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题 1、《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公司向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捐款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4 月 1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1)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13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 (2)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13 日 9:15-15:00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 219 号建材大 厦 16 层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主 持 人:董事长王玉林 (一) 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总额,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出席会议股东及其分别所持股数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宣布会议开始 (二) 主持人宣读会议议题 (三) 主持人宣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四)独立董事代表宣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监事会主席宣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 -3-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工作报告》 (六)主持人宣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 (七)主持人宣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八)主持人宣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 (九)主持人宣读《关于公司向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捐款的 议案》 (十)主持人宣读《关于公司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机构的议案》 (十一)主持人宣读《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二)主持人宣读《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三)主持人宣读《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四)主持人宣读《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五)主持人宣读《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议案》 (十六)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十七) 主持人提名现场监票人、计票人,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举 手表决 (十八)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就以上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十九) 监票人检票,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情况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二十) 休会。由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发至上证所信息网络 有限公司 (二十一)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复网络及现场、网络合并投票 结果 -4-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十二) 计票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 (二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十四) 律师宣读本次大会的法律见证意见 (二十五) 出席会议公司董事在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十六) 会议结束 -5-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本报告期内的公司经营和董事会工作情况,编制了《宁夏建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请予审议。 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6-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随着国家能源双控及“双碳”系列 政策的陆续出台和持续落实,面对煤价飙升及疫情冲击等复杂严峻的外部 形势,公司坚定市场信心,发挥区域引领作用,深化行业自律、坚持错峰 生产。贯彻“价本利”经营理念,聚焦市场一线,抢抓市场机遇,稳定市 场占有率。实施“价格优先、效益优先、份额优先”三原则,坚持供需两 端发力,精准施策,提升产品销售价格,积极消化并传导成本压力;不断 强化“三精管理”,推动节能降耗,严格成本管控;持续打造“标准化实验 室”“智能实验室”,优化产品质量全链条管控,以稳定优质产品提升顾客 满意度,以优质优服彰显品牌价值,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发挥“水泥+商 混+骨料+固井材料”产业链优势。按照低碳绿能的发展要求,公司所属青 水股份通过产能减量置换建设日产 4000 吨新型二代水泥熟料生产线已于报 告期开工建设。 报告期,公司继续加快推进赛马物联“我找车”智慧物流业务发展,优 化完善产品功能和运营模式,持续推进平台优化升级。赛马物联在依托公 司内部丰富的应用场景的同时,积极拓展外部客户。截止 2021 年末,平台 已累计注册车辆 83 万辆,同比增长 121%。2021 年赛马物联被国务院国资 委列入双百行动试点企业,完成增资扩股,开展创新业务项目跟投激励, 引入员工持股,将该公司与其管理、技术、业务核心骨干利益进行绑定, 激发该公司内生动力,为企业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近年来,为有效化解建材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促进建材工业稳 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国家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为主线,以质量和效益提升为目的,加快绿色智能发展,引领建材行 业高质量发展。 -7-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提升水泥产品质 量规范水泥市场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近年来,水泥行 业总体发展良好,但也要看到,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没有根本解决,批 小建大、假冒伪劣、山寨名牌、工程检验报告造假等非法行为扰乱了市场 秩序,部分地区存在的产业政策执行不到位、相关单位责任意识不强、监 管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并提出 水泥行业治理主要目标:2023 年底前,水泥市场秩序得到有效治理,假冒 伪劣、无证生产、工程检验报告造假、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025 年底前,企业产能利用率基本回到合理区间,产业智能化、绿色化明 显提升,质量水平和高性能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意见提出:推动水泥产业现代化。充分发挥大型骨干企业在环境保护、 智能工厂、绿色生产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水泥行业智能化、绿色 化发展,发展特种水泥,实现服务型制造。鼓励行业优势企业采取多种兼 并重组模式,整合资源,依法提高产业集中度。坚决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 产能。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16 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 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 号), 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鼓励粉磨企业按照减量置换原则实施转型升级。 严禁新增产能,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 实施办法》,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退出产能在建设项目投产前须关停并完成 拆除退出。推动常态化错峰生产。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 号) 要求,推动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实施跨省、跨区域错峰生产联动 机制。通过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有效压减过剩产能,减轻采 暖期大气污染。对于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 必要时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限制其生产线作为产能置换指标交易。持 续推进水泥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实施创新发展,积极采用先进的节能 -8-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减排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水泥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污染物 减排,实现碳排放与污染物协同控制,确保 2030 年前水泥行业碳排放实现 达峰,为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 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降低污染物排放 强度,逐步建立基于技术进步的清洁生产高效推行模式。积极推动智能制 造数字转型行动。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 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 年)》,开展建材工业信息化生态体系构建行动、 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技术创新行动,促进水泥行业生产方式的自动化、智能 化、无人化变革。培育一批集智能生产、智能运维和智能管理为一体的智 能工厂,切实提高产品质量、运营效率、设备管理和安全环保水平。完善 标准体系促进高性能水泥发展。研究完善水泥产品标准体系,适度提升《通 用硅酸盐水泥》(GB175)等水泥产品标准中氯离子含量等标准的水平,增 加产品用途标注或警示用语,引导消费者正确购买、使用;优化产品结构, 鼓励生产和使用高性能水泥,重点生产 42.5 及以上等级产品。水泥企业要 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控制水泥用混合材种类和掺量。 2.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产能分布在宁夏五市、甘肃天水及白银市、内蒙古乌海市和赤峰 市,目前经营业务主要分布在宁夏、甘肃、内蒙古等省区,是宁夏最大的 水泥、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公司以其在产能规模、管理、技术、质量和 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占据宁夏水泥市场近 50%的份额。多年来,公司持续深化 “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企业高质量发 展步伐。 (二)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及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制造与销售, 产品主要用于公路、铁路、大桥等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建设。公司控股子公 司赛马物联主要从事“我找车”智慧物流业务。“我找车”智慧物流平台具 有为发货方、托运人、物流企业、车辆司机以及收货方提供网络物流、物 流过程管理等服务能力。该平台着力物流行业细分的制造业市场,主攻大 宗整车运输、线路相对固定、多次往返的物流业务,为发货方、托运人、 -9-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物流企业、车辆司机以及收货方提供物流服务交易、物流过程管理和车后 市场服务。该平台具有与制造业企业的 DCS、MES、采购管理平台、智能仓 储、电商系统、一卡通、ERP 等平台物流数据融通对接功能,利用移动互联 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为用户组合数 字物流链,让“物流操作数字化、物流商务电子化、物流经营网络化”。 2.经营模式:公司属生产销售型企业,拥有完整的产、供、销一体化 系统。水泥生产所需主要原料石灰石主要来自公司自备矿山,资源储量丰 富,品质较好;水泥生产工艺技术成熟,自动化控制水平较高,近年来公 司通过技术改造和智能工厂建设,不断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公司产品销售 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营销方式,通过巩固核心市场和重点工程市场、 开拓民用市场,不断巩固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公司所属赛马物联利用“我 找车”智慧物流平台承接货主企业运输业务,为货主企业提供物流过程智 能管理,提高物流运输效率,增强物流过程透明度,降低货主企业物流运 输管理成本。赛马物联可利用运输业务带来的平台流量,汇聚发货方、托 运人、物流企业、车辆、司机等资源,为赛马物联开拓车后市场等增值服 务提供机会。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水泥产能布局和销售网络覆盖宁夏全区及周边地区,在甘肃、内 蒙古等区域的企业也是当地规模较大的企业;公司所属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均拥有自备的石灰石矿山,资源储量较多,品质较好,确保企业长期稳定 发展的需要;公司产品质量、品牌知名度较高,在宁夏自治区内高端水泥 市场上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公司拥有的"赛马"牌、"青铜峡牌"商标为 宁夏著名商标,"赛马"牌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助力公司销售市场的开拓。公司与区域内其他水泥企业相比在产能布局、 质量、品牌、资源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互联网+建材全力推进智 能制造,智能化、数字化工作的推进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精细管理的提升, 培育新的竞争力,助推企业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 10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度,公司销售水泥 1,380.95 万吨,同比减少 5.16%,商品混凝 土产销量 196.36 万方,同比增加 3.27%,销售熟料 297.00 万吨,同比减少 6.64%,销售骨料 719.62 万吨,同比减少 5.80%,生产熟料 1,228.82 万吨, 同比减少 6.89%;生产水泥 1,404.03 万吨,同比减少 3.95%;生产骨料 815.77 万吨,同比增加 2.09%。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78,274.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加 13.17%;营业成本 435,269.5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6.89%;营业利 润 103,620.0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5.57%;利润总额 103,273.53 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少 16.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124.25 万元,较 上年同期减少 16.96%。报告期公司加快推进智慧物流业务发展,相应物流 运输收入增加,使得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原煤价格上涨带来成本上升因素 导致公司利润指标同比出现下降。 1.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元 科目 变动比例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 营业收入 5,782,740,814.03 5,109,674,273.64 13.17 营业成本 4,352,695,611.83 3,430,399,505.37 26.89 销售费用 49,817,497.06 44,805,449.58 11.19 管理费用 330,291,290.31 298,508,697.79 10.65 财务费用 28,100,192.38 2,368,997.76 1086.16 研发费用 17,961,587.26 4,669,977.91 284.62 其他收益 77,755,599.33 122,313,355.61 -36.4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19,888,851.02 8,323,823.15 138.94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 -7,309,116.12 -12,061,952.79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4,241,613.85 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4,768,109.14 356,657.45 12,452.13 营业外收入 7,696,748.38 37,311,262.02 -79.37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01,550.00 306,850.00 -361.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0,197,252.95 1,089,879,941.27 22.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8,530,694.27 -801,833,605.12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258,079.84 -377,453,396.19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智慧物流运输业务收入增加,使得营业收入同比增 加。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煤炭等原燃材料价格上涨导致营业成本同比上升。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人员薪酬同比增加所致。 - 11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水土保持补偿费及租赁费同比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为筹划调配资金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支付利息 增加所致。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项目经费投入增加所致。 (7)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收到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减少所致。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年度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即宁夏银行股权每 股净资产变动收益高于上年同期、公司计提未到期结构性存款理财保底收益所致。 (9)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低于上年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度对置换生产线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11)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宁赛马处置产能置换闲置 资产取得处置收益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取得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为辞退福利精算损失,而上年为 收益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投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 品,投资支出净额较上年减少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控股公司赛马物联增资扩股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的现金增加所致。 (2)收入和成本分析 2021 年,面对疫情冲击、煤炭等大宗原燃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不利因 素,公司坚持供需两端发力,精准施策,积极消化并全力传导成本压力, 千方百计稳增长,坚持以高端产品提升盈利水平。全面快速拓展智慧物流 业务。在降本增效方面,加大集中采购力度,有效发挥内部协同和规模优 势,利用 MES+ERP 管理平台、财务共享平台,实现精准数据对标,消除难 点、堵点、痛点问题,提升管理水平和生产运行管控能力,加大节能技术 改造力度,持续优化能耗指标,努力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报告期,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578,274.0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17%;营业成本 435,269.5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6.89%。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快 推进智慧物流业务发展,相应物流运输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 系原煤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 12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3)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合计 5,483,665,689.86 4,139,270,430.57 24.52 12.31 27.28 减少 8.88 个百分点 建材行业 4,893,239,867.07 3,557,290,512.85 27.30 0.72 10.12 减少 6.21 个百分点 物流行业 590,425,822.79 581,979,917.72 1.43 2,324.11 2,581.42 减少 9.46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水泥及熟料 4,068,956,461.27 2,986,119,887.95 26.61 -0.24 9.42 减少 6.47 个百分点 商品混凝土 657,626,165.38 491,265,210.27 25.30 5.93 14.32 减少 5.48 个百分点 骨料 166,657,240.42 79,905,414.63 52.05 4.81 11.95 减少 3.06 个百分点 物流业务 590,425,822.79 581,979,917.72 1.43 2,324.11 2,581.42 减少 9.46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自治区内 2,061,347,002.33 1,478,393,038.22 28.28 2.97 8.33 减少 3.55 个百分点 自治区外 3,422,318,687.53 2,660,877,392.35 22.25 18.79 40.99 减少 12.24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销售模式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 (%) 减(%) 减(%) 直销业务 4,090,930,172.86 3,163,746,640.13 22.66 16.89 32.61 -9.17 经销业务 1,392,735,517.00 975,523,790.44 29.96 0.70 12.63 -7.41 (4)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吨/万方 生产量比 销售量比 库存量比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 (%) 熟料 万吨 1,228.82 297.00 74.94 -6.89 -6.64 3.17 水泥 万吨 1,404.03 1,380.95 29.89 -3.95 -5.16 21.11 商品混凝土 万方 196.36 196.36 0.00 3.27 3.27 - 骨料(碎石) 万吨 815.77 719.62 21.36 2.09 -5.80 0.02 上述主要产品销量为内部抵销前的数据,内部抵销后的数据如下: 主要产品 单位 销售量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熟料 万吨 154.98 -23.72 水泥 万吨 1,302.53 -5.84 商品混凝土 万方 196.27 4.14 骨料(碎石) 万吨 631.95 6.97 - 13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5)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上年同 本期金额 本期占 成本构成 期占总 较上年同 情况 分行业 本期金额 总成本 上年同期金额 项目 成本比 期变动比 说明 比例(%) 例(%) 例(%) 建材行业 直接材料 907,502,578.94 25.51 923,471,894.33 28.59 -1.73 建材行业 辅助材料 89,842,387.62 2.53 102,449,499.86 3.17 -12.31 原煤价格 建材行业 原煤 1,263,979,698.39 35.53 844,209,117.86 26.13 49.72 同比上涨 所致 建材行业 人工费用 157,427,612.08 4.43 139,290,300.60 4.31 13.02 建材行业 动力 394,073,832.51 11.08 400,613,083.42 12.40 -1.63 建材行业 制造费用 431,411,401.85 12.13 489,714,901.87 15.16 -11.91 建材行业 销售费用 313,053,001.46 8.80 330,521,007.61 10.23 -5.28 分产品情况 上年同 本期金额 本期占 成本构成 期占总 较上年同 情况 分产品 本期金额 总成本 上年同期金额 项目 成本比 期变动比 说明 比例(%) 例(%) 例(%) 水泥熟料 直接材料 530,942,094.76 17.78 595,537,883.07 21.82 -10.85 水泥熟料 辅助材料 59,192,709.52 1.98 70,850,465.57 2.60 -16.45 原煤价格 水泥熟料 原煤 1,263,979,698.39 42.33 844,209,117.86 30.93 49.72 同比上涨 所致 水泥熟料 人工费用 136,305,385.21 4.56 127,273,718.71 4.66 7.10 水泥熟料 动力 386,972,439.87 12.96 393,145,974.00 14.41 -1.57 水泥熟料 制造费用 402,799,868.00 13.49 463,804,511.43 16.99 -13.15 水泥熟料 销售费用 205,927,692.20 6.90 234,343,500.53 8.59 -12.13 商品混凝土 直接材料 325,380,747.79 66.23 283,483,380.48 65.97 14.78 商品混凝土 辅助材料 30,649,678.10 6.24 31,599,034.29 7.35 -3.00 商品混凝土 原煤 - - - - 员工薪酬 商品混凝土 人工费用 19,903,661.72 4.05 11,331,919.65 2.64 75.64 同比增加 所致 商品混凝土 动力 3,303,958.82 0.67 3,004,770.11 0.70 9.96 商品混凝土 制造费用 19,325,426.04 3.93 15,118,876.21 3.52 27.82 商品混凝土 销售费用 92,701,737.80 18.87 85,191,443.78 19.82 8.82 骨料 直接材料 51,179,736.39 64.05 44,450,630.78 62.28 15.14 骨料 辅助材料 - - - - - 骨料 原煤 - - - - - 员工薪酬 骨料 人工费用 1,218,565.15 1.53 684,662.24 0.96 77.98 同比增加 所致 骨料 动力 3,797,433.82 4.75 4,462,339.31 6.25 -14.90 骨料 制造费用 9,286,107.81 11.62 10,791,514.23 15.12 -13.95 骨料 销售费用 14,423,571.46 18.05 10,986,063.30 15.39 31.29 - 14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6)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a.经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以现金 25,000 万元单独出资设立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 司。截止报告期末,同心赛马已完成工商注册,该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 b.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以现金 1729.44 万元收购南方物联 55% 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赛马物联合并南方物联财务报表。截止报 告期末,已完成收购,南方物联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c.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及天津瑞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向赛马物联增资。增资完 成后,公司持有的赛马物联股权由 100%变更为 55%。截止报告期末,已完 成增资。 d.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以现金 1000 万元单独出资设立赛马物联 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天津物联已完成工商注册,该公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7)费用 单位: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49,817,497.06 44,805,449.58 11.19 管理费用 330,291,290.31 298,508,697.79 10.65 研发费用 17,961,587.26 4,669,977.91 284.62 财务费用 28,100,192.38 2,368,997.76 1086.16 (8)研发投入 a.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 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17,961,587.26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12,799,028.77 研发投入合计 30,760,616.0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53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41.61 - 15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b.研发人员情况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293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0.61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1 硕士研究生 8 本科 104 专科 169 高中及以下 11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30 岁以下(不含 30 岁) 20 30-40 岁(含 30 岁,不含 40 岁) 108 40-50 岁(含 40 岁,不含 50 岁) 72 50-60 岁(含 50 岁,不含 60 岁) 93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本期期末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金额较上 数占总资 数占总资 情况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期期末变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说明 动比例 (%) (%) (%) 货币资金 1,313,325,015.83 14.20 721,960,017.15 8.73 81.91 注1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1,826,963.80 9.75 600,163,024.78 7.26 50.26 注2 应收账款 758,631,812.76 8.20 509,991,472.76 6.17 48.75 注3 应收款项融资 448,486,067.25 4.85 819,495,130.85 9.91 -45.27 注4 存货 390,397,880.70 4.22 249,331,511.29 3.02 56.58 注5 其他流动资产 41,040,639.65 0.44 28,733,495.58 0.35 42.83 注6 在建工程 49,484,394.95 0.54 265,716,260.62 3.21 -81.38 注7 开发支出 15,581,826.53 0.17 3,240,557.76 0.04 380.84 注8 长期待摊费用 8,539,379.05 0.09 4,487,298.61 0.05 90.30 注9 应付账款 840,699,515.89 9.10 585,121,688.00 7.08 43.68 注 10 其他应付款 161,961,877.08 1.75 121,577,043.21 1.47 33.22 注 11 长期应付款 110,967,033.51 1.20 1,500,000.00 0.02 7,297.80 注 12 专项储备 30,859,361.56 0.33 23,620,844.77 0.29 30.64 注 13 少数股东权益 526,337,497.06 5.69 349,055,463.09 4.22 50.79 注 14 注 1:货币资金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为筹划调配资金,通过票据贴现将银行承兑汇票转为现 - 16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金所致。 注 2: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年末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注 3:应收账款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网络物流运输业务增加,相应形成未到收款期的运输 费用增加所致。 注 4:应收款项融资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将收取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所致。 注 5:存货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受原煤价格大幅上涨影响生产成本增加导致年末库存成本上 升所致。 注 6:其他流动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年末待抵扣进项税金及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注 7:在建工程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吴忠赛马及固原赛马建设项目投产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注 8:开发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赛马物联“我找车”智慧物流平台管理系统二期开发投 入增加所致。 注 9:长期待摊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青水股份水资源使用权增加所致。 注 10:应付账款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赛马物联网络物流运输业务增加,相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应 支付款项增加,以及其他部分子公司欠付工程项目款增加所致。 注 11:其他应付款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国拨资金由资本公积转为专项应付款计提资金占用费 以及公司收取的保证金与押金增加所致。 注 12:长期应付款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将国拨资金由资本公积转为专项应付款及收购南方物 联导致并入的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注 13:专项储备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注 14: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增资扩股吸收小股东投资所致。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水泥相关宏观经济环境 2021 年主要宏观数据总体处于合理区间,但与水泥消费相关的多项指 标出现明显下滑,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基建投资大幅减弱。 2.水泥产销:需求减弱,高开低走 2021 年水泥需求总体表现为“需求减弱,前高后低”的特征。根据国 - 17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家统计局统计,2021 年全国水泥产量 23.63 亿吨,同比下降 1.2%。 分区域看,全国六大区域中,华东和中南地区产量保持低速增长,分 别为 2.9%和 0.3%;其余地区均明显下降,尤其是东北、西南水泥产量同比 降幅最大,分别达到 8.6%和 8.5%。31 省份中,18 省市同比下降,其中, 云、贵、藏下滑幅度最大,呈两位数下降。 3.水泥价格:价位创新高,呈现出“先抑后扬”走势 根据中国水泥协会数字水泥网监测,2021 年全国水泥市场平均价格 486 元/吨,比 2020 年增长 10.7%,在生产成本大幅上涨和供给收缩的背景下, 水泥价格整体上移,价位创历史新高。从全年来看,水泥价格呈现出“先 抑后扬”的走势。 价格大幅度上涨的主要原因:1、能耗双控力度突然收紧。进入 8 月中 下旬,广西、广东、江苏、云南等地,能耗双控、限电程度有所加剧,企 业无法正常生产,导致水泥供应出现短缺。2、原燃材料上涨推高水泥成本 大幅增长。煤炭价格不断上升,企业生产成本大幅度增加。促使全国大多 数地区水泥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年初以来煤炭价格高企,煤炭价格更是 出现了暴涨,10 月南部多个省份企业煤炭进厂价格达到 2500 元/吨甚至更 高,比 2020 年同期增长三倍以上,支撑了水泥价格的跳涨。 - 18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从数字水泥网监测的 31 个省会城市来看,昆明价格最低,其次是太原, 市场到位价均低于 400 元/吨,属于低价位区域。位于 400-450 元/吨的中 低价位省会有 5 个,位于 450-500 元/吨的中价位的省会有 12 个,位于 500-550 元/吨的中高价位的省会有 9 个,位于高价位 550 元/吨以上的省会 - 19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有 3 个,分别是广州、杭州、海口。 从全年价格同比涨幅来看,涨幅最大的区域是,长春、哈尔滨、沈阳, 同比涨幅分别达到了 43%、39%和 34%,有 4 个区域同比出现下降,主要是 拉萨、乌鲁木齐、郑州和昆明,分别下降 8%、7%、7%和 6%。 4.效益情况:效益有所收缩,但依旧保持较好水平 2021 年全年需求虽略有下降,但水泥行业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且对成 本传导能力不减,使得 2021 年水泥行业利润的维持较好水平,根据工信部 发布数据,2021 年水泥行业营业收入 10754 亿元,同比增长 7.3%,利润 总额 1694 亿元,同比下降 10.0%。利润结构有所优化,北部区域利润贡献 有所增加,尤其是长期处于亏损的泛东北地区实现全面好转。 注:以上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均来源于数字水泥网。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以 24%股权对应赛马物联截止 2020 年 11 月 30 日的账面净 资产(即 5,402.02 万元)为依据,以 1,296.48 万元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 赛马科进持有赛马物联 24%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赛马物联 100% 股权。截止报告期末,已完成收购。 (2)经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 25,000 万元单独出资设立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 - 20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在指定报刊及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已成立。 (3)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赛马物联以现金 1729.44 万元收购南方物联 55%的股权。本次股 权收购完成后,赛马物联持有南方物联 55%的股权,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持有南方物联 20%股权,北京中联浦融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南方物联 10%的股权,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南方物联 10%的股权,湖南云台物 流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南方物联 5%的股权。赛马物联合并南方物联财务报表。 (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 在 指 定 报 刊 及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物 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收购湖南中联南方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55%的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截止报告期末,已完成收购。 (4)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赛马物联以现金 1,000 万元单独出资设立赛马物联科技(天津) 有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指定报刊及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决议公告》)。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已成立。 (5)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 司及天津瑞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赛马物联跟投员工持股平 台)以 1 元注册资本 2.14 元的价格分别向赛马物联增资。增资完成后,赛 马物联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20,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55%股权,仍 为赛马物联控股股东,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中建 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其 10%的股权,天津瑞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其 5%的股权。(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指定报刊 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关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截 止报告期末,已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1)经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21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全资子公司固原赛马投资 17,398.67 万元,在宁夏固原市经济开发区 新材料产业园产业扶贫建设年产 100 万吨绿色建材产品暨 50 万吨建筑废弃 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即建设一条年产 100 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项目 (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6 月 2 日 在 指 定 报 刊 及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截止报告期末,水泥粉磨生产线已建成并生产。 (2)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水股份将 1 条 2000t/d 熟料生产线(全部置换)、 1 条 2500t/d 熟料生产线(置换产能 2000 t/d)进行关停淘汰, 通过产能 减量置换的方式投资 51,669.31 万元,在原址宁夏吴忠市青铜峡镇卡子庙 采用第二代智能化新型干法预分解窑生产工艺,建设一条 4000t/d 新型干 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 7MW 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指定报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截止报告期末,项 目已开工建设。 (3)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 1 条 2000t/d 熟料生产线(产能全 部置换)、乌海西水 1 条 2000t/d 熟料生产线(产能全部置换)、控股子公 司青水股份 1 条 2500t/d 熟料生产线(本项目置换产能 500t/d,青水股份 建设 4000t/d 二代新型干法节能环保示范生产线项目置换产能 2000t/d)进 行关停淘汰,通过产能减量置换的方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心赛马投资 104,000.27 万元,采用第二代智能化新型干法预分解窑生产工艺,建设乡 村振兴 4000t/d 绿色智能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 7MW 纯低温余热 发电项目(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指定报刊和上交所网站披露 的《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截止报告期末, 该项目正在办理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尚未开工。 报告期,公司未出现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的情况。 (六)主要控股公司分析 持股比例 资产规模 净利润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 (万元) (万元) 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100 126,367.93 10,533.75 - 22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87.32 137,332.14 17,065.74 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98.42 75,331.95 17,022.85 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80 90,673.29 16,103.25 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100 70,152.64 6,078.39 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100 67,291.54 5,608.10 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的生产、销售 100 41,318.09 3,667.57 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100 40,397.61 2,908.83 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 商品混凝土的制造与销售 100 53,006.96 2,793.04 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100 39,085.01 2,151.00 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生产与销售 100 12,541.67 1,763.21 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 固井材料的生产、销售 50 17,201.41 1,295.50 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智慧物流业务 55 75,615.84 416.81 固原市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销售 100 17,536.25 23.13 (1)202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实现营业收入 93,819.3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00%, 营业利润 12,413.07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2.27%,净利润 10,533.75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8.25%。 报告期,该公司水泥价升量降,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原煤采购价格上涨导致营业成本同比上升, 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减少。 (2)202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水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73,462.0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0.68%, 营业利润 19,932.9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8.91%,净利润 17,065.74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1.03%。 报告期,该公司因水泥及骨料产品销量下降、骨料及混凝土产品价格同比下降致使营业收入同比减 少,因原煤采购价格上涨导致营业成本同比上升,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减少。 (3)202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甘肃实现营业收入 63,865.40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1.50%, 营业利润 19,843.4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35.04%,净利润 17,022.85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34.35%。 报告期,该公司水泥销量下降,致使营业收入同比减少,原燃材料价格上涨使得营业成本上升,导 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减少。 (4)202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实现营业收入 75,260.7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24%, 营业利润 19,434.1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3.98%,净利润 16,103.25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4.20%。 报告期,该公司水泥产品价升量降,最终影响收入同比下降,原燃材料采购价格上涨使营业成本上 升,导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减少。 (5)202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吴忠赛马实现营业收入 28,772.4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71.49%, 营业利润 7,095.7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679.73%,净利润 6,078.3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847.74%。 报告期,该公司新建的日产 5000 吨新型二代水泥熟料生产线建成投产后,对外销售产品,使得营业 收入、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增加。 (6)202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喀喇沁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397.1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4.33%,营业利润 7,483.9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89.81%,净利润 5,608.1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 加 89.31%。报告期,该公司水泥销量同比增加,水泥及熟料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使得营业收入同比上 - 23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涨,虽然煤价上涨引起熟料成本的上涨,但因销量增加和售价上涨弥补了成本上涨的影响,使得营 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增幅较大。 (7)202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宁赛马实现营业收入 29,070.6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32.03%, 营业利润 4,501.91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7.41%,净利润 3,667.57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8.79%。 报告期,该公司产品销量减少使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原煤采购价格上涨导致营业成本同比上升,营 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下降,但因处置产能减量置换资产使资产处置收益增加,导致报告期净利润同比 降低较少。 (8)202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西水实现营业收入 61,041.8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2.03%, 实现营业利润 3,065.07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9.55%,净利润 2,908.8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4.73%。报告期,该公司水泥销量增加,抵补骨料销量下滑的影响,因各产品价格均有上升,使营 业收入同比增加,但因原煤价格上涨使成本增加幅度较大,导致营业利润与净利润同比减少。 (9)202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科进实现营业收入 35,741.3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2.87%, 实现营业利润 3,473.22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6.86%,净利润 2,793.0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13%。 报告期,该公司产品销量、价格同比上升,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因原材料中砂石料价格上涨,使成 本同比上升,以及管理费用同比上升及投资收益下降导致营业利润同比减少,报告期内因企业所得 税费用减少使公司净利润同比略有增加。 (10)202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实现营业收入 27,107.9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2.75%, 营业利润 2,850.3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7.68%,净利润 2,151.00 万元,同比增加 20.26%。报告 期,该公司水泥产品量价齐升使营业收入增加,该公司本年应收账款下降,坏账准备减少,致使营 业利润及净利润同比增加。 (11)202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嘴山赛马实现营业收入 14,259.8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7.43%,营业利润 2,073.87 万元,同比增加 47.50%,净利润 1,763.21 万元,同比增加 44.33%。报 告期,该公司水泥价格同比上升,使得营业收入同比上升,相关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使得营业利 润及净利润同比增加。 (12)202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华固井实现营业收入 20,458.7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3.25%, 营业利润 1,269.17 万元,同比减少 41.56%,净利润 1,295.50 万元,同比减少 29.11%。报告期,该 公司固井材料销量上升,营业收入增加,但因原材料涨价,制造成本上升,导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 同比下降。 (13)2021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实现营业收入 119,222.5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08.33%,营业利润 208.4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7.21%,净利润 416.8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89.08%。该公司本年初将混凝土业务资产全部转让给赛马科进,专门从事“我找车”网络物流业务。 报告期内,该公司网络物流业务运量同比增加,收入同比上升(其中来自公司内部企业收入占比为 50%),但因毛利增幅较低,不足以抵补期间费用及无形资产摊销等增加额导致营业利润同比下降, 因收取政府补助增加及所得税费用减少使该公司净利润高于上年。 - 24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14)202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固原赛马实现营业收入 3,898.5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6.65%; 营业利润 22.49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65.81%,净利润 23.1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98.76%。报告 期,该公司水泥粉磨生产线建成投产,产品销量增加使营业收入同比上升,因本年原材料价格上涨, 产品销售毛利较低,营业利润同比下降。因上年收到资产拆除的政府补助,致使该公司本年净利润 同比大幅下降。 二、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水泥产能过剩矛盾依旧突出,去产能形势严峻。随着我国能耗双控、“双 碳”工作的持续推进,将促使水泥行业全面进入低碳绿色的高质量发展阶 段,将促进产业升级改造,推动行业节能降碳。低效水泥产能的退出,促 使行业优质产能企业、龙头企业竞争优势凸显,并有望通过兼并收购进一 步提高集中度。“双碳”推进,将促进水泥企业产业链延伸,推进行业协同 处置、智能化和新能源布局。能耗、安全、环保要求不断提高,也导致水 泥企业不断加大技改投入,致使企业各种生产要素成本增加,将对水泥行 业效益稳增长提出挑战,在需求趋弱、产能过剩加剧不利的环境下,水泥 企业能否顺利转嫁成本,实现稳效益增长面临挑战。 (二)公司发展战略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 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 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价本利”经营理念,以“保增长”为目标,把握 “双碳” 政策机遇,加强绿色生产、节能降耗、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 推进“我找车”智慧物流平台业务推广应用,推动企业绿色、高质量、可 持续发展。 (三)经营计划 A.公司在 2020 年度报告中披露 2021 年度经营计划:2021 年,公司计 划水泥产销量 1,430 万吨,商品混凝土产销量 190 万方,骨料产销量 650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51 亿元。2021 年度公司实际生产水泥 1,404.03 万吨, 完成计划的 98.18%;销售水泥 1,380.95 万吨,完成计划的 96.57%;混凝 土产销量 196.36 万方,完成计划的 103.35%;生产骨料 815.77 万吨,完成 计划 125.50%,销售骨料 719.62 万吨,完成计划的 110.71%。来自前述业 务营业收入 48.93 亿元,完成计划的 95.94%,未完成计划的原因主要为受 - 25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疫情及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水泥产品销量不及预期所致。 B. 2022 年计划:1)公司计划水泥产销量 1,350 万吨,骨料产销量 900 万吨,商品混凝土产销量 200 万方,前述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4 亿元;2) 继续推进“我找车”智慧物流业务外部拓展。 为完成上述任务,公司 2022 年主要工作如下: 1.持续深化行业生态建设,发挥区域引领作用,深化行业自律、坚持 错峰生产。 2.把握能耗双控、环保治理政策对行业带来的影响,化解能源、材料、 人工等导致产品成本上涨的压力。 3.水泥业务坚持细分市场、精准施策。持续加强品牌建设,以优质优 服打造核心竞争力。加大商混、固井材料销售力度,提高市场份额,进一 步恢复产能发挥率。 4.“对标一流,提质增效”,以全国“能效领跑者”为标杆,鼓足干劲、 争当标杆。实施青水股份新型二代线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转型升级步伐。 5.继续“坚持互联网思维、坚持数字化技术、坚持市场化运作”的指 导思想,大力发展“我找车”智慧物流业务。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区域产能严重过剩局面依旧,激烈的竞争环境依然没有改变,市场需 求不足,供需矛盾进一步突出,区域行业生态仍然脆弱,行业健康生态建 设任重道远。 公司继续坚持聚焦市场一线,树牢系统观念,整体谋划,科学统筹, 继续加大产品质量管控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成本上升风险 如果煤炭和电价上涨,将大幅度增加水泥生产成本。同时,能耗、安 全、环保要求不断提高,也导致企业不断加大技改投入,致使企业各种生 产要素成本增加。 面对原燃材料等价格上涨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市场形势研判,发 挥集中采购作用,强化运行管控,缓解成本上升压力。 3.环保政策的风险 目前国家 “双碳”、“双控”目标的提出给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带来了严 - 26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峻的挑战,行业节能减排投入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公司在降碳、生产技术 革新等方面的投入成本将会持续增加。 公司将继续以数字化助推企业“三精管理”,降本增效,以二代智能化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置换一代水泥生产线,应用数字化推动产业技术迭代 升级,节能降耗;高效推进节能环保技术升级。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 2012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公 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对公司利润分配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明确公司的 现金分红政策为: “公司本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大于零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红。公司原则 上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 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的百分之三十。 如果公司在盈利的情况下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 细说明未能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 报告期,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调整现金分红政策 的情况。 (二)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4 元(含税)。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78,181,042 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 258,217,762.68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例为 32.23%。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 2021 年度不向股东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会议 会议召 表决 相关决议 名称 开时间 结果 七届董事会第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 2021 年 1 月 28 日 通过 十四次会议 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 - 27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夏)有限公司转让商品混凝土业务资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 有限公司 24%股权的议案》 审议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宁夏建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 七届董事会第二 2021 年 3 月 17 日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宁夏建材集团股 通过 十五次会议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关于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 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基薪 发放方案的议案》、《关于设立宁夏同心赛马新材 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建设 4000t/d 二代新型干法节能环 七届董事会第二 保绿色智能示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 通过 十六次会议 全资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收购 湖南中联南方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55%的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修改<宁夏建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 2021年4月28日 通过 十七次会议 息保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 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新业务跟投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 子公司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乡 村振兴 4000t/d 绿色智能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 七届董事会第二 2021年4月30日 线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物联 通过 十八次会议 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赛马物联科技(天 津)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赛 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 七届董事会第二 2021年5月10日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 通过 十九次会议 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 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 - 28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合同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八届董事会第一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 2021年5月26日 通过 次会议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 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捐款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调整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八届董事会第二 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契 2021年7月22日 通过 次会议 约化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宁夏建 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暂行办 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议案》、《关 于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八届董事会第三 审议通过《宁夏建材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21年8月18日 通过 次会议 及摘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八届董事会第四 2021年10月26日 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 通过 次会议 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申请银行借款的议 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 2022 年银行借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 八届董事会第五 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2021年12月3日 通过 次会议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制定<宁夏建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情况 会议召 表决 会议名称 相关决议 开时间 结果 审议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 2020年度股东大 2021年4月9日 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宁夏建 通过 会 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 29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制定<宁夏建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 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同心赛马新材 2021年第一次临 2021年5月26日 料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 通过 时股东大会 交易合同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 2021年第二次临 2020年12月17日 金捐款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 时股东大会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 2021年第三次临 2021年12月21日 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 通过 时股东大会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 30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 2021 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依据相关要求,编制了《宁夏建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附件),请予审议。 附件:《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 31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作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运行 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审慎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曦、张文君、陆维成任期已届满。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张文君、黄爱学、陈世宁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文君,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 曾任灵武市民贸特需供应公司副经理、宁夏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五联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部门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 所副主任会计师、宁夏分所副所长、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 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爱学,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公司 法、证券法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和法律实务工作。发表学术论文 30 余篇,在 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金融商品交易反欺诈制度研究》和《非上市公司股 份交易法律问题研究》。曾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 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自治区检察院、自 - 32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治区法学会等机构的法学智库专家、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宁夏法学会 常务理事,北京市德鸿(银川)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西夏区法院特邀调 解员。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陈世宁,经济师,具备证券、基金、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曾任中行银 川市分行信贷业务科副科长、中行宁夏分行公司业务处二科科长、风险管 理处尽职调查科科长、兴业银行北京市分行风险管理处信贷审批主管、宁 夏银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熟悉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和宁夏经济及金融市 场环境。筹建并发起设立中国银河证券在宁首家分支机构,先后任银河证 券银川营业部总经理、宁夏分公司总经理、银河证券公司首届产品评审委 员会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产业引导基金评审专家、宁夏证券期货业协会 副秘书长职务。曾获评银河证券“十大青年管理能手”、“核心骨干人才” (优秀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现任览山(宁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 理、北方民族大学兼职教师。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姓名 张文君 4 3 0 1 黄爱学 2 1 0 1 陈世宁 2 2 0 0 陈 曦 2 2 0 0 - 33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陆维成 2 2 0 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会次数 亲自参加(次) 委托参加 (次) 缺席(次) 姓名 张文君 11 11 0 0 黄爱学 5 5 0 0 陈世宁 5 5 0 0 陈 曦 6 6 0 0 陆维成 6 6 0 0 3、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会次数 亲自参加(次) 委托参加 (次) 缺席(次) 姓名 张文君 9 9 0 0 黄爱学 4 4 0 0 陈 曦 5 5 0 0 4、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会次数 亲自参加(次) 委托参加 (次) 缺席(次) 姓名 张文君 3 3 0 0 黄爱学 2 2 0 0 陈世宁 2 2 0 0 陈 曦 3 3 0 0 5、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会次数 亲自参加(次) 委托参加 (次) 缺席(次) 姓名 陈世宁 1 1 0 0 陆维成 4 4 0 0 (二) 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审议并通过议案7项;临 - 34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时股东大会3次,审议并通过议案10项;董事会11次,审议并通过议案58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9次,审议并通过议案19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 次,审议并通过议案10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5次,审议并通过议案11项。 我们充分了解会议各项议案,会前进行必要的调研和咨询,决策时参 与讨论,并就公司重要决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提出 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的关联交易议案6项,分别是《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收购湖南中联南方物联科 技有限公司55%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物 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 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 易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与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上述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我们通过听取汇报、询问等方式了 解相关情况,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 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赛 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物联”)收购湖南中联南方 物联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是为了加快赛马物联网络物流运输业务发展速 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股权交易价格以55%股权对应的湖南中联南方物联 科技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价格合理。在赛马物联增资 扩股关联交易中,增资募集款项主要用于赛马物联“我找车”网络货运平 - 35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台技术迭代和应用开发,以及物流业务正常开展后相关业务配套资金需求; 增资有利于赛马物联实现股权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网络货运 业务发展速度;增资价格是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价格合理。在公司控 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 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公司调整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中,交易价格是根据 政府部门出具的行业标准指导价、招标、市场比价、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 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定价合理,交易对方财务及经营运行情况良 好,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审议及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8日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的议案》,我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 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本金不存在风险;本次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 - 36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7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 案》,公司自2021年5月1日起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以下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类 别 净残值 净残值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率(%) 率(%) 固 定 资 产 --- 办 8.00 5.00 11.88 3.00—8.00 5.00 11.88-31.67 公设备及其他 我们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执行,符合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 影响本公司现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3月1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我们对公司 2020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意见: 1、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合计为8,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 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全部是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公司银 行借款提供的担保。 2、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披 露内容真实、准确。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七)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 37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1、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2021年基薪发放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兑现及2021年基薪发放方案是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相关规定和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审议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兑现及2021年基薪发放方案。 2、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程 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的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 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关条 件。 3、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所聘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董事会 聘任王玉林为公司总裁,聘任武雄、李卫东、蒋明刚、王常军为公司副总 裁;聘任梁澐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林凤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八)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发布 1 次业绩预告、1 次业绩快报,其中,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发布 2020 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1 年 3 月 6 日发布 2020 年度 业绩快报公告。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符合 相关规定,没有出现需要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的情形。 (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 38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我们进行了事 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聘请天职国际承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并支付总计不超过 115 万元的审计费用。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宁夏 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 2020 年度末公司总股本 478,181,042 股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7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20,381,298.14 元 (含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完成上述分红派息事宜。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利润 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公司向股 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例为 33.20%。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 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审议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63 份。我们认为:公 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相关制 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进行信息披露,并履行合法的审批、 报送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公司所 有股东能够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提高了公司透明度。 - 39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 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 内控情况,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 陷和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本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在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 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的发展。 独立董事: 张文君 黄爱学 陈世宁 2022 年 3 月 17 日 - 40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 2021 年公司经营情况及监事会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宁 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请予审 议。 附件:《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 41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关联交易以及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积极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成员情况:2021 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朱彧(监事 会主席)、孙学祥、康立新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朱彧、崔向阳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公司 职代会选举孙学祥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朱彧担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出席会议情况 表决 会议情况 崔向 孙学 康立 相关决议 朱彧 结果 阳 祥 新 2021 年 1 月 28 日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 全票 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出席 - 出席 出席 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通过 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2021 年 3 月 17 日 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票 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出席 - 出席 出席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通过 第十九次会议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宁夏 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 42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宁夏建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 2021 年 4 月 28 日 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全票 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出席 - 出席 出席 文及正文)》、《关于公司对部分资 通过 第二十次会议 产进行报废处置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宁夏建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新业务跟投 2021 年 4 月 30 日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全 全票 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出席 - 出席 出席 资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 通过 第二十一次会议 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 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 2021 年 5 月 10 日 交易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 全票 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出席 - 出席 出席 子公司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 通过 第二十二次会议 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 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于选 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6 日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 全票 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出席 出席 出席 - 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通过 第一次会议 2021 年 7 月 22 日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 全票 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出席 出席 出席 - 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通过 第二次会议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18 日 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 全票 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出席 出席 出席 - 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通过 第三次会议 及摘要)》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 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全票 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出席 出席 出席 - 的议案》、《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 通过 四次会议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1 2021 年 12 月 1 日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 全票 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出席 出席 出席 - 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通过 第五次会议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审核和监督。监事会认为: 2021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 43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管理,积极落实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 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真审核 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的编制符 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 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资产、对外投资情况 1.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以 24%股权对应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 马物联”)截止 2020 年 11 月 30 日的账面净资产(即 5,402.02 万元)为依 据,以 1,296.48 万元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持 有赛马物联 24%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赛马物联 100%股权。截止 目前,已完成收购。 2.经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以现金 25,000 万元单独出资设立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 司。截止目前,该公司已成立。 3.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物联以现金 1729.44 万元收购湖南中联南方 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物联”)55%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 成后,赛马物联持有南方物联 55%的股权,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南 - 44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方物联 20%股权,北京中联浦融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南方物联 10%的股权,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南方物联 10%的股权,湖南云台物流管理有限公 司持有南方物联 5%的股权。赛马物联合并南方物联财务报表。截止目前, 已完成收购。 4.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赛马物联以现金 1,000 万元单独出资设立赛马物联科技(天津) 有限公司。截止目前,该公司已成立。 5.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及天津瑞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赛马物联跟投员工持股平台) 以 1 元注册资本 2.14 元的价格分别向赛马物联增资。增资完成后,赛马物 联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20,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55%股权,仍为赛 马物联控股股东,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中建材集 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其 10%的股权,天津瑞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其 5%的股权。截止目前,已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股权收购、投资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股权收购及投资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及决议内容合法 有效。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 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 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 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关联交易议案进行 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45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交易价格以政府指导价、招标、市场比价、参考非关联第三方同类产品交 易价格等为依据定价,定价合理,表决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公司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以下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类 别 净残值 净残值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率(%) 率(%) 固 定 资 产 --- 办 8.00 5.00 11.88 3.00—8.00 5.00 11.88-31.67 公设备及其他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在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制度框架下,提供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 业务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决议使用部分闲置资产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本金不存在风险;本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 案》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已为公司连续 3 年提供年度财务 - 46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计服务、相关咨询业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务所对公司生产经营 及内部管理业务流程较为熟悉,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按时向公司 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承担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九)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差异的原因 公司在 2020 年度报告中披露 2021 年度经营计划:2021 年,公司计划 水泥产销量 1,430 万吨,商品混凝土产销量 190 万方,骨料产销量 650 万 吨,实现营业收入 51 亿元。2021 年度公司实际生产水泥 1,404.03 万吨, 完成计划的 98.18%;销售水泥 1,380.95 万吨,完成计划的 96.57%;混凝 土产销量 196.36 万方,完成计划的 103.35%;生产骨料 815.77 万吨,完成 计划 125.50%,销售骨料 719.62 万吨,完成计划的 110.71%。来自前述业 务营业收入 48.93 亿元,完成计划的 95.94%,未完成计划的原因主要为受 疫情及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水泥产品销量不及预期所致。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忠实履行监事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广 大股东的利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 47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 2021 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公司编制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摘要》,请予审议。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 48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 2021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本公司经营层编制了《宁夏建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请予审议。 附件:《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 49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母公司以及 合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 附注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认为公司财务 报表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依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现就公司财务运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及子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一)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基本情况 表决 注册资本 年末净资产 持股比 权比 公司名称 注册地 简称 (万元) 额(万元) 例(%) 例 (%) 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 宁夏赛马 50,000 113,794 100 100 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青铜峡市 青水股份 33,425 122,415 87.32 87.32 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宁夏中宁县 中宁赛马 20,576 38,635 100 100 吴忠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宁夏吴忠市 吴忠赛马 31,000 37,908 100 100 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石嘴山市 石嘴山赛马 6,019 11,147 100 100 固原市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宁夏固原市 固原赛马 7,713 7,026 100 100 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白银市 中材甘肃 20,000 66,132 98.42 98.42 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天水市 天水中材 22,800 76,069 80 80 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乌海市 乌海赛马 25,131 15,753 100 100 - 50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乌海市 乌海西水 10,000 17,245 100 100 喀喇沁草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赤峰市 喀喇沁水泥 25,000 44,732 100 100 宁夏嘉华固井材料有限公司 宁夏盐池县 嘉华固井 2,000 4,261 50 50 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 赛马物联 5,000 39,158 55 55 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 赛马科进 25,500 44,550 100 100 金长城混凝 宁夏金长城混凝土有限公司 宁夏平罗县 5,000 7,203 100 100 土 天水赛马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天水市 天水赛马 2,108 12,135 100 100 皋兰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 甘肃兰州市 皋兰赛马 3,020 3,020 90 90 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 宁夏吴忠市 同心赛马 25,000 25,000 100 100 天津市东疆保 赛马物联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物联 1,000 1,005 100 100 税港区 湖南中联南方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市 南方物联 20,000 3,004 55 55 (二)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1、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3 月 19 日出资 25,000 万元设 立宁夏同心赛马新材料有限公司。 2、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06 月 17 日分别接受新 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持股比例 30%、接受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 公司投资,持股比例 10%、接受天津瑞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 资,持股比例 5%,本公司持股比例由 100%变更为 55%。 3、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12 日出资 1,000 万元设立赛马物联科技(天津)有限公司;2021 年 05 月 12 日出资 1,725.32 万元投资湖南中联南方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5%。 报告期内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由年初的 17 家子公司增加为 20 家。 二、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 578,274.08 510,967.43 13.17% 营业利润 103,620.07 121,678.82 -14.84% 利润总额 103,272.99 124,081.60 -16.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124.25 96,486.32 -16.96% - 51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359.48 92,303.65 -20.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019.73 108,987.99 22.05% 基本每股收益(元) 1.676 2.018 -16.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37% 16.35% -3.98% 财务状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25,145.33 826,619.74 11.92% 负债总额 196,587.85 160,049.09 22.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75,923.73 631,665.11 7.01% 总股本 47,818.10 47,818.10 报告期内,面对疫情的冲击、煤炭等大宗原燃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能 耗双控等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式,公司聚焦市场一线,积极识变应变求变, 持续深化“宁夏巩固、 甘肃提升、内蒙突围”的既定市场战略,准确研判 市场,坚持贯彻“价本利”理念,制定“价格优先、效益优先、市场份额 优先” 三原则,坚持供需两端发力,坚持“早细精实”的工作作风,精准 施策,积极消化并传导成本压力,维护和引领行业生态健康有序,千方百 计稳增长。坚持互联网思维,坚持数字化技术和市场化运作,设立赛马物 联天津公司,并购重组湖南中联南方物联公司,快速拓展智慧物流业务。 公司以“跑赢市场,跑赢同行”为目标,建立成本价格传导机制。坚持以 “价、量、 本、款、利、政策”六个维度工作为衡量标准,建立积极的激 励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深耕区域市场,完善线上线下营销联动,让营销 人员感知压力,市场信息获取更加及时准确,应对更加积极主动有效。同 时公司“我找车”网络货运业务拓展驶入快车道。 本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578,274.08 万元,同比上年的 510,967.43 万 元,增加营收 67,306.65 万元,同比增幅 13.17%。其中:实现网络运输业 务营业收入 59,042.58 万元,同比上年的 2,435.64 万元,增加营收 56,606.94 万元,增长 23 倍;建材产品主营收入同比增加 3,471.23 万元, 受水泥熟料产品销量减少影响主营收入下降 26,939.21 万元,因产品价格 提升影响主营收入增加 30,410.44 万元。 - 52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103,272.99 万元,同比上年的 124,081.60 万元减利 20,808.61 万元,同比减幅 16.77%;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 80,124.25 万元,同比上年的 96,486.32 万元减利 16,362.07 万元, 同比降幅 16.96%;基本每股收益 1.676 元,同比上年的 2.018 元,下降 0.34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371%,同比上年的 16.35%下降 3.98 个 百分点。 三、2021 年度财务状况 (一)报告期资产结构及同比变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 流动资产 400,043.92 310,092.85 29.01% 非流动资产 525,101.41 516,526.90 1.66% 资产总额 925,145.33 826,619.74 11.92% 其中:货币资金 131,332.50 72,196.00 81.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182.70 60,016.30 50.26% 应收票据 11,552.21 13,169.10 -12.28% 应收账款 75,863.18 50,999.15 48.75% 应收款项融资 44,848.61 81,949.51 -45.27% 预付账款 2,005.10 2,670.84 -24.93% 存货 39,039.79 24,933.15 56.58% 其他流动资产 4,104.06 2,873.35 42.83% 固定资产 410,009.24 391,061.18 4.85% 在建工程 4,948.44 26,571.63 -81.38% 无形资产 49,050.04 43,657.30 12.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85.10 9,774.41 -6.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024.95 8,833.52 24.81% 2021 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925,145.33 万元,较上年末的 826,619.74 万 元 增 加 98,525.59 万 元 , 增 幅 11.92% , 其 中 : 流 动 资 产 年 末 余 额 400,043.92 万元,占总资产的 43.24%,较上年末的 37.51%上升 5.73 个百 分点,较上年同期增加 89,951.07 万元,增幅 29.01%;非流动资产年末余 额 525,101.41 万元,占总资产的 56.76%,较上年末的 62.49%下降 5.73 个 - 53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加 8,574.51 万元,增幅 1.66%。主要资产结构变动 分析如下: 1、流 动 资 产 主 要 增 加 项 目 变 动 因 素 : 一 是 货 币 资 金 年 末 余 额 131,332.50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59,136.50 万元,年末余额占年末总资产 的 14.20%,较上年末增加 5.46 个百分点,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年开展票据 贴现业务将银行承兑汇票转化为现金所致。二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余额 90,182.70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30,166.40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年末公司 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增加 3 亿元所致。三是应收账款年末净额较上年 末增加 24,864.03 万元,增幅 48.75%,年末净额占年末总资产的 8.20%, 较上年末增加 2.03 个百分点,主要为本年加速开展网络运输业务形成未到 收款期运输费增加所致。四是存货年末净额 39,039.79 万元,较上年末增 加 14,106.64 万元,增幅 56.58%,年末净额占年末总资产的 4.22%,较上 年末增加 1.20 个百分点,主要为受原煤价格暴涨影响生产成本增加导致年 末库存成本上升所致;五是其他流动资产年末余额 4,104.06 万元较上年末 增加 1,230.71 万元,增幅 42.83%,系年末待抵扣进项税金及预缴企业所得 税增加所致。 2、流动资产主要减少项目变动因素:一是预付账款年末余额较上年末 减少 665.74 万元,年末余额占总资产的 0.22%,较上年末下降 0.10 个百分 点,主要是年末大宗原燃材料、电力等材料款项支付减少影响;二是应收 票据年末余额 11,552.21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1,616.89 万元,减幅 12.28%, 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将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三是应收款 项融资年末余额 44,848.61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37,100.90 万元,减幅 45.27%,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将收取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 所致。 - 54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3、非流动资产主要增加项目变动因素:一是固定资产年末净额较上年 末增加 18,948.06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吴忠赛马 5000t/d 新型干法水 泥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示范生产线项目及固原赛马年产 100 万吨水泥粉磨生 产线投产转入固定资产所致。固定资产年末净额占年末总资产的 47.31%, 较上年末上升 2.99 个百分点;二是无形资产年末净额较上年末增加 5,392.74 万元,增幅 1.74%,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中材甘肃、皋兰 赛马及喀喇沁水泥分别购置采矿权增加所致;无形资产年末净额占年末总 资产的 5.30%,较上年末增加 0.02 个百分点。三是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 末增加 2,191.43 万元,主要是青水股份产能置换工程项目预付工程款增加 所致。 4、非流动资产主要减少项目变动因素:主要是在建工程年末净额较上 年末减少 21,623.19 万元,年末净额占年末总资产的 0.53%,较上年末下降 2.68 个百分点,减少主要原因:吴忠赛马 5000t/d 新型干法水泥资源综合 利用环保示范生产线项目及固原赛马年产 100 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投产转 入固定资产。二是递延所得税年末余额 9,774.41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589.31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拆除处置产能置换项目闲置固定资产,转销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净额占年末总资产的 0.99%,较上年下降 0.19 个百分点。 (二)报告期债务结构及同比变化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 流动负债 168,513.72 143,496.14 17.43% 非流动负债 28,074.13 16,552.94 69.60% 负债合计 196,587.85 160,049.09 22.83% 其中:短期借款 39,035.19 43,039.10 -9.30% 应付账款 84,069.95 58,512.17 43.68% 预收账款 54.00 61.38 -12.03% 合同负债 10,113.55 11,127.13 -9.11% 应付职工薪酬 9,227.45 8,578.10 7.57% 应交税费 8,406.62 8,689.33 -3.25% - 55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其他应付款 16,196.19 12,157.70 33.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1.18 0.00 - 其他流动负债 1,279.59 1,331.23 -3.88% 长期应付款 11,096.70 150.00 7297.8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51.10 982.30 -3.18% 递延收益 8,785.39 9,308.71 -5.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4,280.63 3,708.29 15.43% 2021 年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196,587.85 万元,较上年末的 160,049.09 万 元 增 加 36,538.76 万 元 , 增 幅 22.83% 。 其 中 : 流 动 负 债 年 末 余 额 168,513.7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85.72%,较上年末的 143,496.14 万元增 加 25,017.58 万元,升幅 17.43%;非流动负债 28,074.13 万元,占负债总 额的 14.28%,较上年末的 16,552.94 万元增加 11,521.19 万元,增幅 69.60%。 主要负债项目变动分析如下: 1、流动负债报告期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短期借款年末余额 3.90 亿元,较上年末的 4.30 亿元减少 0.40 亿元,降幅 9.30%,主要系报告期内 子公司归还短期借款;二是应付账款年末余额 84,069.95 万元较上年末增 加 25,557.78 万元,增幅 43.68%,主要系本年加速开展网络运输业务,按 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款项及欠付工程项目款增加所致;三是合同负债年末余 额 10,113.55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1,013.58 万元,降幅 9.11%,下降的原 因为销售商品收到的预收货款减少所致;四是应付职工薪酬年末余额较上 年末增加 649.35 万元,增幅 7.57%,主要是年末计提 2021 年度绩效工资影 响;五是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 16,196.19 万元,较上年末的 12,157.70 万 元增加 4,038.49 万元,增幅 33.22%,主要系报告期内将国拨资金由资本公 积转为专项应付款计提资金占用费增加及收取的保证金与押金增加所致。 2、非流动负债报告期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长期应付款年末余额 11,096.70 万元较上年末的 150 万元增加 10,946.70 万元,系本年将国拨资 - 56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金 6,716.00 万元由资本公积转为专项应付款及增加南方物联分期付款购买 设备款 4,230.70 万元所致;二是递延收益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523.32 万元,减幅 5.62%,主要是本年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转入当期损 益所致;三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572.34 万元,增幅 15.43%,原因为本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增加。 (三)股东权益情况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75,924.55 631,665.11 7.01% 少数股东权益 52,632.93 34,905.55 50.79% 股东权益合计 728,557.48 666,570.66 9.30% 其中:资本公积 198,206.36 202,684.45 -2.21% 专项储备 3,085.94 2,362.08 30.64% 盈余公积 40,027.04 32,808.86 22.00% 未分配利润 387,066.17 346,198.23 11.80% 2021 年 年 末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728,557.48 万 元 , 较 上 年 末 的 666,570.66 万元增加 61,986.82 万元,增幅 9.30%。其中:归属于母公司 的股东权益年末余额 675,924.55 万元,较上年末的 631,665.11 万元增加 44,259.44 万元,增幅 7.01%,少数股东权益年末余额 52,632.93 万元,较 上年末的 34,905.55 万元增加 17,727.38 元,增幅 50.79%,系子公司赛马 物联增资扩股吸收小股东投资影响。主要项目变动分析如下: 1、2021 年年末资本公积余额 198,206.36 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4,478.09 万元,减幅 2.21%,其中因本年将国拨资金转为专项应付款减少资本公积 6,716.00 万元,子公司赛马物联增资扩股引入小股东投资增加股本溢价 2,038.04 万元。 2、2021 年年末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别增长 22.00%、11.80%,全 部来自报告期经营所得留存。 (四)报告期利润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 57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578,274.08 510,967.43 13.17% 营业成本 435,269.56 343,039.95 26.89% 税金及附加 11,382.48 10,562.13 7.77% 销售费用 4,981.75 4,480.54 11.19% 管理费用 33,029.13 29,850.87 10.65% 研发费用 1,796.16 467.00 284.62% 财务费用 2,810.02 236.90 1086.16% 其他收益 7,775.56 12,231.34 -36.43% 投资收益 1,104.74 879.75 25.5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988.89 832.38 138.94% 信用减值损失 -730.91 -1,206.20 -39.40% 资产减值损失 0.00 -13,424.16 - 资产处置收益 4,476.81 35.67 12450.63% 营业利润 103,620.07 121,678.82 -14.84% 利润总额 103,272.99 124,081.60 -16.77% 净利润 86,723.12 104,925.86 -17.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124.25 96,486.32 -16.96% 1、报告期内,公司按会计准则编制的营业总收入 578,274.08 万元, 较上年同期的 510,967.43 万元增加 67,306.65 万元,同比上升 13.17%;营 业成本 435,269.5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92,229.61 万元,同比上升 26.89%; 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 820.35 万元,同比增加 7.77%;销售费用较上 年同期增加 501.21 万元,同比增加 11.19%;实现营业利润 103,620.07 万 元,较上年同期的 121,678.82 万元减少 18,058.75 万元,同比下降 14.84%; 实现利润总额 103,272.99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 124,081.60 万元减少 20,808.61 万元,同比下降 16.77%;实现净利润 86,723.12 万元,较上年同 期的 104,925.86 万元减少 18,202.74 万元,同比下降 17.35%;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124.25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 96,486.32 万元下降 16.96%。 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501.21 万元,同比上升 11.19%, 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 58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1)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 1,064.02 万元,上升 47.59%,主要系 销售人员薪酬及社保费用增加所致; (2)销售服务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660.72 万元,减幅 44.06%,主要是 子公司赛马科进及控股公司宁夏嘉华支付销售服务费用减少; 3、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178.26 万元,增幅 10.65%, 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1)水土保持补偿费较上年增加 2,332.89 万元,系根据宁夏水利厅 与税务局文件补征 2018 年至 2020 年矿产资源项目开采期间水土保持补偿 费影响。 (2)租赁费较上年增加 1,889.34 万元,系子公司乌海西水与内蒙古 草原水泥集团签定合同补缴土地租赁费影响。 4、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329.16 万元,变动原因是 本年研发经费投入增加。 5、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573.12 万元,全年利息支 出同比增加 4,024.86 万元,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1,430.77 万元。利息支出 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银行窗口期进一步筹划调配资金,将部分银 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支付贴现利息增加 2,224.56 万元及将国拨资金转为专 项应付款计提资金占用费 1,787.52 万元影响。 6、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4,455.78 万元,减幅 36.43%, 变动原因一是收取资源综合利用享受的增值税退税减少 4,640.66 万元,二 是其他政府补助增加 130.58 万元。 7、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224.98 万元,增加 25.57%, 变动原因一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分红收益减少 409.71 万元, 减幅 99.56%;二是取得结构性存款理财收益 1,064.8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48.55 万元;三是网络运输业务取得现金折扣收益 73.62 万元。 - 59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8、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1,156.50 万元,增 幅 138.94%,变动原因为年度内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宁夏银行股权每股净资 产变动收益高于上年同期以及计提未到期结构性存款理财保底收益。 9、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13,424.16 万元,原因为 上年度对拟置换生产线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10、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4,441.14 万元,系本年 中宁赛马与青水股份处置产能置换闲置资产取得处置收益所致。 11、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961.45 万元,下降 79.37%, 减少原因主要为本年取得政府补助减少影响。 12、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211.60 万元,下降 15.93%,变 动原因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报废净损失减少影响。 (五)报告期现金流量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019.73 108,987.99 22.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4,447.06 380,651.89 35.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1,427.34 271,663.90 40.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853.07 -80,183.36 -35.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5,886.54 77,889.55 202.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739.61 158,072.91 82.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25.81 -37,745.34 -3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410.00 55,218.26 5.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435.81 92,963.60 -12.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140.85 -7,793.70 -846.0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332.90 72,192.05 80.54%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33,019.73 万元,同比上升 22.05%,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139,250.58 万元,上升 38.57%,二是报告期购买商品、 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109,720.86 万元,上升 65.73%,三是 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 4,640.66 万元,减幅 41.75%。 - 60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1,853.0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8,330.29 万元,增幅 35.33%,主要原因一是公司 本年度投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投资支出净额较上年减少 3 亿元;二是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 2,819.74 万 元;三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 3,026.12 万元,增幅 13.12%,主要是本年在建项目及购买采矿权支出较多影响;四 是本年收购南方联股权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1,640.59 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3,025.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4,719.53 万元,增幅 39.00%,主要原因:一是赛 马物联增资扩股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9,410.00 万元;二是偿还 有息负债支付的现金减少 4,000.00 万元,三是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出的现金增加 6,253.38 万元,四是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643.28 万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水泥(万吨) 1,380.95 1,456.13 -5.16% 产品销量 熟料(万吨) 297.00 318.11 -6.64% (未抵销) 混凝土(万方) 196.36 190.14 3.27% 骨料(万吨) 719.62 763.91 -5.80% 主营业务销售毛利率 24.52% 33.40% -8.88% 盈利能力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2.37% 16.35% -3.98% 营业利润率 17.92% 23.84% -5.92% 流动比率 2.37 2.16 9.91% 偿债能力 速动比率 2.11 1.97 6.91% 资产负债率 21.25% 19.36% 1.89% 存货周转率 (次/年) 13.61 13.14 3.56% 营运能力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9.12 10.44 -12.68%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年) 1.63 1.87 -12.91% 资产管理效果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66 0.65 1.57% 每股净资产 15.24 13.94 9.30% 每股财务数据 基本每股收益 1.676 2.018 -16.9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78 2.28 22.01% - 61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1、产品销量指标分析:报告期内,销售水泥 1,380.95 万吨(其中内 部关联交易销售量 78.43 万吨),较上年同期的 1,456.13 万吨(其中内部 关联交易销售量 72.85 万吨),减少销量 75.18 万吨,同比下降 5.16%,抵 销关联方交易因素后销售水泥 1,302.53 万吨,较上年同期的 1,383.28 万 吨,减少销量 80.75 万吨,同比降幅 5.84%;销售熟料 297.00 万吨,较上 年同期的 318.11 万吨减少熟料销量 21.11 万吨,同比降幅 6.64%,抵销关 联方交易影响因素后销售熟料 154.98 万吨,较上年同期的 203.16 万吨减 少 48.18 万吨,同比减幅 23.72%;产销混凝土销售 196.36 万方,较上年同 期的 190.14 万方,增加销量 6.22 万方,同比增长 3.27%;销售骨料 719.62 万吨(其中:内部关联交易销售量 87.67 万吨),较上年同期的 763.91 万 吨(其中:内部关联交易销售量 173.12 万吨),减少销量 98.34 万吨,同 比减幅 5.80%;抵销关联方交易因素后销售骨料 631.95 万吨,较上年同期 590.79 万吨,增加销量 41.16 万吨,同比增幅 6.97%;。 2、盈利能力分析: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综合销售毛利率 24.52%,较上 年同期下降 8.88 个百分点,下降原因主要为本年受原燃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促使产品生产成本增加高于产品售价上升幅度影响;本年营业利润率 17.92%,较上年同期下降 5.92 个百分点,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2.37%,较上 年同期下降 3.98 个百分点。 3、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期公司不断完善加强销售联动机制,全力推行 先款后货营销模式,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同比上升 21.64%;公司进一步发 挥资金的集中管理优势,坚持合理筹划,优化支出结构,保证了 4,000.00 万元有息负债的偿还,有息负债较上年末下降 9.30%;报告期年末资产负债 率 21.25%,较上年末的 19.36%上升 1.89 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趋于合理, 持续增强企业偿债能力。 4、营运能力分析:报告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1.32 次/年,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管控,受网络货运业务运输费收账期限较长 - 62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影响,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加,影响了公司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存货周 转率较上年同期上升 0.47 次/年。 5、资产管理效果分析:报告期流动资产周转率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0.24 次/年,系流动资产增长幅度较大影响;总资产周转率与上年持平,主 要是本年营业收入与资产总额同步上升影响。 6、每股数据分析:本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1.676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0.34 元/股,主要是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致使每股收益同比下 降;2021 年末每股净资产 15.24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0 元/股,主要是 报告期经营所得留存增加影响;本年度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78 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0.50 元/股,主要是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增加致使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 63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方案 各位股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及 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528,497,917.77 元,本年度已分配现金红利 320,381,298.14 元,分配利 润送红股 0 股;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21,817,961.17 元,按 10%比例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2,181,796.12 元,公司本年度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857,752,784.68 元。 1.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4 元(含税)。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78,181,042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258,217,762.68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2.23%。 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 公司 2021 年度拟不向股东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请予审议:同意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 64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关于公司向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捐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履行央企社会责任,积极支持定点 帮扶工作,践行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善用资 源、服务建设”的价值理念,公司拟向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中国建材“善建公 益”基金(以下简称“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捐赠人民币 360 万元, 直接汇入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指定账户,用于定点帮扶。 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由中国建材集团和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共 同发起,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践行中国建材集团“善用资源 服务建 设”核心理念,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培育优秀企业品 格,彰显企业公民的良好形象。通过基金汇聚以往零散的捐赠款项和物资, 放大慈善公益力量,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们,更好地履行央企社会责任。 通过规范捐赠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确保捐赠效果和捐助 人权益双保障。通过基金积极运作,汇集员工爱心帮扶,彰显中国建材大 家庭的关怀温暖、守望相助。 公司拟向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捐赠人民币 360 万元,直接汇入 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指定账户,用于定点帮扶。公司本次向中国建 材“善建公益”基金捐款是为了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 社会形象。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 65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关于公司聘请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原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职国际事务所”)与公司服务合同已到期。截至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 天职国际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 4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 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公司拟变更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机构,聘请具 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拟支付不超 过 120 万元的审计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 8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不超过 33 万元。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 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 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 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 许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 66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 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 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末,大华合伙人 264 人、注册会计师 1,481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929 人。 3.业务规模 大华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52,055.32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25,357.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9,535.19 万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376 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 总额 41,725.72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 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朱珉东,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11 月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 年 3 月开 始在大华执业,2022 年 1 月从事兼职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上市公司及新 三板年度审计 3 家。 - 67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签字注册会计师 2:李云英,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审计 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 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 年限 9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审计收费 公司结合行业标准、审计服务质量及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大华协商确 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2022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 2020 年度 相比增加 5 万元,审计费用总计不超过 12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 超过 8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33 万元。 请予审议:同意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承担本 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支付不超过 120 万元的审计 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 8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33 万 元。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 68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作 如下修改: 一、将章程原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修 改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在第(四)款后增加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公司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将章程原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修改 为:“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三、将章程原第二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当在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 年内 转让给职工。”修改为:“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 69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将章程原第三十条第二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 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修改为:“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五、将章程原第三十一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 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 个月时间限制。” 修改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 六、将章程第五章第二节“股东大会”修改为:“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七、将章程原第四十六条第(十二)款“审议批准本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修改为: “审议批准本章程规定的担保和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事项”; 将第(十四)款“审议公司单笔所涉资金、资产(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为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收购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商品以及出售产 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对外投资、技术改造和工程建 设项目、资产租入或租出、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 用协议、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事项”修改为:“审议公司单笔交易所涉资金、 - 70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资产(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的收购、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商品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 者出售行为)、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技术改造和工程建设项目、 资产租入或租出、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受赠非现金资产或涉及对价支付(或附 有任何义务)的现金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 发项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事项”;将第(十八)款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修改为:“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八、将章程原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修改为:“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九、将章程第五章第三节“ 股东大会提案”修改为:“ 股东大会的召集”。 十、在章程原第五十九条后增加“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并增加: “第六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 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 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 决议。 第六十一条 股东大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不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大 会职责范围; (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三)以书面形式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六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本节前条 的规定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审查。 第六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 - 71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与股东大会决议一 并公告。 第六十四条 提出提案的股东对董事会不将其提案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决定 持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程序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六十五条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提案人提出的临时提案应当 至少提前十天由董事会公告。提案人在会议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 提案,均不得列入股东大会表决事项。” 十一、在章程原第六十三条 后增加:“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十二、将章程原第六十八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 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修改为:“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 十三、将章程原第六十九条第(四)款内容删除。 十四、在章程原第七十四条后增加:“第七十五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告。 第七十六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以会议登记为准。 第七十七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 - 72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 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十五、将章程第五章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内容删除,将“第四节股东大会决议”修 改为“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十六、将章程原第八十一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修改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十七、将章程原第八十四条第(三)款“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修改 为:“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删除第(五)款内容。 十八、将章程原第九十六条第三款“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 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修改为:“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 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 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 的除外。” - 73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九、将章程原第一百零八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修 改为:“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 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二十、将章程原第一百一十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 年。董事任期 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修改为:“ 董 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 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十一、在章程原第一百一十一条后增加:“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 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二、将章程原第一百三十三条 “(一) 重大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 总额高于3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 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讨论。 (二)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 74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修改为:“(一) 需要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 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 (二)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核查或者发表专业意见;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七)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十三、将章程原第一百三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为: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 易;”修改为“独立董事应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为: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 (六)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七)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八)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 75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十四、将章程原第一百四十九条第(八)款“决定公司单笔所涉资金、资产(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超过 3000 万元且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30%以内的收购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商品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 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技术改造和工程建设项目、资产租入或租出、委托或受托管理 资产和业务、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事项; 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事项。”修改为:“决定公司单笔 交易所涉资金、资产(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超过 3000 万元且在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内的收购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商品以及出售产品、商 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技术改造和工程建设项目、资产租入 或租出、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受赠非现金资产或涉及对价支付(或附有任何义 务)的现金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事项; 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 资等)事项。” 二十五、将章程原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会应根据需要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 考核以及提名等专业委员会。”修改为:“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 运作。” 二十六、将章程原第一百五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修改为: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对外捐赠等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十七、将章程原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 - 76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其他对外 担保由董事会审批。 ”修改为:“公司对外担保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且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还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将本条第(一)款内容修改为:“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在第(一)款后增加:“(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将本条中“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 至(四)、(六)项担保议案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审 议以上第(五)项担保议案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2/3 以上通过。” 修改为:“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至(五)、(七)项担保议案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审议以上第(六)项担保议案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2/3 以上通过。” 二十八、在章程原第一百五十五条后增加“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 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 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四)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 情形除外。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 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 - 77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将章程原第一百六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 面形式专人、邮件或传真送出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十日。”修改为:“ 董事 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形式专人、邮件或传真送出方式;通知时限 为:会议召开前 10 日。如果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不受前述通 知方式及时限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 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三十、将章程原第一百六十五条修改为:“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 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三十一、将章程原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员。”修改为:“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十二、将章程原第一百八十一条第(六)款“决定公司单笔所涉资金、资产(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在 3000 万元以下的收购出售资产(不含购买 商品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技术改造和工 程建设项目、资产租入或租出、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 可使用协议、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事项;”修改为:“决定公司单笔交易所涉资 金、资产(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在 3000 万元以下的收购出售资 产(不含购买商品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技术改造和工程建设项目、资产租入或租出、委托或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受赠非现金 资产或涉及对价支付(或附有任何义务)的现金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 协议、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 等事项;” 三十三、在章程原第一百九十一条后增加:“第一百九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 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三十四、将章程原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 - 78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修改 为:“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三十五、在章程原第一百九十四条后增加 “第一百九十五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 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 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三十六、将章程原第一百九十八条“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修改为:“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三十七、将章程原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 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 监事不低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三十八、将章程原第二百零七条“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监事会决议采取记名举手 表决方式,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修改为:“监事会的表决程序为:监事会会议的表 决实行一人一票,现场会议以记名举手表决方式进行,非现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 行。” 三十九、将章程原第二百一十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 个月内向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 个月结束之日起2 个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 财务会计报告。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 制。”修改为:“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 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79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 个月和前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上述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四十、删除章程原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二百一十二条的内容。 四十一、将章程 第二百二十一条 “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可以续聘。”修改为:“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四十二、将章程原第二百三十四条 “公司指定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指定的一家或 多家报刊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修改为:“ 公司在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范围内指定一家或多家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的媒体。” 四十三、将章程原第二百三十五条“公司可以依法进行合并或者分立。 公司合并 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修改为:“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 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 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四十四、将章程原第二百四十五条修改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 章程作上述修改后,序号相应顺延。 请予审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作上述修改。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 80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宁 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一、在规则第一条后增加:“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 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二、在规则原第二十一条后增加:“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列席会议。” 三、将规则原第二十九条“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 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修改为:“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 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 81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 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四、将规则原第三十一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 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修改为:“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 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五、将规则原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 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 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它方式表决情 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修改为:“股东大会会议 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总 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 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 - 82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它方式表 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六、将规则原第四十五条修改为:“本规则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本规则生效后,公司于 2018 年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七、删除规则原第四十六条内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上述修改后,序号相应顺延。 请予审议:同意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作上述修改。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 83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一 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 证券投资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 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意见。”修改为:“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法务部应当 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意见。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 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将第十七条会议表决“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 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现场会议以计名举手表决方式进行,非现场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修改为:“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 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现场会议以计名举手表决方式进行,非现场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三、将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内容修改为“公司于 2007 年修订的《宁夏赛 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 84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将规则中“证券投资部”修改为“证券法务部”。 请予审议:同意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 上述修改。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 85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二 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二条 监事会决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现 场会议以记名举手表决方式进行,非现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 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 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 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修改为:“监事会会议的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现场会议以记名举手表决方式进行,非现场会议以书 面表决方式进行。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 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 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 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二、将第十六条 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告发出前,须经 监事会主席签发。”修改为:“监事会决议公告事宜,由董事会秘书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公告发出前,须经监事会 - 86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主席签发。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三、将规则中“监察审计部”修改为“审计部”。 请予审议:同意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作 上述修改。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7日 - 87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三 关于修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进行全文修改,修改后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详见附件。 请予审议:同意修订后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附件:《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 88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 89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 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 员;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人员。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第八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 90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 (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依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 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九条 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 第十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应当依法、规范地进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 决定。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 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发表公开声明。 - 91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十三条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 照本制度前条的规定公布相关内容,并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报 送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 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经法定程序解除其职 务。提前解除职务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 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八条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 比例低于本制度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 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本规则要求的人数 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五章 独立董事的职权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 92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 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二十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 《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 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在独立董事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 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 (二)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核查或者发表专业意见; (七)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职权,应当取得全体 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使前款第(六)项职权,应当经全 体独立董事同意。 第(一)(二)项事项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 提交董事会讨论。 如本条第一款所列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 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93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 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六)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 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七)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八)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前款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 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本条第一款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 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 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第六章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94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二十三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 事履行职责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 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定期通报公司运营 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独立董事实地考察。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公司应 及时协助办理公告事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 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 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 补充。当二名或二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 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 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 五年。 第二十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二十六条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 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 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 95 - 宁夏建材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 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公司于 2009 年修订 的《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同时废 止。 - 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