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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商品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12-2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目      录


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关于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2、《关于提名许杭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
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
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领取股东大会资料,证明文件
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相关事宜。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投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
场,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大会主持人许可后进行。每位股东发
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七、本次大会会议议案 1、2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
对第1至3项议案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
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网络投票
请参照股东大会通知中的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执行。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30

会议地点: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大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旻先生

一、 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2、《关于提名许杭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大会议案

四、 大会主持人宣读计票、监票人员名单(其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一名

     监事代表,会议以鼓掌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员)

五、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六、 计票、监票人员现场投票统计

七、 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八、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十、 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 2016 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监事 2016 年
度薪酬兑现的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姓名         2016 年度职务         2016 年度应发总额(税前)

  1          朱旻            董事长                     611,600.00
  2        赵文阁       副董事长、总经理                427,600.00
  2        陈春梅          监事会主席                   242,000.00
  3        鲍江钱          董事、董秘                   489,300.00



      以上请予审议。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议案 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许杭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许杭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
件。



  以上请予审议。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简历
   许杭,男,1973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1994.08-2002.04   历任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义乌营业部系统管
理员、电脑部经理;
   2002.05-2005.02   历任金信证券义乌江滨北路营业部电脑部经理、总经理
助理;
   2005.03-2007.03   任浙商证券衢州上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2007.04-至今      历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业务
主管、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证券部副经理、经理、证券法务部经理。
议案 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将国有企业党
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国有上市公司的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
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条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1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中国小商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浙江中国
         “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 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制订本章程。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2        新增内容                         第四条   公司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设立中
                                          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挥领
                                          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
                                          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为党组织的
                                          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原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 现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对公司、公司党组织(纪律检查组织)班子成员、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助理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4   新增内容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经理层决定公司重大问
                                   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
    原第一百二十条   代表 1/10 以 现第一百二十二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
5
    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 东、1/3 以上董事、1/2 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
    1/2 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和总 和总经理,经公司党组织讨论,可以提议召开董
    经理,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 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
    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议。
6   新增内容   第八章公司党组组织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设立党组织,党组织书
               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
               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公
               司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并配
               备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
               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
               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律检
               查组织。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立专门或合署党务工
               作机构,按照不少于内设机构员工平均数配备党
               务工作人员,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同职
               级同待遇;公司设纪委的,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专
               兼职工作人员从事纪检工作;同时依法建立工
               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
               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党建工作经费纳
               入公司管理费用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组织职责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党章》及有关
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
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
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执行市国资委党委以
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
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
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董事会、监事
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
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企业党组织要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
推荐人选方面把好关,切实加强本单位干部队伍
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深入实施人才强
企战略。
(四)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完善内部监
督体系,统筹内部监督资源,建立健全权力运行
监督机制。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教育管
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
锋模范作用。
(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纪律检查组织开展工
作。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
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
工作。
(八)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组织参与或决定的事
项。
第三节 公司党组织参与决策主要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党组织参与决策的主要
程序包括:
(一)党组织先议。党组织召开会议,对董事会、
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
见和建议。党组织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
决定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会前沟通。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
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组织成员,要在议案正式提
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组织研究讨论
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
行沟通。
(三)会上表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
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定时,要充分表达党组
织研究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决定情况及时向党组
织报告。
(四)及时纠偏。党组织发现董事会、经理层拟
决问题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
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
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
策事项的意见。如得不到纠正,要及时向上级党
组织报告。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党组织议事决策应当坚
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重大事项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
策、依法决策。
本次修订后,《公司章程》将新增一章,总章数从十二章增至十三章,总条款由
二百零三条增至二百一十一条,全文条款的序号进行相应调整。


    以上请予审议。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