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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威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23-01-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通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通威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22 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

法规规定,于 2023 年 1 月 4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

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3 年 1 月 4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对通威股份进行了现场检
查,参加人员为李普海、蒲飞。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通威股份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公司
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沟通,实施了包括审核、
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
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
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通威股份 2022 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
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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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通威股份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
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
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薪酬考核制度
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
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
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通威股份信息披露制度以及 2022 年以来对外公开披露
文件,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业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
解,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合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
整,信息披露报备材料是否完备等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通威股份已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
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重点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
核查,查阅了通威股份公司章程、相关会议记录以及账务记录等资料,并与公司
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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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通威股份资产完整,人员、
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专户监管协议、大额支出凭证、银行对
账单,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对外披露文件,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
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通威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通威股份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审议文件、各相关合同,
重点核查了重大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及内部程序,并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
交流。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通威股份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
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
项。
       2、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通威股份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全部担保文件以及相关
三会文件,并与财务部门人员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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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通威股份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经
营管理需要,对外担保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
对外担保的情况。
       3、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相关的三会文件,
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人员进行了访谈沟通,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
了核查。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通威股份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
对外投资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的情
况。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向通威股份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部分业务人员了解了
通威股份 2022 年以来的经营情况,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
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通威股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
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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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
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通威股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
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通威股份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
荐机构与通威股份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
检查工作提供便利。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自 2022 年初至本次现场检查日,通威股份
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
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
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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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普海                      蒲   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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