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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夏建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07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0-034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8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 219 号建材大厦 16
       层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7,958,4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7.6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自波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于凯军因在外未能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武雄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7,570,094       99.83             388,388            0.17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6,800         28.76       388,388    71.24               0    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均已获得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本次会议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斐然 焦明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
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