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导航:独立董事关于变更房地产转让关联交易事项价格条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4-12-06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房地产转让关联交易事项价格条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变更房地产转让关联交易事项价格条款的
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此项资产转让行为
虽属于关联交易范围,但公司将依法签订转让协议,保证该协议的合法性、有效
性。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确定,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评估结果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杨金观 俞向阳
孟宪嘉 陈 皎
2014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