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有: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06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
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
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的《关于补
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提名丁剑先生、杜青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
况均符合董事岗位任职要求,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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