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有: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31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作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有董事 11 名,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分别
是郝秀琴女士、曹胜根先生、王兆丰先生、焦勇先生,均具备独立董
事资格。郝秀琴女士、曹胜根先生、王兆丰先生、焦勇先生的简历详
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体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4 次、董事会 9 次、审计委员
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 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郝秀琴 9 9 8 0 0 否
曹胜根 9 9 8 0 0 否
王兆丰 9 9 8 0 0 否
焦勇 9 9 8 0 0 否
报告期内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郝秀琴 4 4 0 0 否
曹胜根 4 3 1 0 否
王兆丰 4 4 0 0 否
焦勇 4 4 0 0 否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战略 应参加审计 应参加提名委 应参加薪酬与考
合计
姓名 委员会次数 委员会次数 员会次数 核委员会次数
郝秀琴 4 4
曹胜根 1 1
王兆丰
焦勇 4 1 5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公司 2021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表决结果,请
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时,
我们均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对全部议案
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在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公司
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文件
规定,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
必要时组织独立董事实地考察,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所必需的
工作条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
露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
审核,并发表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所审
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
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底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义煤集团”)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441,651.46 万元。2020
年 12 月,义煤集团累计偿还 184,477.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 257,174.46 万元。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
日(2021 年 4 月 27 日)前,义煤集团已清偿剩余资金占用本金及利
息 275,677.50 万元。
2021 年 12 月,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塔河矿业”)拟向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办理 5000 万流动资金续贷业务,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上述
贷款提供 8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经核查,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发布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业绩预
亏公告》,对公司 2020 年经营业绩进行了预告。我们认为,公司发布
业绩预告有利于市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
的投资决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格、项目人员配置、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等,我们发表了同意公司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 年 4 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565.06 万元,依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结
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于 2021 年
5 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能源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违反承诺、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
告 4 份,临时公告 64 份。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其配套指引的规
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开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由审计机构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
认真履行职责,会议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等符合相关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依法依规、恪尽职守、诚
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督促公司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
见和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
Jl'l; l:j
U:lfJ1 -- 1JC! ::c 'IV
-..J: ?D -~
j
--" o ------- - n =... --,'-El-~
-~.:r. - H -
~
c.tt~ vt7G JE x , 7'1 PI W3 :A1f ~~ m:nx 15J'-1f ~~ 0 §J 2o21 4 J3t 3!lt1r
J llR 1fi 15- 11 ~ 11-D
cll:t If[ x iE )c 7'1 ~PJ lI *fir ~g ~ ~i -fu\. fir~~ 0 o
i§J 2 21 if l~Js.ll.
:1 Uii T8 IJ ~*If[ )
Cdt :o:l ".IE ..' . /t.; \{ 1iiJ it .k :t;r ~~ i~ mt -~ :f-f ~~ 1~- if 021 ~ ~ 1'91 ~~ .-" ~
'+ !Jrl -1-j . ll;. 'i\, rdr'Jl frP, 11: -r-- .!i\1.m
,1:1: 'if' :lilt n ;,.
=c- ?f-fJ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