设备和通用设备的研究、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维修

    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

    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

    定,需经许可或审批的凭有效许可证或审批件核准的范围经营,未获

    审批前不得经营。)

         重装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106,029.93                       59,964.48

净利润(万元)                       1,529.26                            806.58

   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218,538.99                      203,268.04

净资产(万元)                      49,234.22                       50,153.93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常村煤矿工作面生产接替安排和安全生产投入需要,公司拟

    向 重 装 公 司 采 购 6 架 ZFG13000/25/38D 型 排 头 支 架 、 212 架

    ZF10000/22/35D 型液压支架和 1 组 ZT20000/25/40D 型端头支架,用

    于常村煤矿 21 煤柱工作面,交易总金额为 16424.64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及公允性原则,公司本次采购通过河

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进行,重装公司对该套液压支架报价为 17398.56

万元。经双方多轮商谈,最终报价为 16424.64 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重装公司采购相关设备,旨在满足常村煤矿生产接替需

要,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需求。本次交易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有利于公

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过去 12 个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目前,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重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为 3533.91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4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设备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回避了表决。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重装公司采购设备旨在保障生产矿井接替需

要,满足矿井安全生产投入需求。交易价格系通过河南中意招标有限

公司进行谈判确定,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同意该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二)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