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之独立意见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收购湖南 中联南方物联科技有限公司55%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 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收购股权是为了加快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网络货运业务发展速度,符 合公司发展需要。 2、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以55%股权对应的湖南中联南方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 值为定价依据,价格合理。 3、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审议 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同意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收购湖南中联南方物联科技有限公司55%的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