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导航:北方导航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试行)2022-06-11
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2022 年 6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方导航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北方导航)对外捐赠管理,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落实对外
捐赠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方导航本部、各控股子公司(以下
统称捐赠单位)以本单位固定资产、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其他
资产等合法财产在境内外开展的对外捐赠活动。企业赞助性捐赠
支出和员工个人捐赠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对外捐赠属公益事业行为,遵循“合法合规、自愿
无偿、权责清晰、先行决策、量力而行、诚实守信”原则。涉及
境外捐赠的应遵守国家外事管理有关规定。
第四条 捐赠单位不得擅自进行捐赠,捐赠事项必须按照年
度捐赠预算批复或经北方导航核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 捐赠单位不得将本单位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不得要求受赠人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
方面创造便利条件。对有关社会机构、团体的摊派性捐赠或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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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单位应依法拒绝。捐赠单位内部员工、与捐赠单位在股权、
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或自然人,不得
作为受赠人。
第六条 北方导航对外捐赠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
管理体系。工会办公室是北方导航对外捐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北方导航对外捐赠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北方导航对外捐赠工
作,北方导航本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对外捐赠活动中
相应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捐赠工作的具体管
理,应明确负责对外捐赠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明确管理岗位,制
定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监督管理本单位(含子公司)对外
捐赠工作,并将审查同意的对外捐赠方案汇总报北方导航审批。
捐赠方案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或有权决策机构审议。
第二章 捐赠范围、受赠人与捐赠资产
第七条 捐赠单位对外捐赠范围,主要包括:
(一)救济性捐赠,即向受灾地区、国家确认的“老、少、
边、穷”、定点扶贫、定点援助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
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二)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
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三)其它捐赠,即向其它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八条 捐赠单位对外捐赠的受赠人,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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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灾或定点扶贫地区的各级有关政府部门;
(二)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
(三)社会弱势群体或者自然人。
第九条 对外捐赠的资产应是本单位有权处置的合法财产。
除特殊情况外,下列资产不得用于捐赠:
(一)科研、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
(二)土地资产、无形资产;
(三)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
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
(四)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
(五)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
(六)不合格产品;
(七)涉密设备物品;
(八)不适宜对外捐赠的其他资产。
第十条 通过购买实物进行捐赠的,应比质比价采购。达到
国家强制招标标准的应组织招标采购。
第三章 捐赠方式、途径与协议订立
第十一条 捐赠单位对外捐赠分为统一捐赠和捐赠单位自
行捐赠两种方式。
第十二条 北方导航除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统一捐赠外,北
方导航可发起统一捐赠活动,由北方导航本部统一安排和组织实
施,根据单位财务经营状况、与捐赠事项的关联性、捐赠管理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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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等因素选择统一捐赠单位,以北方导航名义向受赠人捐赠。主
要适用于以下形式:
(一)出现重大自然灾害时以北方导航名义开展的对外捐赠;
(二)经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安排的捐赠项目的捐赠;
(三)北方导航认为需要统一捐赠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自行捐赠由捐赠单位按照经批准确定的对外捐
赠方案和预算以捐赠单位名义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对外捐赠一般应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
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相关政府部门等途径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捐赠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应与受赠人订立
捐赠协议,对工程项目资金、建设、管理、使用和验收等做出约
定。捐赠单位原则上只对捐赠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不参与
捐赠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第十六条 捐赠单位与受赠人订立捐赠协议的,应按照捐赠
协议履行相关监管责任。受赠人未经捐赠单位同意擅自改变捐赠
资产用途的,捐赠单位应停止捐赠行为,直至获得捐赠单位同意
或该改变得到改正。
第四章 捐赠审批管理程序
第十七条 北方导航对外捐赠事项按照预算内捐赠与预算
外捐赠分类进行审批管理。预算内捐赠事项结合年初预算审批工
作集中审批;预算外捐赠事项履行单独审批程序。
第十八条 预算内捐赠是指年初审批捐赠预算所对应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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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捐赠事项;预算外捐赠是指年初审批捐赠预算之外需进行捐赠
的事项,主要包括抢险救灾、年中新发起的扶贫救济、援助社会
公共福利事业等年初不可预见的突发性公益捐赠事项。除特殊情
况外,经常性捐赠事项一般应作为预算内捐赠管理。
第十九条 捐赠单位不得将一项捐赠事项拆分为多个事项
进行捐赠。未经批准,捐赠单位不得在同一年度针对同一性质、
同一受赠对象重复进行多次捐赠。
第二十条 捐赠单位既要通过公益性对外捐赠回报社会、积
极履行社会责任,也应根据自身状况科学合理控制捐赠规模。
(一)要充分考虑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和现
金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年度对外捐赠额度和单个项目
对外捐赠金额。
(二)盈利能力大幅下降的单位应严控年度对外捐赠额度,
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外捐赠,扣除抢险救灾等突发性、非经常性捐
赠因素后的年度捐赠支出规模不得超过上年(同口径)。
(三)经营亏损或者对外捐赠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原
则上不得安排对外捐赠。
第二十一条 预算内捐赠管理程序。
(一)捐赠单位申报捐赠预算与事项。
1.捐赠单位制定捐赠方案并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按
照全面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申报年度捐赠预算,列明捐赠事项相关
信息。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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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项30万元以上(不含30万元)的捐赠事项,需报送捐
赠方案(内容见第二十五条)。
(2)单项捐赠小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捐赠事项,捐赠单
位书面捐赠方案可酌减,但必须说明捐赠事由、受赠对象及其所
在地区、捐赠途径、捐赠性质、捐赠方式、捐赠途径、拟实施捐
赠的时间,是否为经常性捐赠等,其中捐赠事由需说明捐赠事项
的来由、依据、拟解决的公益性问题、预计受益面及公益性目的
等可由地方行政部门或专业机构书面文件(正本)替代,捐赠资
产构成、金额(价值)、权属及来源以及捐赠单位财务经营状况
和捐赠情况的简要说明。
(3)参与有关部门下达的定点扶贫工作的单位,应将定点
扶贫捐赠事项作为经常性捐赠事项进行预算申报。
(4)境外捐赠事项报批时需加以说明,并同时注明捐赠外
币及折合人民币的金额。
2.北方导航财务管理部门会同对外捐赠管理部门对捐赠预
算进行初步审查,并反馈初步审查意见,必要时需征得经授权的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相关部门意见。
3.捐赠单位对捐赠预算进行修改,并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再次
上报捐赠预算。
(二)审批捐赠预算。
北方导航汇总本部及子公司年度捐赠方案计划,形成北方导
航年度捐赠方案计划草案,经董事会或有权决策机构决议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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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实施及报送捐赠支出情况。
捐赠单位按照经批准的捐赠预算及捐赠事项组织实施捐赠,
按时报送对外捐赠报表(要求见第五章),将捐赠实施情况报北
方导航对外捐赠管理部门。
(四)北方导航有关部门对捐赠实施与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预算外捐赠管理程序。
(一)捐赠单位履行预算外捐赠事项报批程序。
北方导航本部的预算外捐赠,由对外捐赠管理部门根据对外
捐赠事项统一协调并组织制定捐赠方案初稿,与预算、财务等相
关管理部门确认捐赠方案,并按公司预算外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履行北方导航内部决策报批程序,
子公司制定捐赠方案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向北方导航对
外捐赠管理部门上报预算外捐赠事项申请文件,并抄报北方导航
财务管理部门。
子公司预算外捐赠事项申请文件应附捐赠方案(内容见第二
十五条)、预算外捐赠申请表、支持捐赠事由的佐证文件或资料,
以及本单位董事会或相关决策机构对捐赠事项的内部决策意见
等;涉及需先经有关部门确认同意的情形(见第二十三条),还
应附相关部门意见。对于境外捐赠事项报批时需加以说明,并同
时注明捐赠外币及折合为人民币的金额。
北方导航对外捐赠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北方导航决策程序
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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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行审批程序。
1.北方导航本部根据内部决策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2.单项捐赠大于30万元的捐赠事项,捐赠单位应书面提出详
尽的捐赠方案(内容见第二十五条),单项捐赠大于30万元的捐
赠事项,捐赠单位应书面提出略简的捐赠方案(内容见第二十一
条)。
3.捐赠单位制定捐赠方案,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北方导航
对外捐赠管理部门,经北方导航董事会或有权决策机构形成决策
意见后执行。
(三)组织实施捐赠及报送捐赠支出情况。
捐赠单位按照经批准确定的捐赠方案组织实施捐赠,实施情
况以季报形式报北方导航对外捐赠管理部门,按时报送对外捐赠
支出情况和季度报表(要求见第五章)。
(四)北方导航有关业务部门对捐赠实施与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通过购买实物资产进行捐赠的,以购置发票为
依据确定捐赠价值。以其它非货币资产对外捐赠的,在报送捐赠
方案前要先经北方导航资产管理部门认定其捐赠价值。
特殊情况下,涉及重大在用、在建非货币资产捐赠的,子公
司应先征得北方导航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由北方导航相关业
务主管部门统一提交决策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遇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重大紧急情况,确需进
行紧急捐赠的预算外捐赠事项,经捐赠单位董事会或有权决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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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审议形成决策意见,报北方导航董事会或有权决策机构核准后,
捐赠单位可通过受灾地区有关政府部门先行组织实施对外捐赠,
于之后5个工作日内补报预算外重大灾害紧急捐赠申请文件,并
说明相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 捐赠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对外捐赠事项相关情况。主要包括捐赠事由、受赠对
象及其所在地区、捐赠途径、捐赠性质、捐赠方式,是否为经常
性捐赠等,其中捐赠事由需说明捐赠事项的来由、依据、拟解决
的公益性问题、预计受益面及公益性目的等,捐赠途径等应明确
具体单位;捐赠资产构成、金额(价值)、权属及来源;拟实施
捐赠的时间。
(二)本单位财务经营状况和捐赠情况的说明。财务经营状
况指标主要包括截止上季度末净利润、经营现金净流量、主营业
务收入、净资产、资产负债率及各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情况
的说明等;捐赠情况主要包括上年的捐赠总额、预算内捐赠金额
及扣除抢险救灾等突发性因素后的年度捐赠支出规模,主要捐赠
事项及实施情况、捐赠财产构成等,申报预算外捐赠的还应包括
本年年初批复预算内捐赠金额、本年扣除抢险救灾等突发性因素
后的已捐赠支出额。
第五章 捐赠组织实施与信息管理
第二十六条 捐赠单位应严格遵照经批准确定的捐赠方案
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捐赠,并对较大捐赠进行跟踪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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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捐赠单位实际捐赠如与批准的捐赠方案有较
大变更的,需重新履行决策程序后方可捐赠。
第二十八条 捐赠单位实施捐赠后应向对外捐赠管理部门
报送捐赠情况,定期编报对外捐赠报表,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
开捐赠支出情况。
第二十九条 对外捐赠报表的编报。
(一)各子公司于季末22日前将对外捐赠报表报送北方导航
对外捐赠管理部门。
(二)发起捐赠的北方导航本部部门在捐赠后及时将捐赠实
施与支出情况报送北方导航对外捐赠管理部门。
(三)北方导航对外捐赠管理部门汇总编报季度捐赠支出报
表。
第三十条 捐赠支出报表编报应确保真实、完整、及时、准
确。捐赠支出应与财务决算等财务数据核对一致。
第六章 监督与奖惩
第三十一条 北方导航对外捐赠管理部门对捐赠单位对外
捐赠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捐赠实施情况组织抽查,对存在捐赠
管理部门不明确、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报表报送不及时不
准确等问题的单位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二条 捐赠单位擅自捐赠或捐赠渠道违反法律法规
规定,违规捐赠金额较大,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有不良社会影
响的,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及主管捐赠工作的领导扣减个人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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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5-20%。北方导航对外捐赠管理部门对存在的管理问题
提出认定意见,北方导航绩效考核部门根据相关认定意见提出管
理责任追究意见。
第三十三条 北方导航纪检部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重大捐
赠项目效能监察、审计和后评价,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
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 北方导航对在救灾、扶贫、社会公益事业等捐
赠活动中社会效益和效果突出的单位进行宣传、表彰,并在北方
导航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北方导航对外捐赠管理部门负责解
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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