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兰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01-08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
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后,一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独立董事:
冯 晓 朱大中 宋执环 马述忠
2019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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