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2022-10-29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向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关于公司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在中国建
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制定<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现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向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
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2、本次向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马物联”)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提供财务资
助将收取利息费用,利率不低于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同意公司向赛马物联提供财务资助,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之独
立意见
1、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
将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行业标准指导价、招标、市场比价、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
格等为依据确定,体现了公允性原则。
2、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余明清、
于凯军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3、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出具办理存贷款业务的
风险评估报告、制定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之独立意见
1、公司对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充分、客观评估,我们认为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
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公司出具的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
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2、公司制定的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
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风险,有效保障资金安全性。
3、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余明清、于凯军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由财务公司依据协议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并同意公司出具的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
估报告和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同意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不存在风险;本次事项审议及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