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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商品城: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2-2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
审议的部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提名王栋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栋,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
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符合拟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或市场禁
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2、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推荐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   关于聘任王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聘任王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审查,本
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法定的程序,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聘任决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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