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导航: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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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众天证字[2014]BFDH-01号
致: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众天”)接受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众天律师依据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断
的情况和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众天及见证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众天同意将本法律意见的内容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予以公告,并对其中
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北方导航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众天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众天律师查验,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0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北方导航控
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
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宜予以了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苏立航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于2014年05月08日(星期四)上午9:30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五街2
号公司二层北侧会议厅召开。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告
一致。
众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是截
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30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以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经核查,实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人,
代表公司股份386,978,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以及众天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众天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说明,在《会议通知》发出后,未发生股东修改原议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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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经众天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
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确定
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
及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的股份数为386,978,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的股份数为386,978,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的股份数为386,978,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的股份数为386,978,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的股份数为386,978,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的股份数为1,780,074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回避 385,198,323股,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的股份数为386,978,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需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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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的股份数为386,978,3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弃权股份数0股。议案获得通过。
众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众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叁份,经众天律师签字并加盖众天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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