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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商品城:关于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继续冻结的进展公告2023-03-16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23-00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
                    被继续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

中国小商品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金控”)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61,751.1352万元人民币认购义乌商阜创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商

阜创智基金”)的优先级份额,同时,义乌小商品城阜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商阜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20,583.7118万元认购相应的劣

后级份额(商城金控同时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商阜投资10,291.8559万元人民币),

该基金总规模人民币82,336.847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

义乌商阜创智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

024号)。商阜创智基金通过武汉光谷联交所参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北资管公司”)增资公开挂牌,以82,054.065万元(未包含交易手续

费及税费)竞得湖北资管公司22.66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68,000万元)。

    2018年9月6日,商阜创智基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公
安局冻结,冻结期限自2018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6日。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

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

045)。

    2019年9月6日,商阜创智基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公

安局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9月6日至2020年3月5日。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

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

067)。
    2020年3月6日,商阜创智基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公

                                    1
安局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9月5日。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

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

010)。

    2020年9月6日,商阜创智基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公

安局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9月6日至2021年3月5日。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

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

067)。

    2021年3月3日,商阜创智基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公

安局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9月2日。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

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

006)。

    2021年9月3日,商阜创智基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公

安局冻结,冻结期限自2021年9月3日至2022年3月2日。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于

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继续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4)。

    2022年3月10日,商阜创智基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公

安局冻结,冻结期限自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9月2日。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关

于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继续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16)。

    二、相关进展

    近日,商城金控对商阜创智基金履行投后跟踪管理过程中获悉,商阜创智基

金持有的湖北资管公司22.667%的股权被上海市公安局继续冻结。

    三 、上述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商阜创智基金及商城金控目前均未收到其他方就此冻结事项的法律文件、

通知或其他信息。商城金控作为商阜创智基金的基金份额认购方,将通过合法的

方式主张权利和维护权益。

    2、商城金控参与认购的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被冻结,所涉金额占公司总资产

及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商城金
控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2
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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