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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豪高新: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2015-10-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33                            公司简称:冠豪高新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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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7
四、   附录.....................................................................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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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童来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阳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江泳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             3,897,579,076.22            3,523,598,373.49                        1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     2,428,777,324.26            1,752,769,461.06                        38.57
股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        55,438,994.53                71,044,905.60                     -21.97
现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860,255,636.13                724,261,287.77                      18.78
归属于上市公司        31,390,726.49                91,331,910.95                     -65.63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8,185,310.79                52,114,407.85                     -65.11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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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1.50                      5.38         减少 3.88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7                      -57.14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3                      0.07                      -57.14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项目
                         (7-9 月)           (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
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2,011,107.88         14,475,643.64
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
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
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
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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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
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93,550.72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
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
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
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
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390,343.09           1,006,590.19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364,707.46          -2,370,368.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合计            2,036,743.51         13,205,4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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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75,17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量
中国纸业投资     369,905,90     29.10       34,682,080                                 国有法人
                                                                无
有限公司                  3
广东粤财创业     76,180,901      5.99                  0                               国有法人
                                                                无
投资有限公司
赵嘉馨           47,091,366      3.70                  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林广茂           40,339,766      3.17                  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湛江经济技术     18,507,120      1.46                  0                               境内非国
开发区新亚实                                                    无                       有法人
业有限公司
广州润华置业     13,372,720      1.05                  0                               国有法人
                                                                无
有限公司
乔通             12,516,242      0.98       10,046,242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广东粤财实业     12,386,720      0.97                  0                               国有法人
                                                                无
发展有限公司
黄晓军           11,843,000      0.93       10,428,000                                 境内自然
                                                                未知
                                                                                           人
中国证券金融     10,978,047      0.86                  0                               国有法人
                                                                未知
股份有限公司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股份种类及数量
                                        量                             种类            数量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335,223,823       人民币普通股        335,223,823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                          76,180,901                           76,180,901
                                                                 人民币普通股
司
赵嘉馨                                          47,091,366       人民币普通股        47,091,366
林广茂                                          40,339,766       人民币普通股        40,339,766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                          18,507,120                           18,507,120
                                                                 人民币普通股
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13,372,720       人民币普通股        13,372,720
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                          12,386,720                           12,386,720
                                                                 人民币普通股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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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10,978,047                          10,978,047
                                                               人民币普通股
司
赵冬萍                                            5,257,500    人民币普通股         5,257,500
史德增                                            5,0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3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广东粤财实
行动的说明                     业发展有限公司同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是一致行动人;林广茂通过赵嘉馨账户持有 47,091,366 股;未知其
                               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项目
                                                                  本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收到
货币资金        293,802,498.34    211,108,637.62      39.17
                                                                  募集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298,801.42           205,250.70          45.58       本期末基金净值增加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        317,409,340.73    209,745,466.87      51.33       主要是本年信用期内销售增加
存货            406,017,879.08    295,150,056.34      37.56       东海岛项目投产后采购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
             120,312.04           256,589.96          -53.11      本期摊销减少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428,082,171.46 920,554,919.97       55.13       主要是东海岛项目转固后增加
在建工程        703,454,570.52    1,160,551,861.47 -39.39         主要是东海岛项目转固后减少
工程物资        1,537,618.67      880,654.59          74.60       工程领用减少
                                                                  主要是本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
短期借款        430,000,000.00    866,180,000.00      -50.36
                                                                  成,3 亿元债务转为股权。
                                                                  本期从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票据        160,989,578.90    20,000,000.00       704.95
                                                                  金额比年初增加
应交税费        -10,333,802.11    -3,475,052.65       197.37      期末留底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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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44,088,199.17     29,658,490.07      48.65
                                                               抵扣进项税贷方余额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                                                   本期缴纳了上年债务重组收益
             24,700.36          6,823,912.68       -99.64
债                                                             应交的企业所得税
其他非流动负
             10,496,117.54      22,527,941.18      -53.41      本期结转至营业外收入
债
                                                               本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增加
资本公积      695,874,050.06    94,152,893.06      639.09
                                                               了股本溢价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上期数中,珠海冠豪条码科技有
管理费用      66,244,116.69     47,929,091.92      38.21       限公司及珠海冠豪纸业有限公
                                                               司未纳入合并范围
                                                               本期项目转固后原资本化利息
财务费用      26,973,540.25     16,240,383.88      66.09
                                                               计入财务费用
公允价值变动
             93,550.72                                         本期末基金净值增加
收益
                                                               本期从被投资单位确认的投资
投资收益       2,024,574.39     3,476,017.75       -41.76
                                                               收益减少
                                                               主要是本期毛利率有所降低及
营业利润      23,082,120.11     63,656,221.92      -63.74
                                                               本期费用增加影响
                                                               1、本年确认政府迁建奖励金收
营业外收入    15,755,256.29     47,339,313.07      -66.72      入比上年少;2、本年收到贴息
                                                               资金比上年少。
                                                               主要是本期捐赠支出比上年同
营业外支出    179,471.74        1,156,631.45       -84.48
                                                               期少
                                                               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入综合作
利润总额      38,657,904.66     109,838,903.54     -64.80
                                                               用使利润总额降幅较大
                                                               受实现利润总额的影响,本年计
所得税费用    8,997,533.91      18,506,992.59      -51.38
                                                               提的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少
                                                               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入综合作
净利润        29,660,370.75     91,331,910.95      -67.52
                                                               用使净利润降幅较大
少数股东损益 -1,730,355.74                                     上年同期没有少数股东所得
 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1-9 月    变动比例(%)        原因说明
   项目
销售商品、提供
                                                               本期现金形式回款较上年同期
劳务收到的现 876,038,800.81     600,555,031.52     45.87
                                                               增加
金
收到的税费返
             99,307.74                                         上年同期没有收到出口退税款
还
收到的其他与
                                                               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贴资金
经营活动有关 23,833,427.45      60,117,645.07      -60.36
                                                               减少
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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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接受
                                                          本期现金形式支付货款比上年
劳务支付的现 594,164,459.69   347,458,904.21     71.00
                                                          同期增加
金
取得投资收益                                              本年收到被投资公司利润分红
             1,515,326.13     2,245,415.35       -32.51
所收到的现金                                              款比上年同期少
处理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
                                                          本期处理固定资产收到现金比
他长期资产而 177,572.30       302,250.00         -41.25
                                                          上年同期少
收回的现金净
额
吸收投资所收                                              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收到
             385,956,600.00
到的现金                                                  募集资金
借款所收到的                                              本期到期续借的短期借款比上
             527,000,000.00   320,000,000.00     64.69
现金                                                      年同期多
偿还债务所支                                              本年偿还到期短期借款比上年
             586,180,000.00   250,000,000.00     134.47
付的现金                                                  同期多
支付的其他与
                                                          本期支付筹资费用比上年同期
筹资活动有关 382,301.58       862,559.35         -55.68
                                                          少
的现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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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是否
承诺背   承诺                                                                                                承诺时间及期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景     类型                                                                                                    限           行期   严格
                                                                                                                                限   履行
                                     (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     2010-10-24,长   否     是
                                     争。(2)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机会,那么 期承诺
                                     本公司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但
                                     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本公司获得业务机会并具
                                     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
                                     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独立董事同意)作出决定,并通知本公司是否接受
与重大
         解决                        本公司提供的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本公
资产重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同业                        司,冠豪高新被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
组相关          司
         竞争                        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本公司明确表示,其
的承诺
                                     投资或者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本公司的整体发
                                     展战略,并且本公司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
                                     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
                                     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
                                     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
                                     三方。(4)本承诺函可被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与重大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业务合   2010-10-24,长   否     是
         解决
资产重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股东之地   期承诺
         关联
组相关          司                   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
         交易
的承诺                               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冠豪
                                                                   10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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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利益的行为。


                                     (1)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     2010-10-24,长   否   是
                                     争。(2)若本公司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那么 期承诺
                                     本公司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括但
                                     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本公司获得业务机会并具
                                     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尽
                                     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独立董事同意)作出决定,并通知本公司是否接受
与重大
         解决                        本公司提供的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本公
资产重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同业                        司,冠豪高新被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
组相关          限公司
         竞争                        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本公司明确表示,其
的承诺
                                     投资或者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本公司的整体发
                                     展战略,并且本公司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
                                     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
                                     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理)
                                     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本公司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联的第
                                     三方。(4)本承诺函可被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   2010-10-24,长   否   是
与重大
         解决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   期承诺
资产重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关联                        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
组相关          限公司
         交易                        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
的承诺
                                     任何损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为。
                                     1、自冠豪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中国纸业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   2009-12-26,长   否   是
与再融   解决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或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期承诺
资相关   同业
                司                   的业务或活动;如中国纸业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
的承诺   竞争
                                     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立即书面通知冠豪高新,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

                                                                   11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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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豪高新。2、中国纸业将公平对待包括冠豪高新在内的全部下属企业,且不会
                                     利用中国纸业对冠豪高新的控股地位,作出任何有损于冠豪高新及其全体股东、
                                     尤其是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3、中国纸业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充分尊重
                                     冠豪高新的独立法人地位,以确保冠豪高新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1、自冠豪高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中国诚通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控股    2009-12-26,长   否   是
                                     公司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或产品构成或可能构成     期承诺
与再融   解决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中国诚通集团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冠豪高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资相关   同业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立即书面通知冠豪高新,并尽力将该商业
                限公司
的承诺   竞争                        机会让予冠豪高新。 2、中国诚通集团将公平对待包括冠豪高新在内的全部下
                                     属企业,且不利用本公司对冠豪高新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作出任何有损于冠豪
                                     高新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1)中国纸业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 2011-4-18,长       否   是
                                     争;(2)若中国纸业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那 期承诺
                                     么中国纸业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
                                     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中国纸业获得业务机
                                     会并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
                                     内,尽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定,并通知中国纸业是否接受中国纸业提
                                     供的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中国纸业,冠
与再融   解决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豪高新被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中国
资相关   同业
                司                   纸业应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中国纸业明确表示,其
的承诺   竞争
                                     投资或者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中国纸业的整体
                                     发展战略,并且中国纸业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
                                     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中国纸业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
                                     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
                                     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中国纸业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
                                     联的第三方;(4)中国纸业不会利用对冠豪高新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
                                     响进行损害冠豪高新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5)本承诺可被视为对冠

                                                                   12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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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   2011-4-18,长   否   是
与再融   解决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第   期承诺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资相关   关联                        一大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
                司
的承诺   交易                        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
                                     任何损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为。
                                     (1)诚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冠豪高新构成实质性同业竞 2011-4-18,长     否   是
                                     争;(2)若诚通集团获得有关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机会,那 期承诺
                                     么诚通集团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冠豪高新的条件(包
                                     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冠豪高新。诚通集团获得业务机
                                     会并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
                                     内,尽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定,并通知诚通集团是否接受诚通集团提
                                     供的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诚通集团,冠
与再融   解决                        豪高新被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权后,诚通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资相关   同业                        集团应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3)若诚通集团明确表示,其
                限公司
的承诺   竞争                        投资或者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诚通集团的整体
                                     发展战略,并且诚通集团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该
                                     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诚通集团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业务之日起三年内,
                                     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冠豪高新公平合
                                     理)加以解决;若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诚通集团应将该等业务转让予无关
                                     联的第三方;(4)诚通集团不会利用对冠豪高新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
                                     响进行损害冠豪高新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5)本承诺可被视为对冠
                                     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与再融   解决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   2011-4-18,长   否   是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资相关   关联                        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   期承诺
                限公司
的承诺   交易                        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

                                                                   13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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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
                                     任何损害冠豪高新利益的行为。
                                     1、中国纸业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冠豪高新不构成实质性同   2014-7-24,长   否   是
                                     业竞争。2、若中国纸业获得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中国   期
                                     纸业将尽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等)将该等业务机会优先让
                                     与冠豪高新。在中国纸业获得业务机会且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
                                     新,冠豪高新应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尽快作出决定,
                                     并通知中国纸业是否接受该等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
                                     内没有通知中国纸业,视为冠豪高新放弃该等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
与再融   解决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受让权的,中国纸业应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
资相关   同业
                司                   方。3、若中国纸业明确表示,其投资或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
的承诺   竞争
                                     业务,系基于中国纸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作出可以
                                     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中国纸业应在完成该等投资或
                                     收购之日起三年内,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合适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
                                     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该等业
                                     务等。4、中国纸业不会利用其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和影响力作出损
                                     害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或安排。本承诺函可视为对冠
                                     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业   2014-7-24,长   否   是
                                     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条件;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   期
                                     股东的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与市场
与再融   解决                        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也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资相关   关联                        害冠豪高新及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时,中国纸业将保证冠豪高新在对待将
                司
的承诺   交易                        来可能产生的与中国纸业的关联交易方面,冠豪高新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
                                     发生的关联交易:1、严格遵守冠豪高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关联方回避表决等公允
                                     决策程序,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方

                                                                   14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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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确定交易价格。本承诺函可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
                                     作出。
                                     1、诚通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冠豪高新不构成实质性同   2014-7-24,长   否   是
                                     业竞争。2、若诚通集团获得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诚通   期
                                     集团将尽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等)将该等业务机会优先让
                                     与冠豪高新。在诚通集团获得业务机会且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
                                     新,冠豪高新应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尽快作出决定,
                                     并通知诚通集团是否接受该等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
                                     内没有通知诚通集团,视为冠豪高新放弃该等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
与再融   解决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受让权的,诚通集团应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
资相关   同业
                限公司               方。3、若诚通集团明确表示,其投资或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
的承诺   竞争
                                     业务,系基于诚通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作出可以
                                     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诚通集团应在完成该等投资或
                                     收购之日起三年内,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合适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
                                     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该等业
                                     务等。4、诚通集团不会利用其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和影响力作出损
                                     害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或安排。5、本承诺函可视为对
                                     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1、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冠豪高新在业   2014-7-24,长   否   是
                                     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条件;2、不利用自身作为冠豪高新实际控   期
                                     制人的地位和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冠豪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与市场
与再融   解决                        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冠豪高新进行交易,也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资相关   关联                        害冠豪高新及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同时,诚通集团将保证冠豪高新在对待将
                限公司
的承诺   交易                        来可能产生的与诚通集团的关联交易方面,冠豪高新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
                                     发生的关联交易:1、严格遵守冠豪高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关联方回避表决等公允
                                     决策程序,按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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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确定交易价格。本承诺函可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
                                     作出。
                                     中国纸业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大型企业集团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2014-12-25,长   否   是
                                     下简称“诚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以林浆纸生产、开发及利用为主业的 期
                                     国有大型企业。中国纸业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冠豪高新不
                                     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具体承诺如下:中国纸业将冠豪高新定位为特种纸业务
                                     发展平台,主要产品为无碳复写纸、热敏纸和不干胶材料等特种纸产品。泰格
                                     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纸业的控股子公司,其控股的包括岳阳林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是以生产文化用纸和商品纸浆为主的生
                                     产企业,中国纸业将其明确定位为林浆纸一体化发展平台,与冠豪高新不存在
                                     实质性同业竞争。为了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岳阳林纸将不再从事生产无碳复写
                                     纸原纸与热敏纸原纸等业务。佛山华新发展有限公司控股的包括佛山华新包装
                                     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档包装用纸发展平台;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包括中
与再融   解决                        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系诚通集团下属企业,主要产品为文化用纸及印刷用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资相关   同业                        纸;珠海中纸纸业有限公司尚未正式投入生产,均与冠豪高新不存在同业竞争。
                司
的承诺   竞争                        若中国纸业获得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中国纸业将尽最
                                     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等)将该等业务机会优先让与冠豪高新。
                                     在中国纸业获得业务机会且具备转移条件后,应及时通知冠豪高新,冠豪高新
                                     应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尽快作出决定,并通知中国纸
                                     业是否接受该等业务机会。如果冠豪高新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没有通知中
                                     国纸业,视为冠豪高新放弃该等优先受让权。冠豪高新放弃优先受让权的,中
                                     国纸业应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将该等业务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若中国纸
                                     业明确表示,其投资或收购与冠豪高新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系基于中
                                     国纸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并且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作出可以向冠豪高新转让
                                     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中国纸业应在完成该等投资或收购之日起三年
                                     内,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合适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争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向冠豪高新转让该等业务、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该等业务等。中国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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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利用其作为冠豪高新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和影响力作出损害冠豪高新及冠豪
                                     高新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或安排。本承诺函可视为对冠豪高新及冠豪高新
                                     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
                                     湛江广旭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出资设立的     2014-11-6,长   否   是
与再融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有限合伙企业。本公司确认并承诺,本公司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期
资相关   其他
                份有限公司           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湛江广旭源
的承诺
                                     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湛江广旭源系冠豪高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本     2014-11-6,长   否   是
与再融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   公司确认并承诺,本公司及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     期
资相关   其他
                司                   六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湛江广旭源及其合伙
的承诺
                                     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湛江广旭源系冠豪高新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本     2014-11-6,长   否   是
与再融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   公司确认并承诺,本公司及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     期
资相关   其他
                限公司               六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湛江广旭源及其合伙
的承诺
                                     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股东回报规划方案需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中     长期            否   是
                                     小股东的意见,依据公司章程决策程序,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
                                     金、盈余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
                                     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其他承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分红                        配利润的百分之十;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单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诺              份有限公司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0%的资产处置(收购、出售、置换和清理等)或对外投资事
                                     项,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应广泛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意见
                                     与建议,并接受股东的监督。
其他承   增持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   在冠豪高新复牌后,根据市场情况,积极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     2015-7-10,择   否   是

                                                                   17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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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承诺   限公司、广州润华置   产管理等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 1,260 万元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并承诺通过上   机
                业有限公司、广东粤   述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在 6 个月内不减持。
                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承   增持                        林广茂先生拟在合适时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约        2015-7-9,择机   否   是
                林广茂
诺       承诺                        2,000 万股。




                                                                   18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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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
                                                         公司名称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童来明
                                                             日期   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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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3,802,498.34            211,108,637.6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98,801.42              205,250.70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2,522,338.26              65,832,193.90
  应收账款                                          317,409,340.73            209,745,466.87
  预付款项                                          23,143,130.06              18,828,197.3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15,827,268.45            213,726,251.2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406,017,879.08            295,150,056.3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20,312.04              256,589.96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329,141,568.38             1,014,852,643.9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3,327,684.85              52,818,436.5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428,082,171.46               920,554,919.97
  在建工程                                          703,454,570.52          1,160,551,8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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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物资                                         1,537,618.67          880,654.59
  固定资产清理                                         -55,349.0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63,788,100.59       268,390,918.29
  开发支出
  商誉                                                 918,870.07        918,870.07
  长期待摊费用                                         596,661.81        657,754.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185,746.88        30,922,182.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87,601,432.08        73,050,131.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68,437,507.84        2,508,745,729.50
      资产总计                              3,897,579,076.22        3,523,598,373.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30,000,000.00       866,18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60,989,578.90       20,000,000.00
  应付账款                                       285,168,732.26       274,890,800.49
  预收款项                                       10,270,027.53          8,741,566.4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318,048.57         3,963,463.47
  应交税费                                       -10,333,802.11       -3,475,052.65
  应付利息                                       15,543,333.43        21,539,166.7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4,088,199.17        29,658,490.07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40,044,117.75     1,221,498,434.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21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14,784.47                  26,236.47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700.36               6,823,912.6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496,117.54               22,527,941.18
    非流动负债合计                                 510,535,602.37              529,378,090.33
      负债合计                                1,450,579,720.12               1,750,876,524.8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71,315,443.00               1,190,2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95,874,050.06               94,152,893.0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4,090,622.88               74,090,622.8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87,497,208.32              394,245,945.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28,777,324.26               1,752,769,461.06
  少数股东权益                                      18,222,031.84               19,952,387.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46,999,356.10               1,772,721,848.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97,579,076.22               3,523,598,373.49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阳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江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5,418,389.63              164,158,668.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3,034,917.96                42,291,511.22
  应收账款                                         307,530,907.24              231,883,609.19
  预付款项                                         38,533,772.42                 8,451,508.54

                                         22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96,771,203.70      250,347,961.36
  存货                                           330,511,118.70      232,953,998.3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1,228.00        167,505.92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241,831,537.65         930,254,763.4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44,641,456.32      444,132,208.0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179,744,113.31         639,672,928.73
  在建工程                                       651,969,270.91    1,153,888,835.62
  工程物资                                         1,496,045.23         845,834.08
  固定资产清理                                      -41,155.0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36,408,977.56      240,538,186.9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25,086.69          122,793.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50,393.41        9,250,393.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57,050,131.78       57,050,131.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78,844,320.14       2,545,501,311.95
      资产总计                              3,820,675,857.79       3,475,756,075.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00,000.00      80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7,745,101.90       20,000,000.00
  应付账款                                       205,652,534.36      323,397,508.72
  预收款项                                       208,045,316.38        7,801,198.49
  应付职工薪酬                                     3,527,616.80        2,798,313.09
  应交税费                                       -13,404,718.77        3,878,266.33
  应付利息                                       15,543,333.43       21,491,666.7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1,942,237.49       92,133,227.1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23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49,051,421.59           1,271,500,180.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11,452.00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496,117.54               22,527,941.18
    非流动负债合计                                      510,496,117.54             522,539,393.18
      负债合计                                     1,459,547,539.13              1,794,039,573.7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71,315,443.00              1,190,2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695,151,913.04              93,430,756.0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74,090,622.88               74,090,622.88
  未分配利润                                            320,570,339.74             323,915,122.7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61,128,318.66              1,681,716,501.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20,675,857.79              3,475,756,075.42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阳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江泳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1-9      告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月)              (1-9 月)
一、营业总收入       356,902,078.59         225,789,285.21      860,255,636.13     724,261,287.77
其中:营业收入       356,902,078.59         225,789,285.21      860,255,636.13     724,261,287.77

                                              24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37,790,216.71   203,674,412.70   839,291,641.13   664,081,083.60
其中:营业成本         283,979,636.62   167,165,205.02   685,828,762.49   544,838,515.2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
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906,805.80        655,787.63     1,651,289.52     1,969,022.08
      销售费用         20,033,081.47    15,067,450.30    57,431,562.42    51,978,034.80
      管理费用         21,289,824.22    15,607,724.77    66,244,116.69    47,929,091.92
      财务费用         11,580,868.60      5,178,244.98   26,973,540.25    16,240,383.88
      资产减值损失                                         1,162,369.76     1,126,035.6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93,550.72
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                                       2,024,574.39     3,476,017.75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9,111,861.88    22,114,872.51    23,082,120.11    63,656,221.92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440,692.82       312,976.87   15,755,256.29    47,339,313.0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9,241.85      1,031,100.00      179,471.74      1,156,631.4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   21,513,312.85    21,396,749.38    38,657,904.66    109,838,903.54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138,885.39     4,412,816.58     8,997,533.91   18,506,992.5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7,374,427.46    16,983,932.80    29,660,370.75    91,331,910.95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7,796,680.57    16,983,932.80    31,390,726.49    91,331,910.95
的净利润

                                         25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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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数股东损益           -422,253.11                     -1,730,355.7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
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
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374,427.46   16,983,932.80     29,660,370.75   91,331,910.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7,796,680.57   16,983,932.80     31,390,726.49   91,331,910.95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422,253.11                     -1,730,355.74
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               0.01            0.03           0.07
(元/股)
                                        26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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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                 0.01              0.03            0.07
(元/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上期被合并方
实现的净利润为:        元。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阳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江泳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年初至报告期   上年年初至报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期末金额     告期期末金额
                         (7-9 月)          (7-9 月)
                                                                 (1-9 月)     (1-9 月)
一、营业收入           360,082,763.53     214,468,975.60      837,762,192.18   726,825,362.20
  减:营业成本         300,799,328.39     178,017,062.63      694,656,650.78   595,014,587.97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2,728.75            96,245.85         249,245.14      355,164.92
      销售费用         15,693,447.62       10,974,176.34       45,117,568.23   40,452,655.06
      管理费用         15,684,985.74         9,057,141.28      48,343,326.47   31,143,948.28
      财务费用           9,904,063.51        4,019,060.89      21,839,818.80   13,258,623.29
      资产减值损失                                              1,162,369.76     1,126,035.6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                                            2,024,574.39     3,476,017.75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7,858,209.52       12,305,288.61       28,417,787.39   48,950,364.80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356,552.79          156,476.87      15,283,412.79   46,620,249.4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801,000.00          47,639.95      815,330.6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20,214,762.31       11,660,765.48       43,653,560.23   94,755,283.61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974,819.03        1,749,114.82       8,858,879.97   13,691,889.8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7,239,943.28         9,911,650.66      34,794,680.26   81,063,393.72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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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后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
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
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
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
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
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239,943.28     9,911,650.66      34,794,680.26   81,063,393.7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阳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江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76,038,800.81           600,555,031.52

                                           28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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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9,307.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833,427.45      60,117,645.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9,971,536.00     660,672,676.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94,164,459.69     347,458,904.2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4,120,705.33     100,987,795.03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801,881.30      38,467,562.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445,495.15      102,713,508.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4,532,541.47     589,627,770.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438,994.53      71,044,905.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15,326.13      2,245,415.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77,572.30      302,25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92,898.43      2,547,665.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10,777,394.66     239,537,078.59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0,777,394.66     239,537,078.59

                                         29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9,084,496.23             -236,989,413.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85,956,6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27,000,000.00             3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12,956,600.00             32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86,180,000.00             2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7,554,936.00              100,370,922.1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2,301.58              862,559.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4,117,237.58             351,233,481.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839,362.42             -31,233,481.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5,193,860.72            -197,177,989.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5,108,637.62             349,959,809.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302,498.34          152,781,820.08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阳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江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9 月
编制单位: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 月)                  金额(1-9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45,013,964.09            644,932,350.4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146,849.93            105,072,486.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7,160,814.02            750,004,836.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85,821,034.03            525,511,603.3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4,487,352.41             72,873,881.8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852,996.85             24,045,785.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4,514,856.15            100,343,302.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0,676,239.44            722,774,573.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84,574.58             27,230,263.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 / 31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15,326.13        2,245,415.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92,40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5,326.13        2,337,815.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64,476,292.94      214,390,908.84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4,476,292.94      214,390,908.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960,966.81       -212,053,093.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85,956,6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50,000,000.00      32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5,956,600.00      32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50,000,000.00      2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5,338,185.45        99,000,922.1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2,301.58       862,559.3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5,720,487.03      349,863,481.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236,112.97      -29,863,481.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759,720.74      -214,686,311.8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8,158,668.89      294,365,196.8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1,918,389.63            79,678,884.99
法定代表人:童来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阳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江泳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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