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4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科技创新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增加“新
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等
内容,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要求,
对经营范围的表述统一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进行调整。
主要内容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本企业自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
  料等商品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     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
  来一补”(按[2000]粤外经贸登字第 002 号   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
  文经营);生产、销售热敏传真纸及其原      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纸制
  纸、无碳复写纸及其原纸、微胶囊、电       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脑打印纸、商业表格纸,科学仪器记录       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纸、小卷传真纸、感应纸、彩色喷墨打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印纸、特种防伪纸及从事商业表格印刷       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热力
  业务;研发、生产、销售不干胶材料、       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
  离型纸及其综合应用服务;加工纸制造、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销售;非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及       经营活动)
  销售;销售;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
  油页岩矿、粘土及其他土砂石;生产、
  销售蒸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最终以核准结果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公司拟
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原条文: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生产所需
原辅材料等商品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按[2000]粤外经贸登
字第 002 号文经营)。生产、销售热敏传真纸及其原纸、无碳复写纸及其原纸、
微胶囊、电脑打印纸、商业表格纸,科学仪器记录纸、小卷传真纸、感应纸、彩
色喷墨打印纸、特种防伪纸等特种纸及从事商业表格印刷业务。研发、生产、销
售不干胶材料、离型纸及综合应用服务;加工纸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
险品)销售;非食用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及销售;油页岩销售;粘土及其他土
砂石销售;生产、销售蒸汽。”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
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技术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原条文: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为: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
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香港浩正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及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修订后: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和出资方式如下表所
述: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100                41         净资产折股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
                                   3,900                39         净资产折股
      业有限公司
  香港浩正集团有限公司             1,000                10         净资产折股
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                 5         净资产折股
  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           500                 5         净资产折股
            合计                10,000              100
       全体发起人均以其在湛江冠豪纸业有限公司的权益对应的经审计后的净资
产作为出资,并在 1999 年 7 月 21 日出资完毕。”
    因本次修订有新增章节、新增或删减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
用的其他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
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广东冠豪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