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8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部分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核王栋先生、赵建军先生、吴秀斌先生、张奇真先生、危刚先生、
许杭先生、赵笛芳女士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
知识和相关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王栋先
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赵建军先生、吴秀斌先生、张奇真先生、危刚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许杭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赵笛芳女
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2、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事项,其过程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1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志远 马述忠 武雅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