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湖北华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基于审慎判 断并充分沟通协商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 独立董事: 王晋勇 张萱 车磊 2021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