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5 证券简称:北方导航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号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所持北方专用车全部股权转让给航弹院和导航 集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强业务资源整合和优化产业结 构布局,拟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建成北方专用车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专用车”)100%股权分别转让给中 国兵器工业集团航空弹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弹 院”)和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导航集团”) 持有。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方专用车将由航弹院控股。本次 关联交易涉及的北方专用车股权评估值为 31,191.27 万元, 此次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 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 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鉴于导航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航弹院与导航集团同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兵器集团”)控制,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衡阳北方光 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光电”)为公司下属 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 1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1 年度,北方导航下属控股子公司与航弹院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为 6,665 万元,北方导航与导航集团发生的关 联交易金额为 958 万元。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上 述关联人的股权转让业务,也不存在与其他关联人的股权转 让业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基本情况 北方导航及衡阳光电分别与航弹院、导航集团签署相关 协议: 1.公司将持有的北方专用车 51%股权协议转让给航弹院, 航弹院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分期支付,2022 年 12 月 30 日 前付清。 2.公司以持有的北方专用车 32.86%股权与导航集团持 有的中兵航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兵航联”) 8.89%的股份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由导航集团以现金补足。 3.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衡阳光电将其持有的北方专用 车 16.14%股权转让给导航集团,导航集团以现金支付对价。 本次交易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不再持有北方专 用车的股权,航弹院将控股持有北方专用车 51%的股权,导 航集团将直接持有北方专用车 49%的股权。公司持有中兵航 联股权比例由 43.06%提升至 51.95%。 (二)关联关系介绍 导航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航弹院与导航集团同受同一 2 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 团)控制,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衡阳光电为公司下属控 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涉及的各相关方的股权结构如下(截至本次交 易前): (三)过去 12 个月已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北方导航下属控股子公司与航弹院发生的关 联交易金额为 6,665 万元,其中:北方专用车向航弹院销售 商品 5,199 万元;中兵航联向航弹院销售商品 1,456 万元; 北方专用车向航弹院采购商品 10 万元。北方导航与导航集 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958 万元,其中:北方导航向导航 集团收取委托管理的劳务费用 755 万元;北方导航向导航集 团支付租赁资产的租金 203 万元。 3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7,623 万元,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过去 12 个月内, 不存在与上述关联人的股权转让业务,也不存在与其他关 联人的股权转让业务。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导航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航弹院与导航集团同受同一 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有关规定,导航集团和航弹院为公司的关联方。衡 阳光电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导航集团 公司名称: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1 年 3 月 11 日 注册资本:6,846.6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346 号 法定代表人:浮德海 经营范围:制造光机电一体化产品、信息技术产品、光 学电子仪器、非球面光学产品、低温等离子产品、机电产品; 承接加工服务;承担本单位货物运输及社会普通货物运输; 光机电一体化产品、信息技术产品、光学电子仪器、非球面 光学产品、低温等离子产品、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 4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 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导航集团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569,750.89 万元、负债总额为 246,985.1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为 82,127.87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03,722.21 万元、净利润为 25,228.65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646,587.64 万元、负债总额为 324,078.9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为 90,221.49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39,337.72 万元、净利润为 12,365.7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导航集团为北方导航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北方导航 5 22.79%股份,导航集团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和股权管理,与 北方导航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导航集团部分业务委托 北方导航进行管理。除此以外,其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均独立于北方导航。 2.航弹院 公司名称:中国兵器工业集团航空弹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 年 5 月 4 日 注册资本:7,665 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 65 号 法定代表人:孙鸿文 经营范围:航空弹药研发;机械研发、制造和技术服务; 软件开发;铁塔金属构件制造;供热;撬装加油(气)装置 研发、制造、销售;食品生产;会议服务;住宿服务。 航弹院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78,549.5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8,032.2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 益 为 130,517.29 万 元 ; 2020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73,627.31 万元、净利润为 14,472.95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 6 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403,002.34 万元、负债总额为 1,275,797.7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为 127,204.62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7,134.43 万元、净利润为 3,084.1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航弹院与北方导航同受兵器集团控制,航弹院的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均独立于北方导航。 航弹院是一家研产销一体的科研型企业,以航空弹药科 研为主导,近三年来主业发展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为转让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方专用车 100% 股权。 2.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 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交易涉及的转让及受让的公司股权亦 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 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情况 本次交易中北方导航及衡阳光电将全部所持北方专用 车股权转让,北方专用车另一持股 16.14%的股东衡阳光电放 弃对北方导航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北方导航亦放弃衡 7 阳光电拟转让北方专用车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二)交易标的涉及主体的基本情况 1.北方专用车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尔滨建成北方专用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8 月 18 日 注册资本:43,041 万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祥云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迟岸林 经营范围: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从事专用车、压力容 器(第三类低、中压容器,汽车罐车)、化工设备的研发和 制造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加工、冲 压加工、热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农业机械制造;风力发电 塔筒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制造; 木制容器制造;有色金属铸造(不含许可审批、备案的活动); 撬装加油(气)装置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贸易。 北方导航直接控股北方专用车 83.86%股权,北方导航所 属子公司衡阳光电参股 16.14%,北方专用车股权结构如下: 8 2.北方专用车财务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对北方专用车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哈尔滨建成北方专用车有限公司 2021 年 1-9 月审计报告》(XYZH/2022BJAA200001)。北方 专用车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资产总额 61,726.19 59,895.44 负债总额 32,004.41 27,692.63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9,721.78 32,202.81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营业总收入 10,846.09 11,818.8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481.84 -4,799.21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3.北方导航对北方专用车的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北方导航对北方专用车的担保尚有 5 笔担保 未到期,合计本金金额 10,400 万元,到期时间为 2022 年 8 月、9 月和 11 月。鉴于本次置换完成后,北方导航将不再持 有北方专用车股权,故将在满足国资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将 尚未到期的担保责任由航弹院和导航集团按照合同约定的 方式承继。航弹院承继的贷款本金金额为 5,900 万元;导航 集团承继的贷款本金金额为 4,500 万元。 (三)受让标的涉及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中兵航联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兵航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注册日期:2009 年 5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泰兴市经济开发区城区工业园大生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俊巍 经营范围:电连接器、仪器仪表、五金配套件、线束、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屏蔽玻璃、机载设备研发、 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 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兵航联总股本 10,000.00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前,北 方导航作为直接控股股东,持有 4,305.87 万股,持股比例 43.06%,导航集团持有 889.58 万股,持股比例 8.89%,中兵 航联股权结构如下: 10 2.中兵航联主要财务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对中兵航联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兵航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9 月审计报告》XYZH/2021BJAG10589)。 中兵航联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资产总额 54,777.59 50,249.51 负债总额 20,158.65 16,992.2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4,618.94 33,257.30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营业收入 29,979.20 31,734.47 净利润 4,661.64 4,294.6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661.64 4,294.67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及方法 1.转让标的评估定价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依据评估结果定价,具体情况如下: (1)评估机构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联评估”)对北方专用车进行了评估,并对北方专 用车全部股东权益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22〕第 27 号)。 (2)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3)评估方法及选择 本次评估最终选取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具体原因 如下: 11 公司管理层判断未来经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无法合理 预测未来经营状况,亦无法合理预测未来经营收益,因此本 次评估不适宜采用收益法。 由于本次评估无法从市场上获取足够数量的参照物,不 具备采用市场法的条件,无法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反映哈尔滨建成北方专用车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本次股权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且建 成北车具备完善的财务数据资料,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 础法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 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北方专用车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价值为 31,191.27 万元,增值率为 4.94%。 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1 资产总计 61,726.19 63,195.68 1,469.49 2.38 2 负债总计 32,004.41 32,004.41 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9,721.78 31,191.27 1,469.49 4.94 注:以上财务数据的账面价值经审计。 (5)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建成北车净资产评估值 31,191.27 万元,与账面价值比 较增值 1,469.49 万元,增值率 4.94%。评估值与账面价值比 较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①存货减值 12 存货账面价值 16,286.43 万元,评估减值 340.55 万元, 存货评估减值主要是按产成品市场售价扣减行业利润后确 定的价值,因企业在所属行业竞争力较弱,市场售价较低导 致评估减值。 ②罐车生产区非流动资产组减值 被评估单位罐车生产区相关非流动资产组减值 3,513.53 万元,主要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压力容器装备行业发展速 度放缓,市场需求乏力,许多企业为了求生存,盲目抢单和 非理性压价现象十分突出,导致整个压力容器装备行业利润 增长率出现较大回落等因素。 ③主生产厂区固定资产增值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3,695.41 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时 间较早,评估基准日的造价水平比建造时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主要是建筑主材和人工费的增涨。同时由于房屋建筑物类资 产的耐用年限比企业采用的会计折旧年限长。以上两个因素 是造成本次建筑物类资产评估原值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 ④无形资产增值 无形资产增值 1,653.33 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增值 1,632.59 万元。 本次评估土地增值由以下两个方面因素造成: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均较早,最 早取得土地距评估基准日将近 13 年,同时近年来该区域土 13 地地价上涨,经济发展造成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大,造成评估 值比账面摊余的价值大,从而导致本次评估值与账面值相比 有较大程度的增值。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增值 20.74 万元。被评估单位 根据会计政策将各项软件进行摊销,但软件可正常使用,造 成评估值比账面摊余价值大,从而导致增值。 由于上述各项主要因素及其他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净 资产评估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 4.94 %。 2.受让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联评估对中兵航联进行了评估, 并对中兵航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 联评报字〔2022〕第 43 号)。 (2)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3)评估方法 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 果。 (4)评估结果 ①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1 资产总计 54,777.60 62,014.99 7,237.39 13.21 2 负债总计 20,158.66 20,158.66 14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B C D=C-B E=D/B×100% 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4,618.94 41,856.33 7,237.39 20.91 注:以上财务数据账面价值经审计。 ②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进行评估。中兵航联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 产账面值为 34,618.94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 资产价值)为 56,600.00 万元,评估增值 21,981.06 万元, 增值率 63.49%。 ③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中兵航联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 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中兵航联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为 56,600.00 万元,增值率为 63.49%。 (5)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及最终评估结果的选取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41,856.33 万元,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56,600.00 万元,两者差异 14,743.67 万元。差异原因如下: 从评估结论看,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低于收益法结论。 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 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 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 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 15 的大小,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 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在如此两种不同价值标准 前提下会产生一定的差异。 中兵航联主要从事光电连接器、线缆组件等连接系统产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连接器和线缆组件产品属于基础性 电子元器件,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通信、舰船、兵器、 铁路、机床、汽车、医疗器械等领域。中兵航联产品重点定 位于各大军工集团装备配套,主要拓展新能源、5G 通讯市场、 北斗、轨交、电子等新型工业领域。中兵航联客户主要为航 空、航天、船舶、电子、兵器、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企业,现 有客户单位 2300 多家,中兵航联客户相对较为稳定,且不 存在依赖个别客户的情形。收益法估值可较充分反映上述因 素对企业盈利能力和价值的影响,更符合本次评估目的,因 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3.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22〕第 27 号,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北方专用车的 评估价值为 31,191.27 万元,对应权益评估价值为 31,191.27 万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22〕第 43 号,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中兵航联的评 估价值为 56,600.00 万元,对应权益评估价值为 5,031.74 万元。 本次交易严格按照评估结果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16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北方导航拟将其持有的北方专用车 51%的股权转让给 航弹院,航弹院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1)标的股权及对价 根据北方导航与航弹院签订的《关于北方专用车股权的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北方专用车股权转让协议》),北方 导航持有北方专用车 83.86%的股权,北方导航将其持有的北 方专用车 51%股权转让给航弹院。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22〕第 27 号),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北 方专用车全部股权的净资产值评估值为 31,191.27 万元。根 据该评估结果,双方确认本次标的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15,907.55 万元,由航弹院以现金支付。 航弹院应在《北方专用车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15 日 内向北方导航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 40%,即 6,363.02 万元;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向北方导航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 60%, 即 9,544.53 万元。北方导航应在收到前述首期支付价款后 15 日内完成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航弹院予以配合。 (2)过渡期及交割日安排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权在过渡期因实现利润等原因 导致净资产增加或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的,交 易双方就前述损益互相不负补偿义务。 自交割日起,航弹院享有北方专用车公司股东的权利, 17 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北方导航对此应予以必要的配合, 直至交易完成。 本次交易的“过渡期”是指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 间。本次交易的“交割日”是指北方导航收到航弹院首期对 价的当日。 (3)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并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 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 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但不应超过 违约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其违反本 协议可能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生效后,航弹院不能按照本协议支付价款的,每 逾期一日应当向北方导航支付全部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本协议生效后,北方导航不能按照本协议向航弹院交割 股权的,每延迟一日应当向航弹院支付全部价款万分之三的 违约金。 (4)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于以下条件全部条件成就之日生效: a.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b.北方导航董事会、股东大会已批准本协议; c.航弹院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d.衡阳光电放弃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同意北方导 航以本协议载明的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将标的股权转让给 航弹院; 18 e.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部门批 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对有关评估报告进行备案。 2.北方导航以持有的北方专用车 32.86%股权置换导航 集团持有的中兵航联 8.89%股权,差额部分由导航集团用现 金补齐。 (1)标的股权及对价 根据北方导航与导航集团签订的《股权置换协议》,北 方导航将持有的北方专用车剩余 32.86%股权置换导航集团 持有的中兵航联 8.89%股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22〕第 27 号),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北 方专用车净资产评估值为 31,191.27 万元,对应北方导航本 次置出北方专用车 32.86%股权的评估值为 10,249.45 万元。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22〕第 43 号),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 兵航联净资产评估价值 56,600 万元,对应导航集团本次置 出中兵航联 8.89%股权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5,031.74 万元。 双方确认本次置换股权的价格以上述评估值为准,导航 集团与北方导航置换股权价款差额部分 5,217.71 万元,由导 航集团以现金补足。 此次股权置换完成后,北方导航持有该中兵航联 8.89% 的股权,导航集团持有北方专用车 32.86%的股权。 (2)股权交割及交割前的安排 《股权置换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双方协助对方 19 办理置换股权的工商变更及结算公司登记手续。 自交割日起,双方享有己方置入股权的公司股东权利, 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权在交割前 因实现利润等原因导致净资产增加或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 致净资产减少的,交易双方就前述损益互相不负补偿义务。 本次交易中涉及北方专用车股权的交割日为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的当日。涉及中兵航联股权的交割日为按照相关业 务规则完成在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的当日。 (3)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 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导航集团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 应当向北方导航支付全部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不配合对方办理交割股权的,每延迟一日应当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方应置出股权全部价格万分之三的违约 金。 (4)协议的生效条件 该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且 在《北方专用车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当日《股权置换协议》 生效。 3.导航集团受让衡阳光电持有的北方专用车 16.14%股 权,导航集团以现金支付对价。 (1)标的股权及对价 根据导航集团与衡阳光电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衡 20 阳光电将持有的北方专用车 16.14%的股权转让给导航集团, 导航集团以现金作为对价受让。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22〕第 27 号),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北 方专用车的全部股权评估值为 31,191.27 万元,对应标的股 权的评估值为 5,034.27 万元,双方确认标的股权的转让价 格为 5,034.27 万元。 (2)股权交割及交割前的安排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双方相 互协助办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的“过渡期”是指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 间。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权在过渡期因实现利润等原因导 致净资产增加或因经营亏损等原因导致净资产减少的,交易 双方就前述损益互相不负补偿义务。 本次交易的“交割日”是指衡阳光电收到导航集团全部 对价的当日。自交割日起,导航集团享有北方专用车的股东 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 衡阳光电对此应予以必要的 配合,直至交易完成。 (3)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 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导航集团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 应当向衡阳光电支付全部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衡阳光电不按照本协议约定配合导航集团交割股权的, 21 每延迟一日应当向导航集团支付全部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 金。 (4)协议的生效条件 该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且 下列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始得生效: a.北方导航与航弹院签订的《北方专用车股权转让协 议》生效; b.北方导航与导航集团签订的《股权置换协议》生效。 4.北方导航对北方专用车担保义务转移给受让股权后 的航弹院及导航集团。 (1)因前述交易完成后,北方导航不再持有北方专用 车的股权,无法履行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兵财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鉴于此,兵财公司、 北方专用车、北方导航、航弹院及导航集团签订《保证合同》, 原《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变更为航弹院与导航集团。 (2)保证人的变更 自《北方专用车股权转让协议》、《股权置换协议》、《股 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北方导航对北方专用车债务的保证 责任转由航弹院和导航集团承继,原保证人北方导航不再承 担保证责任;在上述合同生效日前,保证责任仍由原保证人 北方导航承担。航弹院和导航集团作为保证人按下述约定为 主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航弹院承继的贷款本金金额为 5,900 万元;导航集团承 继的贷款本金金额为 4,500 万元。 22 (3)保证责任的承担 除保证人的变更外,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与原保 证人完全一致, 兵财公司与北方导航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的其它所有条款均对保证人航弹院、导航集团具有约束力。 5.付款方财务情况及履约能力说明 (1)航弹院近三年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1,403,002.34 278,549.51 248,584.99 负债总额 1,275,797.72 148,032.22 124,683.9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 127,204.62 130,517.29 123,901.02 益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2019 年 1-12 月 营业总收入 127,134.43 173,627.31 171,562.69 净利润 3,084.18 14,472.95 17,882.81 (2)导航集团近三年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646,587.64 569,750.89 545,716.82 负债总额 324,078.96 246,985.11 242,317.5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 90,221.49 82,127.87 95,389.09 益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2019 年 1-12 月 营业总收入 239,337.72 303,722.21 232,758.05 净利润 12,365.73 25,228.65 12,617.63 经核查,航弹院及导航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并且交易协议对违约责任进行了 相关安排。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3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近年来,北方专用车经营困难,2019 年开始出现较大亏 损,2019 年净利润为-130.35 万元,2020 年受疫情影响收入 下降,亏损加大,净利润为-4,799 万元,业务陷入困境,而 依托航弹院的军品外协业务成为其唯一实现收入增长的业 务。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精干主业,提高资产质 量、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的主要业务以“导航控制和弹药信息化技术”为主, 涵盖制导控制、导航控制、探测控制、环境控制、稳定控制、 电台及卫星通信、电连接器等产品和技术;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核心业务能力,有利于改善 公司资产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交易导致合并范围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方专用车将不再属于本公司合并范 围,同时将新增持有中兵航联 8.89%股权,公司对中兵航联 的持股比例提升至 51.95%,仍为中兵航联控股股东。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公司与兵器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或 发生同业竞争。 公司对北方专用车的担保,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由受让 方航弹院及导航集团承继,公司对北方专用车无其他委托贷 款等资金占用事项。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公告已经说明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航弹院、 导航集团无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4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2 年 3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所持北方专用车全 部股权转让给航弹院和导航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 票 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共 4 位关联董事浮德海、张百锋、周静、陶立春回 避表决)。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建成北方专用车有 限公司 100%股权分别转让给中国兵器工业集团航空弹药研 究院有限公司和北方导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受让导航 集团作为部分对价支付而转让的中兵航联 8.89%股权。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北方专用车股权,对中兵航联的 持股比例提升至 51.95%。 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正常、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且相关 协议中对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预计可按照约定收到本次交 易涉及的对价。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振江、顾奋玲、孙宝文、肖建华对该 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 25 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 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 对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公司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选 聘了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除正常的 业务往来外,中联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以及本次交易 涉及各方均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 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 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遵循了市场通 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则,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 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 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 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 估结果具有公允性。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严格依照评估结果, 定价公允,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转让所持北方专用车全部股 权,同时将新增持有中兵航联 8.89%股权,公司对中兵航联 的持股比例提升至 51.95%,仍为中兵航联控股股东。本次交 易将有利于公司精干主业,提高资产质量,进一步提升盈利 能力。 综上所述,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第二次会议于 26 2022 年 3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将所持北方专用车全部股权转让给航弹院和导航集团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3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权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关联董事浮德海、张百锋回 避表决)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与会关联 董事均应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章程》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按照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公允定 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 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相关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五)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27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 日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