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独立董事关于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及预计负债计提的独立意见2017-08-2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及预计负债计提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国小
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工
作职责,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
1-6 月相关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及预计负债计提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减值准
备会计处理及预计负债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
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及预计负
债计提。
独立董事签名:刘志远、张志铭、黄速建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