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导航: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书面意见2017-03-30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书面意见
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
会[2016]22 号),公司做如下会计调整: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
加”项目;
(2)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
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
附加”项目。
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税金及附加新增列入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土地增值税 0.00
房产税 4,905,390.38
土地使用税 3,453,884.05
车船使用税 34,116.29
印花税 252,553.54
综合规费 621,600.89
合 计 9,267,545.1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
总资产、净资产;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