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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胜天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3-26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股票代码:600410                编号:临 2019-015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修订以及相关规定,经北京华胜天
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现对《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
公司的股份:                              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励;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式之一进行:                             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

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让给职工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

                                         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四十三条                           第一百四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案;                                     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

方案;                                   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四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报废、资产抵押、 形式的方案;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报废、资产抵押、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

裁的工作;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

授予的其他职权。                         裁的工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东大会审议。                             (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

                                         的方案;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 年第
一次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