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10-2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诚信
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
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工作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中高层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所有激励
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除限售份额根据公司层面、个人层面的考
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2023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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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
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
(含预留部分)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5%;2021 年每
第一个 股收益不低于 0.20 元,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解除限售期 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1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90%;
2021 年公司创新业务 chinagoods 平台 GMV 不低于 130 亿元。
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2022 年每
第二个 股收益不低于 0.22 元,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解除限售期 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90%;
2022 年公司创新业务 chinagoods 平台 GMV 不低于 240 亿元。
以 2019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80%;2023 年每
第三个 股收益不低于 0.25 元,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
解除限售期 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 90%;
2023 年公司创新业务 chinagoods 平台 GMV 不低于 500 亿元。
注:①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总股本;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影响公司股本总数的事宜,计算每股收益时,所涉及的
公司股本总数不做调整,以 2019 年底公司股本总数为计算依据。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以上营业收入、每股收益以剥离房地产业务数据为考核计算依据。
若当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
解除限售。若当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以授予价格回
购注销对应考核年度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解除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分年进
行,绩效评价结果(S)划分为 4 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
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
除限售额度,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具体见下表:
考评结果(S)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系数 1 0.8 0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或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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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1、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
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
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报告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及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
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被考核对象如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解决。如
无法妥善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考核委
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2、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九、附则
1、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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