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胜天成:关于收到诉讼调解款项的公告2021-01-22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股票代码:600410 编号:临 2021-003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诉讼调解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诉讼阶段:达成民事调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被上诉人
涉案金额:4300 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案件各方已达成和解,公司已收到武汉智慧
生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智慧”)及微软(中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微软中国”)依据调解协议向公司支付的相应结算款项共
4300 万元,因前期项目收入支出尚未结转,本期一次性结转损益后,预
计将减少 2020 年利润约 820 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胜天成”)
收到武汉智慧及微软中国依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北高院”)出
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鄂民终 174 号】、【(2019)鄂民终 175 号】)支付
的相应结算款项 4300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民事调解书》【(2019)鄂民终 174 号】
公司因与武汉智慧买卖及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
民法院做出的【(2018)鄂 01 民初 847 号】民事判决,向湖北高院提出上诉。经
湖北高院主持调解,公司与武汉智慧已达成和解。
(二)、《民事调解书》【(2019)鄂民终 175 号】
武汉智慧因与公司、微软中国、原审第三人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原
审第三人上海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长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及技术
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鄂 01 民初 378 号】民
事判决,向湖北高院提起上诉。经湖北高院主持调解,公司与武汉智慧已达成和
解。
上述案件基本情况、一审判决结果及案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7-031 号《关于收到民事诉讼通知的公告》、临 2018-044
号《关于民事诉讼的公告》、临 2018-134 号《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临 2018-137
号《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临 2019-001 号《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诉讼调解情况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湖北高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民事调解书》【(2019)鄂民终 174 号】
1、武汉智慧与公司签订的《购买基于微软 CityNext 技术建设智慧城的产品
和服务项目合同书》《关于“购买基于微软 CityNext 技术建设智慧城的产品和服
务项目合同”变更协议》及附件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
2、公司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二)、《民事调解书》【(2019)鄂民终 175 号】
1、武汉智慧与公司签订的《购买基于微软 CityNext 技术建设智慧城的产品
和服务项目合同书》《关于“购买基于微软 CityNext 技术建设智慧城的产品和服
务项目合同”变更协议》及附件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
2、合同解除后武汉智慧、微软中国向公司支付结算款项共 4300 万元;
3、公司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确认双方签订的两份《购销合同》均
已经履行完毕,双方就该合同均无其他争议;
4、武汉智慧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次上诉对公司的影响
本案件各方已达成和解,公司已收到武汉智慧及微软中国依据调解协议向公
司支付的相应结算款项,因前期项目收入支出尚未结转,本期一次性结转损益后,
预计将减少 2020 年利润约 820 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