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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3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020 年,作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我们忠实、勤勉、认真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杜坤伦:男,1969 年生,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研
究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金融与财贸经济研究所硕士生导师。曾任中国证监会第十二届、
第十三届主板发审委委员,公司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同时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进:男,1966 年生,美国 EMORY 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职、兼职于 EMORY
大学、乔治亚学院、乔治亚州公共事务厅、联邦储备银行等机构;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
和上海大学;2012 年 3 月至今,担任国际能源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同时任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双登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代国:男,1964 年生,西南财经大学西部商学院院长,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成都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曾在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君正集
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
任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影响,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我们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董事会履职情况
                                      -1-
    2020 年度,我们通过现场及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如期参加了公司本年度历次董事
会。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议案材料,并对相关议案的背景
资料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我
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合法有
效,我们对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投出同意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
情况。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缺席次数是否连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其中: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次数   续两次未亲自参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方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杜坤伦          12             12          10            0             0         否
  王进           12             12          10            0             0         否
 傅代国          12             12          10            0             0         否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的规
定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报告期内,我们对专门委
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缺席原因
                          大会次数
    杜坤伦                  3                     3                 0               -
    傅代国                  3                     3                 0               -
    王 进                   3                     1                 2           工作原因
    4、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独立董事沟通机制,我们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
以及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
见,充分发挥了指导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
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情况,细心回答我们关注的问题,
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按法
定时间提前通知,充分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并对我们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补充,为
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通威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
各类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审议过程中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在审议、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
我们本着勤勉尽责和对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的核
查,在审议过程中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的法律法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相违背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后续建设造成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该事项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
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增补了一名董事,我们事先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履职所必需的能
力和经验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规、制度的相关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2020 年公
                                       -3-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平、合理,能够体现公司经营业绩和其个人绩效挂钩,未有违
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6、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水平较高,具备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对公司年度财务审计
和财务管理给予公正监督和指导,我们同意公司聘请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97,541,157.22
元。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
行的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136 份,我们对公司 2020 年信息披露
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通
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控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经营
管理情况,对内部控制进行了有效执行。通过开展内控自我评价,结合外聘中介机构的
客观审计,有效的增强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使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运作得到进一步
升级,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相关资格和各项条件,发行方案编制合
                                       -4-
理,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职或重大遗漏;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高效产能加速落地和经营业绩的快速提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2、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制度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我们认为,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新颁布和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
理,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公司董事会及相
关工作人员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2021 年,我们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文件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发挥积极
作用。




                                                        报告期内履职独立董事:
                                                        杜坤伦、王进、傅代国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