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宁夏建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22-11-16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 219 号建材大厦 7/8/11 层 邮编:75002
7-8/F & 11/F, Jiancai Building, 219 East Renmin Guangchang Street,
Jinfeng District, Yinchuan, Ningxia
T. +86 0951 6011966 F. +86 0951 6011012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广场东路 219 号建材大厦 7、8、11 层
电话: (0951) 5677929 电子邮箱:lxylaws@126.com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第 1 页 共 8 页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银川/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
德哥尔摩/纽约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HANGZHOU / GUANGZHOU / KUNMING / TIANJIN / CHENGDU / NINGBO / FUZHOU / XI’AN / NANJING / NANNING / JINAN / CHONGQING / SUZHOU / CHANGSHA /
TAIYUAN /WUHAN/ GUIYANG / URUMQI / ZHENGZHOU / SHIJIAZHUANG / HEFEI / HAINAN / QINGDAO / NANCHANG / DALIAN / YINCHUAN/ HONG KONG / PARIS / MADRID / SILICON VALLEY /
STOCKHOLM / NEW YORK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关于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GHFLYJS[2022]377 号
致: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宁夏建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金晶、李斐然
出席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 14:30 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
东街 219 号建材大厦 16 层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对公司
提供的与本次会议召开相关文件和事实进行审验后,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中国现行
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出席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
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第 2 页 共 8 页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银川/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
德哥尔摩/纽约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HANGZHOU / GUANGZHOU / KUNMING / TIANJIN / CHENGDU / NINGBO / FUZHOU / XI’AN / NANJING / NANNING / JINAN / CHONGQING / SUZHOU / CHANGSHA /
TAIYUAN /WUHAN/ GUIYANG / URUMQI / ZHENGZHOU / SHIJIAZHUANG / HEFEI / HAINAN / QINGDAO / NANCHANG / DALIAN / YINCHUAN/ HONG KONG / PARIS / MADRID / SILICON VALLEY /
STOCKHOLM / NEW YORK
1、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
布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对本次
会议召开会议基本情况、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会议对象、会议
召开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表决方式等予以了明确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召开通知
已提前 15 日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内容及通知程序符合我
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
程序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会议的召开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1 月 7 日,
会议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不多于 7 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权登记日与会
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
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
14:30 在会议通知的地点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玉林先生主持,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均符合《会议通知》规定;本次会议网络投
票在《会议通知》中通知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第 3 页 共 8 页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银川/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
德哥尔摩/纽约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HANGZHOU / GUANGZHOU / KUNMING / TIANJIN / CHENGDU / NINGBO / FUZHOU / XI’AN / NANJING / NANNING / JINAN / CHONGQING / SUZHOU / CHANGSHA /
TAIYUAN /WUHAN/ GUIYANG / URUMQI / ZHENGZHOU / SHIJIAZHUANG / HEFEI / HAINAN / QINGDAO / NANCHANG / DALIAN / YINCHUAN/ HONG KONG / PARIS / MADRID / SILICON VALLEY /
STOCKHOLM / NEW YORK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234,475,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3%,参与本次会议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7 人,代表股份 31,261,4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54%。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
的股东合计 158 人,代表股份共计 265,736,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5.57%。除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外,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及参
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均为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及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
票的股东均有合法股东资格,出席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也已取
得委托股东合法有效的授权。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和参与本次会议网
络投票人员的资格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与会人员及参与网络投票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第 4 页 共 8 页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银川/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
德哥尔摩/纽约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HANGZHOU / GUANGZHOU / KUNMING / TIANJIN / CHENGDU / NINGBO / FUZHOU / XI’AN / NANJING / NANNING / JINAN / CHONGQING / SUZHOU / CHANGSHA /
TAIYUAN /WUHAN/ GUIYANG / URUMQI / ZHENGZHOU / SHIJIAZHUANG / HEFEI / HAINAN / QINGDAO / NANCHANG / DALIAN / YINCHUAN/ HONG KONG / PARIS / MADRID / SILICON VALLEY /
STOCKHOLM / NEW YORK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共 3 项,分别为《关于公司 2023 年向控股子
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调
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规定内容相
一致,未对《会议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会议审议事项符合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其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
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清点、监票,当场公
布了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网络投票在《会议通知》规定的时间进行。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 2023 年向控股子公司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
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股份数为 261,424,700 股,占参加本次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8.38%;反对股份数为
4,311,845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1.62%;弃权股份数为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
表股份总数的 0%。
第 5 页 共 8 页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银川/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
德哥尔摩/纽约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HANGZHOU / GUANGZHOU / KUNMING / TIANJIN / CHENGDU / NINGBO / FUZHOU / XI’AN / NANJING / NANNING / JINAN / CHONGQING / SUZHOU / CHANGSHA /
TAIYUAN /WUHAN/ GUIYANG / URUMQI / ZHENGZHOU / SHIJIAZHUANG / HEFEI / HAINAN / QINGDAO / NANCHANG / DALIAN / YINCHUAN/ HONG KONG / PARIS / MADRID / SILICON VALLEY /
STOCKHOLM / NEW YORK
2、《关于公司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股份数为 26,964,384 股,占参加
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86.25%;反对股份数
为 4,297,057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
的 13.75%;弃权股份数为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
3、《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同意股份数为 25,976,584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83.09%;反对股份数为 5,284,857 股,
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16.91%;弃权
股份数为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以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结论意见
第 6 页 共 8 页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银川/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
德哥尔摩/纽约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HANGZHOU / GUANGZHOU / KUNMING / TIANJIN / CHENGDU / NINGBO / FUZHOU / XI’AN / NANJING / NANNING / JINAN / CHONGQING / SUZHOU / CHANGSHA /
TAIYUAN /WUHAN/ GUIYANG / URUMQI / ZHENGZHOU / SHIJIAZHUANG / HEFEI / HAINAN / QINGDAO / NANCHANG / DALIAN / YINCHUAN/ HONG KONG / PARIS / MADRID / SILICON VALLEY /
STOCKHOLM / NEW YORK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
会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第 7 页 共 8 页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重庆/苏州/长沙/太原/武汉/贵阳/乌鲁木齐/郑州/石家庄/合肥/海南/青岛/南昌/大连/银川/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斯
德哥尔摩/纽约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HANGZHOU / GUANGZHOU / KUNMING / TIANJIN / CHENGDU / NINGBO / FUZHOU / XI’AN / NANJING / NANNING / JINAN / CHONGQING / SUZHOU / CHANGSHA /
TAIYUAN /WUHAN/ GUIYANG / URUMQI / ZHENGZHOU / SHIJIAZHUANG / HEFEI / HAINAN / QINGDAO / NANCHANG / DALIAN / YINCHUAN/ HONG KONG / PARIS / MADRID / SILICON VALLEY /
STOCKHOLM / NEW Y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