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2019-01-31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
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关联交易合同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产业扶贫产能置换建设 5000t/d 新型干法水泥资源综合利用环保
示范生产线项目需要;交易价格由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通过网上招标,经综合评定后,
最终确定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并确定其投标价格为本次交易价格,
价格公允。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
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公司产业扶贫产能置换建设 5000t/d 新型干法水泥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示范生
产线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由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建设公司产业扶贫产能
置换 5000t/d 新型干法水泥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示范生产线项目,合同总价款 53,000 万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之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是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测算确
定,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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