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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夏建材:宁夏建材关于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2021-05-11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1-024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材
        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就 4000t/d 二代新
型干法节能环保绿色智能示范生产线项目,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中材”)签署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 45,000 万元。
     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是基于青水股份 4000t/d 二代新型干
法节能环保绿色智能示范生产线项目建设需要,交易价格由青水股份通过招标,
经综合评定后,最终确定苏州中材为中标单位,并确定其投标价格为本次交易价
格,价格公允。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青水股份就 4000t/d 二代新型干法节能环保绿色智能示范生产线项目,与苏
州中材签署《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4000t/d 二代新型干法节能环保绿色
智能示范生产线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由苏州中材总承包建设青水股份 4000t/d
二代新型干法节能环保绿色智能示范生产线项目,合同总价款 45,000 万元。本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苏州中材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5,008 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工程技术
咨询;建材工业工程建设、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

                                    1
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材设备维修,相关设备成套;承
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
需的劳务人员;国内贸易(国家专营专控的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经营);建材机械设备制造
(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苏州中材截止 2020 年末总资产 37.92 亿元,净资产 12.68 亿元,2020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27.17 亿元,净利润 1.93 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3 月末总资产 40.92 亿元,净资产 13.23 亿元,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6.34 亿元,净利润 0.54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分析

    苏州中材主要承建境内外大中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设备安装、建材
装备制造及水泥厂大、中修等业务,具有丰富的业务管理经验,公司与苏州中材
已有合作。该公司财务及经营运行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因公司、青水股份与苏州中材同受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故本次青水股份与苏州中材签署合同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
事于凯军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青水股份与苏州中材签署总承包合同,由苏州中材总承包建设青水股份
4000t/d 二代新型干法节能环保绿色智能示范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合同总价款
45,0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
   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4000t/d 二代新型干法节能环保绿色智能示范
生产线项目。
    (二)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采用第二代智能化新型干法预分解窑生产工艺,建设一条 4000t/d 新型
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 7MW 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可年产熟料 124 万吨。
    (三)工程总承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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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厂区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
业病防治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整条熟料生产线总平面设计及效果图设计;辅助
原材料储存系统、原煤储存系统、原料配料系统、生料制备及储存系统、熟料煅
烧及储存系统、原煤制备及储存系统、 脱硝系统、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的整条
熟料生产线工艺及施工图设计;新原煤预均化储存及输送系统、110KV 总降的工
艺及施工图设计;配套的厂区内给排水、供电、暖动、通讯、消防、视频监控、
照明、道路、挡墙、护坡等其他辅助生产、生活设施设计;一级安标设计;现
35KV 总降、辅助原材料卸车及输送、原煤卸车储存及输送的优化改造设计等。
   2. 辅助原材料储存系统、原料配料系统、生料制备及储存系统、熟料煅烧
及储存系统、原煤制备及储存系统、 脱硝系统、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的整条熟
料生产线及配套的厂区内给排水、供电、暖动、通讯、消防、视频监控、照明、
道路、挡墙、护坡等辅助生产生活设施的设备采购及运输、材料采购及运输、基
建施工、安装施工;现 35KV 总降、辅助原材料卸车及输送、原煤卸车储存、输
送优化改造及一级安标的设备采购及运输、材料采购及运输、基建施工、安装施
工等;试生产调试。
   (四)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肆亿伍仟万元整(小写金额: 45,000.00 万元,含税:设备
13%增值税、施工 9%增值税、其他费用 6%增值税)。
   2.合同价款的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总承包包干价的方式,合同价格及其对应的分项价是固定
价,不予调差。总承包合同范围外增加的内容,按以下条款进行变更:
   合同中已有相应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的,按合同中已有的
相应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确定价款;合同中无相应人工、机具、
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的,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确定价款;合同中无相应
人工、机具、工程量等单价(含取费)的,亦无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双方
通过协商确定价款。
   (五)付款方式
   1.青水股份在合同生效后 14 个工作日内向苏州中材支付合同总价的 15%作
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 、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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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进度款
   苏州中材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各车间价格分摊成形象进度款,按月上报实际
完成工程量,由青水股份代表审查报青水股份审定,青水股份按月支付审定后工
程量进度款的 70%。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对应总价款的 90%;通过试运行考核(性能考核)
后付至 95%,余款 5%作为质量保修金,于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2)设备进度款
   苏州中材根据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付款约定,每月向青水股份提出下月的付
款计划,青水股份对此付款计划进行审定,审定无误后在设备供货合同付款日之
前 5 个工作日内把货款汇到苏州中材账户,由苏州中材向供货商付款,青水股份
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付款。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对应总价款的 90%;通过试运行考核(性能考核)
后付至 95%,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
   (3)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从收到预付款次月起,剩余的 85%按月平均支付,不留质保金。
   (4)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性能考核后,竣工结算完成之后一月
内,留工程结算总价的 5%作为质保金,其余的结算尾款一次付清。质量保证期
为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 12 个月。
   (5)青水股份所有进度付款应在苏州中材提出申请的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
毕,并在次月 15 日前支付。苏州中材应在进度付款前不少于 7 日向青水股份提
供相应发票,未按要求提供发票导致青水股份延期支付工程款,由苏州中材承担
相应责任。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且经双方有权机构批
准之日起生效。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是以目前设备、材料市场价格为依据,由青水股份通过招标,
经综合评定后,最终确定苏州中材为中标单位,并确定其投标价格为本次交易价
格。
   六、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青水股份 4000t/d 二代新型干法节能环保绿色智能示范生产

                                   4
线项目建设需要,交易价格由青水股份通过招标,经综合评定后,最终确定苏州
中材为中标单位,并确定其投标价格为本次交易价格,价格公允。本次交易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青水股份与苏州中材签署总承包合同事宜不会对公司造成不
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事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同意提
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控股
子公司青水股份4000t/d二代新型干法节能环保绿色智能示范生产线项目需要,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青水股份与苏州中材签署EPC总承包合同,由苏州中材总承
包建设青水股份4000t/d二代新型干法节能环保绿色智能示范生产线项目,交易
价格由青水股份通过招标,经综合评定后,最终确定苏州中材为中标单位,并确
定其投标价格为本次交易价格,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于凯军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青
水股份与苏州中材签署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交易价款45,000万元。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 《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
之事前认可意见》
   (二)《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二十三次会议关联交易议
案的审核意见》
   (三)《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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