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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商品城: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18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关于未来12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九)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审阅议案)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
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
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领取股东大会资料,证明文件
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相关事宜。
     三、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投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
场,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大会主持人许可后进行。每位股东发
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
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
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网络投票请参照股东大会
通知中的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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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年5月25日下午14:00
     会议地点: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大会议室

    一、 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审议会议议案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关于未来12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九)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审阅议案)

    三、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大会议案

    四、 大会主持人宣读计票、监票人员名单(其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一名

            监事代表与一名律师,会议以鼓掌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员)

    五、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六、 计票、监票人员现场投票统计

    七、 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八、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十、 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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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
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以上请于审议。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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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一年来,各位监事对公司的长远规划和重大经
营活动进行监督。充分发表意见,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本着对广大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监事会认真负责地对公司的财务预算活动进
行了监督指导,促进公司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审查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和财
务报告,及时掌握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重大经营投资情况。
     一、报告期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主席黄萍辞任,监事会补选金筱佳为公司监事会主
席,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王进坚为公司监事,职工监事张玉虎、刘珍婷辞去职工
监事职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方珉、金永生为公司职工监事,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现由金筱佳、王改英、王进坚及职工监事方珉、金永生组成。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议案
                                   1、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0-04-28       5、审阅《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次会议
                                   6、审阅《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阅《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审阅《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9、审阅《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0-08-13       1、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                     1、审议《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0-09-30
    五次会议                       2、审议《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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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0-10-23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次会议
                                   3、审议《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4、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20-12-11       1、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决策程序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高管人员权责明晰,运行高效。公司在经营管理中能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章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议。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会计核算和财务
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无任何保留或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
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19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35%,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
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落实了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
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
     (五)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新增募集资金,也无前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内
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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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情
况。
     (七)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1、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有利于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
的长远发展更紧密结合,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和规范运行,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
实现和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列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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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
单与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
励对象相符。监事会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405 名激励
对象 4,79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八)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
行了评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重要业务与事项均已
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二、2021 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和检查职能,支持公
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开展工作,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促使公司在
合法、公平的经营环境中持续、健康的稳步发展,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以上请于审议。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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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请于审议。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公司迎难而上,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
  遵循拓内贸稳外贸、线上线下融合的方针,公司经营管理层也紧紧围绕 2020
  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带领全体员工,不断改革创新,应对新常态下宏
  观经济形势的挑战,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目标任务。现将 2020 年财务决算有关
  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下同)
                                                                                    同比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额
                                                                                      (%)
营业收入                           372,568.61     404,276.75        -31,708.14              -7.84

利润总额                           142,159.11     163,274.15        -21,115.04           -1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92,662.67     125,527.60        -32,864.93           -26.18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82,878.83    -153,890.73       236,769.56            不适用
额
                                                                                      同比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同比增减额
                                                                                        (%)

总资产                         2,875,012.71      3,132,323.40      -257,310.69              -8.21

负债总额                       1,517,541.78      1,823,893.49      -306,351.71           -1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55,822.84      1,302,061.94           53,760.90           4.13
所有者权益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3         减少 0.06(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10             0.17         减少 0.07(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3            10.04         减少 3.2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3.81             7.44         减少 3.63 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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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额       增减幅±%                   情况说明
                       2,875,012.7   3,132,323.4
资产总额                                           -257,310.69       -8.21
                                 1             0
货币资金               561,264.29    648,640.87     -87,376.58      -13.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71.27      3,807.77       1,363.50       35.81 本年系增加权益工具投资
应收账款                15,357.35      1,603.11      13,754.24      857.97 主要系商品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货款增加
预付款项                10,518.75      4,467.82       6,050.93      135.43 主要系商品销售规模扩大预付货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             270,847.81    139,722.84    131,124.97        93.85 主要系应收财务资助增加
                                                                             本期商城房产及浦江绿谷 51%股权处置存货转
存货                   132,946.77    429,606.14    -296,659.37      -69.05
                                                                             出
其他流动资产            17,972.47    309,995.59    -292,023.12      -94.20 主要系上年末预付土地出让金转出
长期应收款              12,675.66      6,125.00       6,550.66      106.95 本年新增应收迪拜项目公司财务资助款
                                                                             本期商城房产及浦江绿谷剩余 49%股权由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           383,289.75    177,142.01    206,147.74       116.37
                                                                             法转权益法核算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6,225.63     64,218.80       2,006.83        3.1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52,392.52    151,944.94        447.58         0.29
投资性房地产           196,042.63    186,321.84       9,720.79        5.22
固定资产               523,429.38    478,381.91      45,047.47        9.42 义西配套项目完工转入
在建工程                98,289.19     86,575.46      11,713.73       13.53 新增综保区等项目、义西配套项目完工转出
无形资产               390,078.10    345,613.72      44,464.38       12.87 新增国际陆港物流园地块
开发支出                 2,222.31          0.00       2,222.31        100 平台研发支出
长期待摊费用            11,072.87     13,950.24      -2,877.37      -20.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66.43     18,040.48      -8,074.05      -44.76 重新厘定后转出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249.52     66,164.87     -50,915.35      -76.95 主要系中福大厦交付后转投资性房地产
                       1,517,541.7   1,823,893.4
负债总额                                           -306,351.71      -16.80
                                 8             9
短期借款               125,717.94    417,890.37    -292,172.43      -69.92 主要系本期归还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63,646.38     52,524.15      11,122.23       21.18
                                                                          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租金 28.08 亿元
预收款项                11,275.29    450,845.51    -439,570.22      -97.50 调整至合同负债,房产公司处置后减少 15.15
                                                                           亿
合同负债               244,221.18          0.00    244,221.18         100 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6,149.90     19,717.44      -3,567.54      -18.09
应交税费                49,540.05     28,018.43      21,521.62       76.81 主要系计提应交税费增加
其他应付款             164,634.56     90,948.31      73,686.25       81.02 主要系待确认投资分配款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131,502.66     27,033.24    104,469.42       386.45 系一年内到期中期票据转列入
债
其他流动负债           302,360.80    202,301.21    100,059.59        49.46 主要系本期发行超短融增加
长期借款                28,200.00     53,069.43     -24,869.43      -46.86 系本期偿还到期的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355,216.17    456,429.14    -101,212.97      -22.17 系一年内到期中期票据转列出
预计负债                11,062.03     11,062.03           0.00        0.00
递延收益                 2,654.53      2,796.68       -142.15        -5.0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360.29     11,257.43        102.86         0.91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11         -0.11      -100.00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股东权益情况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股本                        544,321.42          4,670.00        0.00        548,991.42
 资本公积                    152,418.38          9,410.49    2,338.22        159,490.65
    减:库存股                        0.00      13,729.80        0.00         13,729.80
 盈余公积                    123,616.69         12,809.09        0.00        136,425.78
 未分配利润                  475,078.74         92,662.67   50,911.59        516,829.82
 其他综合收益                      6,626.72      1,188.25        0.00          7,814.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02,061.95        107,010.70   53,249.81      1,355,822.84
 少数股东权益                      6,367.96      2,090.74    6,810.60          1,648.10
 股东权益合计              1,308,429.91        109,101.44   60,060.41      1,357,470.94

          股本期初余额 544,321.42 万元,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年增加
  4,670.00 万元,期末余额 548,991.42 万元。
          资本公积期初余额 152,418.38 万元,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本溢
  价等增加 9,410.49 万元;本年减少 2,338.22 万元,期末余额 159,490.65 万
  元。
          未分配利润 475,078.74 万元,本年增加 92,662.67 万元,系年内实现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年减少 50,911.59 万元,系本年分配现金股
  利 38,102.50 万元与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2,809.09 万元,期末余额 516,829.82
  万元。
          (三)经营情况
          本年实现营业收入 372,568.61 万元,较上年 404,276.75 万元减少
  31,708.14 万元,下降 7.8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305,936.53 万元,较上年
  329,497.39 万元减少 23,560.86 万元,下降 7.15%。
          1.营业收入
          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变动         同比±%
一、主营业务收入           305,936.53         329,497.39     -23,560.86             -7.15
 1.市场经营                212,713.55         212,051.64          661.91               0.31
 2 商品销售                 38,378.67           6,860.18       31,518.49           459.44
 3.房地产服务                 5,903.79         64,687.26      -58,783.47           -90.87
 4.酒店销售                 14,949.73          21,137.02       -6,187.29           -29.27
 5.展览广告                   9,634.12         12,689.00       -3,054.88           -24.07
 6.其他                     24,356.66          12,072.29       12,284.37           101.76
二、其他业务收入            66,632.08          74,779.36       -8,147.28            -10.9
        合 计              372,568.61         404,276.75     -31,708.14             -7.8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其中,2020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比例如下图:




          2.营业成本
          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变动             同比±%
一、主营业务成本          169,595.84         162,850.28              6,745.56
                                                                                             4.14
 1.市场经营                 89,835.59          91,426.47            -1,590.88
                                                                                             -1.74
 2 商品销售                 38,201.55              7,032.23        31,169.32
                                                                                            443.24
 3.房地产服务                2,537.33          28,882.87           -26,345.54
                                                                                            -91.22
 4.酒店销售                 14,388.49          19,430.37            -5,041.88
                                                                                            -25.95
 5.展览广告                 10,631.57          11,575.09               -943.52
                                                                                             -8.15
 6.其他                     14,001.31              4,503.25            9,498.06
                                                                                            210.92
二、其他业务成本           11,517.80           6,845.13             4,672.67                 68.26
      合 计               181,113.64         169,695.42            11,418.22                  6.73
          3.营业毛利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变动                  同比±%
 一、主营业务毛利      136,340.69       166,647.11     -30,306.43                           -18.19
 1.市场经营             122,877.96      120,625.17        2,252.79                            1.87
 2 商品销售                 177.12         -172.05            349.17                    -202.95
 3.房地产服务             3,366.46       35,804.39      -32,437.93                          -90.60
 4.酒店销售                 561.24        1,706.65       -1,145.41                          -67.11
 5.展览广告                -997.45        1,113.91       -2,111.36                      -189.54
 6.其他                  10,355.35        7,569.04        2,786.31                           36.81
 二、其他业务毛利       55,114.28        67,934.23     -12,819.95                           -18.87
       合 计           191,454.97       234,581.33     -43,126.36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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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利润总额
        本年实现利润总额 142,159.11 万元,较上年 163,274.15 万元减少
  21,115.04 万元,下降 12.93%,主要系疫情影响所致。
        (四)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同比变动情况及主要影响因素分
  析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变动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878.83    -153,890.73       236,769.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611.33      10,215.15         53,396.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583.66     223,149.70      -508,733.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9,406.97      79,455.22      -218,862.19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23.68 亿元。主要系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3.75 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减少 18.81 亿元。
        2.本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5.34 亿元。主要系理
  财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20.85 亿元,财务资助款现金净流入较上年减少
  14.88 亿元。
       3.本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 50.87 亿元,主要系筹
资净流入较上年减少 54.05 亿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
年增加 2.35 亿元,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 1.48 亿元。

   以上请于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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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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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 2020 年度经营业绩及 2021 年度计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及市场环
境变化等因素,编制 2021 年度财务预算。
     一、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 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 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 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 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
     5. 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2021 年度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2021 年公司全年预算营业收入 62.2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37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 0.21 元。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
状况变化、疫情进展情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及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等多种因素,
存在很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请于审议。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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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审字
第 60709629_B01 号《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926,626,706.4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750,787,389.17 元,扣减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381,024,992.32 元及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 128,090,896.77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5,168,298,206.50 元。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含
税)。截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 5,489,914,17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301,945,279.68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 32.5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以上请于审议。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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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国际国内有较高知名度,在业内具有较好
声誉。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及时提供高质量的
审计报告,同时,为公司在提高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公允性,提升内控,夯实
基础管理,维护股东权益及企业利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
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 2021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以上请于审议。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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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8: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 12 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
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相关情况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超短期融
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及其他监管机构审批或备案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公司作为发行主体。
     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发行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已批准并决定发行但尚未获
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或已经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
许可、登记或注册但尚未完成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其继续发行,但其发
行金额不包含在本次议案的 80 亿元发行规模内。
     具体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的上限发行时将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确定,具体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价格、规模、方式、年限、募集资金用
途、担保等,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及未来投资计划等,结合监管机构的要
求及债务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
开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四)期限与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发行永续债除外),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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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五)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将根据不同类型的债务融资工具关于资金用
途的规定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以及其
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了高效、有序地完成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
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
公司需求,制定、修订、调整具体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
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种类、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具体每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额度、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承销方式、发行目的、担
保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机构
和人员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三)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注册、备案等手
续;
     (四)签署、执行、修改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
关的文件;
     (五)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六)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
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如果董事会或董事长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但尚未取得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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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登记或注册的,或已经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
登记或注册但尚未完成发行的,则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效期限持续至完成有关发
行事项之日止。

   以上请于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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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9(审阅议案):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
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选举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刘志远、武雅斌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洪剑峭、金杨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任
独立董事三人,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均为会计、经济、法律等领域的资
深专家学者,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设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对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马述忠:男,1968 年 8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1991 年获得黑龙江大学半导体器件学士学位,2000 年获得西北农
林科技大学金融硕士学位,2003 年获得浙江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博士学位。1991
年至 2003 年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工作,任助教、讲师。2003 年至今在浙江
大学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杭州士兰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洪剑峭:男,1966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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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
国会计评论》理事。曾多次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香港(科技大学、中文大
学)、日本等国家地区著名高校访问研究。承担完成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出版
专著和论文 30 余篇。洪剑峭先生目前兼任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锦江
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杨华:男,1976 年 11 月,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工商
大学副校长,组织行为与创业管理研究院院长,浙江省行为科学学会副会长、
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主要研究领域为组织行
为与人力资源管理、创业管理与组织发展,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浙江省自
然科学基金等课题多项,在《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心理学报》、《科
研管理》、《Journal of Organizational Behavior》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
文数十篇。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小商品城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我们及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0 次董事会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均能按时出席或
委托他人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此外,我们还列席了公司 2020 年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独立董     2020 年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马述忠            20               3      17          0       0             否
洪剑峭            14               2      12          0       0             否
金杨华            14               2      12          0       0             否
刘志远            6                1       5          0       0             否
武雅斌            6                1       5          0       0             否

     针对董事会决策事项,均认真进行审查。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和投资等情况,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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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发
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们对 20 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我们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查,
2020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价格以合同价、
市场价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是公允的,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受让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中,拟受让股权尚未实
缴,以 0 元为对价进行受让,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
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
时,不存在需要关联董事回避的情形,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
对外投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市场主业,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向主业集中,
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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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
事王春明、李承群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3、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参股公司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
营需要,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赵文阁、王春明、李承群回避表决,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情况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的日常运营需要,有利于
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义乌商旅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控股
股东商城控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情况
     1、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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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资格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经验和能力,
符合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洪剑峭先生
与金杨华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法定的程序,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周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履行了法定的程序,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聘任金更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审查,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任职资
格等情况,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同意顾志旭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1、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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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薪酬兑现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2019 年度薪酬兑现
的议案》的内容。
     2、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的内容。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该事务
所在公司历年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期间,保持专业的执业水平,勤勉尽
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据此,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及 2019 年度审计费用支付的提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
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所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量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利
润分配预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既能实现公司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
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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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董事会授权情况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公司利用自有闲置
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有效控制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目前
经营情况正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授权董事长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九)股权激励情况
     1、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规范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
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的拟定、内容和审议程
序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亦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
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
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考核激励体系及机制,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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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科学性和合理性的,
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选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每股收益、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创新业务 chinagoods 平台 GMV 四个指标作为业绩考核指
标,这四个指标能够客观反映公司盈利能力、成长能力及收益质量,是反映企
业经营效益及经营效率的核心指标。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
公司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前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
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激励对象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
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
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综上,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考核体系具
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激励和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
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考
核指标。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3、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我们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
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
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激励对象均
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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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
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增强中高层管理团队和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以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2.9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0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79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临时公告 101 个,定期报告 4 个。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
信息披露制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
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由监察审计部负责,根据内控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
关要求,结合公司及下属各个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包括各个单位的规模、业务
特点、内控建设水平和现状),对现有的内控制度、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测试、
修改及完善,并检查内控整改情况和效果,编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
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在披露 2020 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报告期内,监察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汇报了内控执行相
关情况。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的形式、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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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三名独立董事均为专门委员会委员,其中洪剑峭任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马述忠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金杨华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公司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预备会议,2020 年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规定,就年度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审核、董事、高管人员提名、
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内控制度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
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职责,能够认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借助专业特长,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发挥好公司
经营决策的智囊作用,履行好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高效性,全体独立董事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1 年度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决策
和监督作用,谨慎运用公司赋予的权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述忠、洪剑峭、罗金明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