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简式权益报告书(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2018-12-28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18-050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小商品城
股票代码:600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华浙广场 1 号 28 层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华浙广场 1 号 28 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协议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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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
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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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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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省财开公司、划入方、
指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乌国资公司、划出方 指 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市场集团 指 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小商品城、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义乌市国资委 指 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需将持有的
本次无偿划转 指 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国有股
权划转至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持有。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
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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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 倪一冰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470034213R
设立日期 1992 年 6 月 30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
股东情况 浙江省财政厅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通讯地址 杭州市华浙广场 1 号 28 楼
联系电话 0571-8527839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如下: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 在上市公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住地 家或地区居留权 司任职
倪一冰 男 中国 中国 法定代表人 否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小商品城股份外,
还间接持有财通证券 32.25%股份,间接持有浙商银行 14.19%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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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划转部分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函〔2018〕83
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方案的复
函》(浙财函〔2018〕575 号)文件要求,义乌市国资委下发《义乌
市国资委关于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事项的
通知》(义国资委发〔2018〕87 号),批准同意义乌市国有资本运
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的股权无
偿划转给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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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
保基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函〔2018〕83 号)和《浙江省
财政厅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方案的复函》(浙财函
〔2018〕575 号)文件要求,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
的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浙江省财务
开发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
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由于业务整合
需要或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发生权益变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履行法定程序并作好报批及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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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股份种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147466528 2.7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股权
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划转部分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函〔2018〕83
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方案的复
函》(浙财函〔2018〕575 号)文件要求,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
公司将其持有的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的股权无偿划转
给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前,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小商品城无
限售流通股 3,038,179,39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5.82%,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义乌国资运营公司持有市场集团 100%的股权,
间接持有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5.82%;本次划转完成后,
义乌国资运营公司持有市场集团 90%股份,间接持有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24%;省财开公司持有市场集团 10%股份,间
接持有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58%,直接持有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1%。
义乌市国资委持有义乌国资运营公司 100%股权,其通过义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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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运营公司和市场集团持有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24%,
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划转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无偿划转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18 年 12 月 25 日,义乌国资运营公司与省财开公司签署《股
权无偿划转协议》。
2、《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主体
划出方:义乌国资运营公司
划入方:省财开公司
(2)无偿划转标的
无偿划转标的为义乌国资运营公司持有的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10%的国有股权。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 年 6 月 14 日,省政府下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
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函
〔2018〕83 号)至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2、2018 年 10 月 26 日,省财政厅下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划转部
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方案的复函》(浙财函〔2018〕575 号)各
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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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8 年 12 月 18 日,义乌市国资委下发《义乌市国资委关于义
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事项的通知》(义国资委
发〔2018〕87 号)至义乌国资运营公司、市场集团、小商品城。
4、2018 年 12 月 25 日,义乌国资运营公司与省财开公司签署《股
权无偿划转协议》。
5、2018 年 12 月 25 日,市场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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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自
本次交易事实发生之前起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小商品城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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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内容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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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
保基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函〔2018〕83 号)
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方案的
复函》(浙财函〔2018〕575 号)文件
四、《义乌市国资委关于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国有股转
持有关事项的通知》(义国资委发〔2018〕87 号)
五、《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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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8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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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 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 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
公众公司名称 公众公司所在地
份有限公司 105 号海洋商务楼
股票简称 小商品城 股票代码 600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杭州市华浙广场 1 号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名称 注册地 28 楼
增加 √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人
减少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是否为公众公司 是否为公众公司
否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
(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 赠与 □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 继承 □ 间
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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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直接持股比例:2.71%
间接持股比例:5.58%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公 是□ 否√ 不适用□
众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 否√ 不适用□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8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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