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之独立意见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天津矿山工 程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现就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需要,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 2、本次交易价格是以目前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通过招标,多 家公司进行投标报价后,经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天津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并确定 其投标价格为本次交易价格,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合理; 3、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审议 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