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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商品城: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8-10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
                   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
审议的部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
    二、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专业素养、任职资格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经验和能力,符合
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赵文阁、王栋、王春明、李承群、许杭、朱杭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同意刘志远、马述忠、武雅斌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 2019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
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志远                   张志铭                 黄速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