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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包头市投资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债券代码:110085              债券简称:通 22 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包头市投资年产 20 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 20 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140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电力、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
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受政策调整、电站业主融资状况、电网消纳水平、土地供应、疫情等因素影
响,可能会导致光伏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
期。
    3、公司在光伏行业深耕多年,高度关注并持续跟进高纯晶硅领域的各种技术,
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光伏行业技术更新、产品升级较快,未来若公司在
高纯晶硅方面的技术研发落后于行业,新项目可能存在盈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涉及投资金额约 140 亿元,金额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并
采取多种筹融资渠道。但可能因为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信贷紧缩或者资本
市场大幅波动,使项目建设可能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
    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投资概述
    内蒙古包头市风光清洁能源资源丰富、电量富足,晶硅光伏产业发展速度位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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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前列,具备继续发展高纯晶硅等绿色能源项目产业链的先决条件。为持续增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股份”或“公司”)在光伏产业的竞争优势,
推动公司实现高纯晶硅和太阳能电池业务 2024-2026 年发展规划,助力包头市打造
全球领先的新能源产业高地,本着互惠共赢、共同发展原则,公司拟与包头市昆都
仑区人民政府签署《高纯晶硅三期及配套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
议》”),就公司在包头市新增投资约 140 亿元,建设年产 20 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
目达成合作。
    上述事项已经通威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交易,也
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住所地: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29 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20 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
    2、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3、项目规模及投资:投资建设年产 20 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总投资额约
140 亿元。
    4、项目建设期:项目在各方面要素保障具备且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
预计于 2024 年内竣工投产。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乙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所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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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资方式
    由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行使和履行乙方在协议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4、项目用地
    项目选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项目用地不低于 1300 亩。
    5、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在约定时间满足乙方施工与生产运营所需的用地、用水、用电、用
气、道路、排水系统等资源配套。
    (2)甲方为乙方项目配套能耗指标,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所需规划、土地、环评、
安评、消防、用水权等开工所需的全部前置手续。
    (3)甲方积极落实乙方应享受的有关扶持政策及优惠政策,并积极为乙方争取
其他符合要求的国家、自治区、市相应优惠政策。
    (4)甲方协调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关联公司)在包头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区域
一次性或分批次获取光伏发电和风电建设指标共 5GW,并提供符合本项目规划建设
的光伏和风电电站项目用地。
    五、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甲方政府常务会审议
通过、经乙方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六、其他约定
    协议双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双方可另行协
商。若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则协议终止,同时豁免双方
的违约责任。
    七、对公司的影响
    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企业”是公司的目标愿景。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在高
纯晶硅业务方面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已形成的技术、成本、品质、管
理等综合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高纯晶硅领域的龙头地位。
    本项目将于 2024 年内竣工投产,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构
成重大影响。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最近一日(2022 年 8 月 17 日)
公布的国内单晶致密料成交均价 30.32 万元/吨(含税)测算,本次 20 万吨高纯晶
硅项目投产后,预计将实现营业收入约 537 亿元/年(不含税)。以上数据为根据目
前的价格行情测算,未考虑未来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该项目的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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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风险分析及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电力、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
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受政策调整、电站业主融资状况、电网消纳水平、土地供应、疫情等因素影
响,可能会导致光伏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
期。
    3、公司在光伏行业深耕多年,高度关注并持续跟进高纯晶硅领域的各种技术,
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光伏行业技术更新、产品升级较快,未来若公司在
高纯晶硅方面的技术研发落后于行业,新项目可能存在盈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涉及投资金额约 140 亿元,金额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并
采取多种筹融资渠道。但可能因为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信贷紧缩或者资本
市场大幅波动,使项目建设可能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
    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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