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 责,对公司本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义乌购在确保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向被资助人提供财务资助,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1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述忠 洪剑峭 罗金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