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
部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中,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
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股权比例,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
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
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春明、李承群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