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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

章程》和《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我们认真审阅《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通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认为诚通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受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严格监管,其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诚通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
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诚通财务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在诚通财务的关联存款风险可控,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
    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谢先龙、李飞、张
虹、刘岩、王义福均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
                              独立董事:陈家易、王能光、黄娟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