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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夏建材:宁夏建材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5-11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 2021-023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印发的《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国资发

改革规[2020]86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总法律顾

问制度写入章程的有关规定精神,为明确总法律顾问职责定位,公司对章程作如下修

改:

       一、将章程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修改为: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

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二、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十四)款“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

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修改为: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三、将章程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修改为: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四、在章程第一百八十九条后增加“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总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董
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应当列席并提出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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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序号相应顺延。

公司本次修改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网公告附件

修改后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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